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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多位港警虐待凌辱 示威者誓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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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半年的反送中運動,警員暴力對待被捕者的場面屢見不鮮,警方高層往往以疑犯「尚未完全被制伏」,辯稱警員需使用「適當武力」。不過,8.10多區「快閃」示威當晚被捕的90後青年Ken(化名)表示,他被捕後雙手被鎖上手扣放背後,但警員仍持續虐待及侮辱他。他憶述,在「豬籠車」上,被警員揮拳打頭、橡筋彈背脊、拖到櫈底踩,期間有警員無故捏他的下體。

Ken說,他到達紅磡警署後,有警員將他被推向梯級,又將他的頭撞向牆角,他隨後遭到拳打腳踢、掌摑、委任證打面、罰跪、全裸搜身、禁眠等,令他頭、胸、肩、背、四肢多處受傷,其後送院留醫兩日。Ken已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並入稟區域法院向警務處處長索償,「我會用一世、用盡一切辦法,令佢哋(涉事警員)得到應得嘅懲罰。」

Ken表示,他在紅磡警署被至少10名警員打,當中有反黑組、普通軍裝「散仔」、防暴警員,也有「白衫」,都是男警出手打、女警出言罵。吳婉英攝

90後的Ken接受眾新聞訪問,憶述8月10日晚至8月11日凌晨被捕,及後持續受虐6、7小時的過程,仍然氣憤難平。

8月10日全港多區出現「快閃」示威,警民衝突持續至晚上。當晚Ken在黃埔港鐵站內,準備乘搭港鐵回家時被捕。「突然間有一堆防暴衝出嚟捉人,見人就撲低、捉住,我就喺(黃埔港鐵站)樓梯度畀佢哋捉住咗。」幾個警員首先將他按在地上,並鎖上手扣。Ken面部朝下,整個人被壓在地上,本身已動彈不得,他知道被捕,並沒有掙扎。(Ken其後被落案起訴兩項控罪,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被捕前的詳情不便披露。)

Ken記得,本來只有3至5個警員制伏、看守他,隨後其他警員相繼加入,最終有10多名警員包圍他,「有啲警員行埋嚟問『咩事呀』、『咩事呀』,其實佢係知咩事嘅,但係要問『咩事』,跟住一腳踩埋我個頭度。」Ken指,他們身處黃埔站內,雖然港鐵未關站,但已接近末班車時間,乘客稀疏,相信不多途人見到他被捕的情況,加上沒有記者在場,警員對他可謂「瘋狂咁打」。

Ken說,當時有一個警員用膝頭壓住他的手,另一人按住他的背脊,他毫無反抗能力,卻連番被警員毆打,除了被人用腳踩他的面及腳,還有人用拳頭打他的頭及背,又用警棍桶他的腹和背,更將他的手掌向外屈。他喊痛,警員卻沒有理會,「佢(警員)叫我唔好郁、唔好掙扎、唔好反抗,但其實我冇得反抗、冇得掙扎……我話我冇掙扎、冇反抗,但佢哋冇理我。」Ken記得,當場已被打至額頭腫起、左耳流血,手、腳多處疼痛,「未去到甩骹,但feel到好痛,佢(警察)都夾硬嚟。」

在近月的衝突中,一般由數名鎮暴警察一同制伏一名被捕人士

上豬籠車即落簾打頭、橡筋彈背、拖落櫈底踩、捏下體

跟Ken同時被捕的尚有3人,Ken和其中一人被安排登上同一架「豬籠車」。「(警員)『的』我上車,第一時間係拉窗簾,好似話對面有個阿伯影緊。閂咗窗簾,就開始瘋狂咁打我。」Ken憶述,車上只有一個司機、兩個男警及兩個男被捕者,警員在車內對被捕者施暴更為激烈,「一手㩒我埋個窗度,打我個頭。打咗一陣間,戴手套再打我,因為驚未戴手套有痕(跡)。」他說,警員用丫叉的橡筋彈他的背脊,並拖他到櫈底踩,「然後又『的』番我上座位度,又叫我唔好掙扎、唔好郁,其實我哋都好合作嘅,驚畀人打嘛,但(警員)都係唔理,佢有佢講,係照打。」Ken指,同車另一個被捕者同樣被警員毆打。

