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華為大規模刪帖仍持續 當資本力量也能全網404時

一位在華為工作13年的員工——李洪元,舉報部門業務造假,然後遭到報復,在再次續約(華為勞動合同四年一簽)時,以績效理由被辭退。 代表華為的HR,在溝通時承諾給予2N的離職賠償,然而,轉身這位HR以敲詐勒索名義將這位員工送進了警局。

「出生985,工作996,離職251,維權404」,太真實!

華為大規模刪帖的行動仍然在持續,從前天到今天,從微信到微博,從自媒體到社區。。。

這本身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件:

一位在華為工作13年的員工——李洪元,舉報部門業務造假,然後遭到報復,在再次續約(華為勞動合同四年一簽)時,以績效理由被辭退。

代表華為的HR,在溝通時承諾給予2N的離職賠償,然而,轉身這位HR以敲詐勒索名義將這位員工送進了警局。

幸好,這位員工在離職賠償的談判過程,進行全程錄音,並通過律師交給檢察機關。

最終,在錯誤羈押251天後,法院判決無罪釋放並給予國家精神賠償。

其實,如果華為公開道歉,或者派員上門道歉,對一位服務13年的員工都不為過,一切到此基本就結束了。

儘管,華為不但涉嫌虛假報案,浪費了大量公共資源,還給國家公權機關抹了黑,並且「害的」國家損失了納稅人10萬——因被警局錯誤羈押獲得的國家精神賠償。

然而,華為沒有做任何表示,更不要說道歉了,卻是在微信、微博、知乎等平台上大量刪帖。

昨天的關於此事的公眾號文章,也在陸陸續續「消失」。。。

能快速刪除負面報導且能幾乎同一時間在這幾個平台上刪帖,速度之快,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廣,相信在中國,能做到的機構或公司並不多。

如果政府網信機構的內容監管,是藉助權力對公共事件的控制和引導,那麼,華為作為商業公司的大規模刪帖,讓我們意識到,資本竟也可以如此強大。

據報導,李洪元2005年10月加入華為,擔任企業安全與存儲產品線的研發,後來被調去呼和浩特和印度新德里做過市場和銷售,還在網絡能源產品線下面的營銷工程部做過秘書。

在華為的13年,李洪元充滿感激,「剛入職華為的時候是15級,月薪9000,比我當時2000塊的月薪高很多,所以我來了。這十二年來我的收入成倍增長,公司沒有虧待我」。

他的下半句是,「(這)也是我舉報的動力」。

那麼,李洪元在華為內部舉報了什麼?

李洪元在華為的最後一個部門是太陽能逆變器業務部,這是一個通過政府補貼而存在的行業。銷售毛利低,想要賺錢只能把規模做大。

於是,部門業務開始造假,公司大量資金被占用、倉儲、存貨方面都承擔著巨額損失。」出於我對華為的感情來說,我覺得我必須要把這股歪風給遏制住,所以我就在2016年11月舉報了。「李洪元說。

然後報復開始了。

主管不批他的出差,如果手下的人離職不給補人,自己看中的人也不允許調進來等等,就是一系列孤立政策。

直到2017年年底,重新續簽合同的時候(華為勞動合同四年一簽),本還想留在華為,工資收入成倍增長的李洪元,被主管告知:因為你績效差,公司不續簽了。

李洪元只好選擇了尊重公司——準確講,是這位主管——的決定,被迫離職。

按勞動法的規定,入職10年以上是可以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應遵從勞動法給予賠償。

李洪元在華為工作了近13年,代表華為溝通的HR何某提出補償標準是N+1(含年終獎),他自己則提出了2N(含年終獎)。

最後,用李洪元的話說「他們很爽快的答應了,雙方簽署了離職協議。談判過程長達兩個小時,中途有說有笑,我沒有任何敲詐勒索的言辭,也沒有提到之前舉報的事情。」

顯然,最後提交給檢察院的錄音,證明了這一點。

當李洪元簽了離職賠償確認書後,當天下午收到由代表華為的HR何某秘書周某,私人帳戶轉來的大概30萬元。

但這僅是離職賠償,年終獎並沒有包括在內。

李洪元當時並非沒有疑惑過,為什麼是私人帳戶打款?還曾打電話給60169(華為HR熱線)詢問原因,但對方說這是我們部門的事情,不歸他們管。

按照稅務部門規定,這種方式也是不合理的,但據他所知,不下5位華為同事的離職賠償都是通過這種方式得到的。

後來,謹慎的李洪元向稅務部門反映過這筆款項沒交稅的問題,稅務部門通知華為公司補繳稅款。

因為答應的年終獎一直沒有發放,過了大約7個月後,李洪元在11月7日那天通過勞動部門起訴了華為,想拿回協議承諾的年終獎。

沒有等來年終獎,1個月後,在睡夢中的李洪元,等來警察上門抓捕和搜家,稀里糊塗的進了看守所。

當時上門的警察,告知他的逮捕的原因是,華為報案稱其涉嫌職務侵占;到了派出所以後,罪名卻變成了泄露商業機密,拷貝列印內部資料;半年後檢察院準備起訴時,告知他,華為舉報他涉嫌敲詐勒索。

看守所待了近半年,李洪元一直無人問津。

直到4月16日檢察官第一次來訊問,為起訴做準備,李洪元知道真正被抓原因:涉嫌敲詐勒索,那私人帳戶賺給他的離職補償30萬,正是證據,是當時離職談判的華為HR何某報的案。

這時李洪元一切都明白過來了。

在隨後的第二天會見律師時候,告訴律師,他當時在協商離職補償時做了錄音,並留給了妻子。律師拿到這兩個小時的錄音後,也交給了檢察機關作為關鍵證據。

然後,檢察院認為事實不清,不符合起訴條件,決定不起訴。

次日李洪元被釋放出來,共251天。錯誤羈押251天,給予國家補償10萬7522元。

這大概是華為251事件簡單的過程。

在這251天,李洪元的家人沒去找過華為,華為現在也沒來找過他。

那麼,我們現在要問的是:

華為這位HR有沒有耍弄國家公共安全機關,虛假報案,涉嫌誣告,占用公共資源人力?有沒有涉嫌惡意報復他人?

同時,更令人不解的是,華為作為一家商業公司,作為權力的對立面——資本的代表,也會也能大規模的限制輿論。

超出了日常我們對華為及其創始人任正非的理解。

通過大規模刪帖限制輿論,相對媒體的選擇性報導而言,也是操控輿論的一種的方式。如果資本今天可以對抗、操控公眾輿論,誰知道它有一天,會不會操控輿論對抗公共權力。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遠見智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9/1204/13778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