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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少江:北京決意摧毀香港法治的又一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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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緊急法》及在其基礎上訂立的《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的規定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人權保護條款,超乎為達到目的合理所需,不符合「相稱性驗證標準」和比例原則。這個裁決意味著特區政府以《緊急法》為依據制定的《禁蒙面法》應該立即停止生效,警察不再能夠依據這個法令來拘捕堅持蒙面的抗議示威人士。這是香港政府的一個重大挫折,而絕大部分香港市民則認為這是一個公正的裁決。事實上,頒布違背民意的《禁蒙面法》驅使更多的人在街頭進行蒙面抗議,而警察根本無法抓捕所有的人,這使強行頒布該法的特區政府和警察成為笑柄。

在香港高等法院裁決的第二天,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中央港澳辦和中聯辦等紛紛作出回應,指責香港高等法院的判決,港澳辦用非常強烈的措辭攻擊這一裁決是「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和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將產生嚴重負面的社會政治影響」;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稱,香港高院的裁決「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定」,並且假託「一些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有關意見和建議」的名義發出威脅,表示如果特區政府的上訴或者終審法院未能改變這一裁決,中央政府可能通過再度出面釋法的方式來推翻該項裁決。

圍繞這個問題的爭執仍然在進行之中,可以肯定,特區政府必定會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中央政府的表態實際上是在向理應獨立行使權力的香港司法系統施加壓力,指使特區政府出面挑戰高院的裁決,並且迫使香港終審法院推翻這一裁決。香港爭取自由民主的政治力量似乎沒有贏得這場鬥爭的可能性,因為歷史已經證明,中國政府從來沒有將法律放在眼裡,在這個專橫的統治集團那裡,所謂的「法制」只不過是專制政府用來欺騙輿論的玩偶和鎮壓反對者的工具,他們從來都是輸打贏要,這一次也會如此,假如在法庭上贏不了,它一定會不擇手段地通過「人大釋法」來達到目的。

這場爭論的一個關鍵問題是,香港法院是否有權力判定有關法律符合或者違反了《基本法》。曾經擔任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李國能先生指出,人大法工委的立場似乎表明,香港法院無權以法律牴觸《基本法》為理由將有關的香港法律判定為無效,如果屬實,這令人震驚。事實上,自從1997年以來,香港的法院一直擁有上述權力,人大常委會在1999年以及以後的釋法中,也都從來沒有對此提出異議。《中英聯合聲明》雖然沒有直接對釋法問題做出規定,但是非常清楚地將特區的司法權授予法院,全國人大常委會雖有權解釋《基本法》,但是這種解釋權應該屬於立法性質而非司法性質,對法院已經做出的判決應該沒有追溯力。中國政府最新的舉動表明,他們再一次將《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踩在腳下。

全國人大常委會頻繁釋法和威脅要進行釋法,這是對現有政治框架下香港法院的獨立審判權的一種藐視,這一舉動再一次清楚地表明中央政府背棄「一國兩制」承諾的決心。長期以來,中央政府不斷地就香港地區內部事務指手畫腳,例如,他們背信棄義地拒不執行對特首和立法會實行「雙普選」的政改承諾;又如,他們直接支持香港警察對示威民眾過度使用武力,並且蠻橫無理地拒絕市民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對警察非法使用武力進行調查;這一次,又對香港高等法院的合法判決進行赤裸裸干涉,這些都是中央政府干涉香港內部事務的鐵證。這些都向世界表明,只要北京政府仍然是一個不受法律、民意制約的極權政府,人們就不應該相信它所做出的任何承諾。、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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