在「豬籠車」時,警員從Ken身上搜出他的手機,隨即取走,「(警員)一手揸我下體。唔知點解要咁做,好似黐咗線咁。」警員見到Ken的手機有訊息彈出,詢問他是什麼訊息,又要他講出密碼,但他一律沒有回答,「我咩都冇講,所以佢係咁打我。」

警員一直沒有告訴Ken會送他去哪裡,整段車程持續打他,又罵他「死曱甴」、「出嚟玩呀?啱啱唔係好威㗎咩?」他感到驚恐,但沒有作反應,也沒有回應提問或挑釁,「喺佢眼中,我係唔合作,咩都冇答佢。」車程只是約十多分鐘,Ken卻感到非常漫長,「好無助囉,你上到車,又冇人幫到你,畀人帶去邊又唔知。」

警署內被推向梯級、頭撞牆角

Ken終被送到紅磡警署,然而,噩夢未完結。Ken下車後,雙手繼續被手扣鎖在身後,有警員從後捉住他其中一隻手,推他向前行。當他們經樓梯上樓時,後面的警員突然大力將他推向梯級,他隨即撞向梯級,仆倒擦破牛仔褲,腿部擦損流血,他的頭也撞到梯級,但沒有流血。「佢(警員)『的』番我起身,叫我小心啲行、唔好仆親。」他起身行了幾步,警員再推他埋牆,令他撞向牆角,「我痛到起唔到身,有個(經過的)女警話『唔好扮嘢啦』。」Ken提到,被警員押著前行期間,有其他經過的警員會無故打他幾拳,主要是攻擊胸、腹部位,又罵他「死曱甴」,惟Ken連對方的樣貌都看不清楚,感覺追究無門。「你發覺成個差館都係咁,冇人可以幫到我、救到我。會畀人困幾耐都唔知。」他在警署內多次要求打電話給律師及見醫生,但警員一直未有處理。

Ken被捕後被送到紅磡警署。Ken表示,警員押他上樓時,曾將他推向梯級,令他腿部擦損。

汽水噴面、掌摑、委任證打面

Ken首先被帶到一間房,房間內排列了很多張面向同一方向的櫈,格局、陳設似是警員行動前開會的地方。警員指示他與另外數名被捕者坐櫈、伏案,不得張望,雙手繼續擺後方。他們在這房間內準備做落口供、搜袋等程序。Ken表示,突然有一個並非負責他被捕手續、正在飲汽水的警員走近,一下將口中的汽水噴向他的面,然後「笑笑口走咗」,「好似接力咁,有幾個(警員)行埋嚟打我,圍住我係咁打。」Ken本按指示面向檯面,但圍住他的警員要求Ken望住他,警員隨即摑了Ken一巴。另有一個警員拿著委任證問他:「係咪鍾意見委任證呀?」對方揮動委任證,並用委任證來拍打他的面。Ken見到同房另有被捕者被警員用衣服笠頭,出拳毆打,「我就應該係打得最『甘』嘅一個(被捕者),唔知點解啦。有啲畀人打到咁上下,就講啲嘢出嚟,就冇打得咁勁。」

拳打腳踢、罰跪、恐嚇

Ken憶述,他被搜袋時,身旁有兩名警員看守他,輪流對他拳打腳踢,他知道另有警員在附近搜袋,但警員不准他望過去。完成搜袋後,有警員指示他跪著回答另一警員的問題。他無奈就範,警員問他電話、地址等基本資料,但他一律不回答,再次換來一輪打、罵。

有警員要求Ken提供手機的密碼,他依舊拒絕,對方遂強行捉他的手,企圖以指紋解鎖,但在他掙扎之下未有成功。Ken指,該名警員不斷威脅他,「『唔解鎖有排你坐(監)呀』、『唔合作有排你坐(監)呀』之類,話『你咁樣,10年(監禁)走唔甩㗎喇』、『等通櫃啦』」對方更斷言:「如果保釋到出嚟,我批個頭出嚟當櫈坐都得。」

Ken當時自覺肉隨砧板上,感到非常害怕,「冇辦法,畀佢哋點玩咩都做唔到,我又唔知有冇律師嚟搵我,又唔知幾時出到去,又畀佢哋打到暈嚇暈嚇咁樣。我當時有講過要去驗傷、要去睇醫生,但啲警察話:『人人都暈㗎啦』,跟住佢就冇理我。」Ken估計至少10個警員曾經在警署內打他,當中年紀較大的「老差骨」打罵得特別兇狠,「真係當我哋係曱甴咁。」警員多是對他拳打腳踢,少用上武器,「間唔中用啲簿嚟拍嚇你,搵啲嘢去整嚇你咁囉。」

Ken記得,有個「白衫」警員其後進入房間,問被捕者有沒有什麼要求、投訴等,但「白衫」沒有表明身份,故Ken不確定他是否紅磡警署的值日官。「白衫」見到Ken受傷,並說:「咦,爆曬缸喎。」但旁邊的警員隨即「解釋」:「佢自己撼親啫。」Ken及其他被捕者未及跟「白衫」申訴,他便走開了。

全裸搜身、潑水、禁眠

隨後,Ken被指示去一間細小的房間搜身。兩個男警要求他脫去所有衣服,事前沒有解釋全裸搜身的原因,亦沒有請他簽署同意書,Ken當時沒有詢問原因或提出抗議,「男人冇所謂,你咪睇囉……當時畀人打完一輪,你想點咪點囉。咁咪畀佢搜身。」Ken脫去全身衣服後,警員重複指示他做轉身、蹲下、起身的動作,「好多多餘動作,啱啱擰完個身,又要擰多次」,他有感是被「玩一輪」。

完成搜身後,Ken被帶出小房,之後經過一部水機,旁邊的警員問他要不要飲水,他沒有答,但警員還是去盛水,然後將水潑向他面上,令Ken感到非常無奈。

Ken被送回先前落口供、搜袋的房間,有一警員以軟化態度向他問話,他仍然不回答,及後就被安排入「臭格」。Ken憶述,他和另外幾個人被關進同一個細小的「臭格」,「有啲人冇位坐,要坐地下,明明隔籬(臭格)有位,都唔畀我哋入去,專登逼埋我哋喺一個咁細嘅地方。」

入「臭格」時已是凌晨4、5點,眾人經過數小時的折騰,而且大多負傷,都顯得疲累不堪,惟Ken表示,警員用不同方法阻礙他們睡覺,「(每)幾個字就嚟拍一拍個閘,又整嚇我哋,例如有時過嚟嗌嚇我哋個名,跟住又話『冇嘢,坐番低』咁,即係唔畀我哋瞓覺、休息。」Ken一夜無眠,更覺眩暈。

8月11日早上6、7時左右,有律師到警署找Ken,一見他身上的傷勢,立即要求警方讓他見醫生,警方終於安排救護車。去醫院之前,Ken在律師陪同下,在警署正式作出投訴,並已錄取口供,個案由投訴警察課跟進。Ken及後被送到九龍中一間醫院,驗傷後留醫兩晚才出院。他頭、胸、肩、背、四肢多處有表面傷痕,幸而沒有骨折。如今Ken身上傷痕已褪去,事後回想,他形容自己是「嬲多過驚」。

Ken被捕當晚,全港多區出現「快閃」示威,警方拘捕16人,包括在尖沙咀拘捕一名身穿白衣、平底鞋、沒有任何示威裝備的女子。

「要佢哋得到制裁」

Ken其後透過律師,要求警方交出紅磡警署的閉路電視,以作追討,惟Ken指,警方一直帶他「遊花園」,聲稱紅磡警署沒有他所形容的房間,事發4個月,他仍未取得任何閉路電視片段。Ken引述投訴警察課稱,待他的官司完結後,才開始調查他的投訴。

10月中,旺角警署發生另一宗警員涉嫌濫用私刑的個案。Now新聞台一名車長在旺角警署外後腦懷疑中布袋彈受傷,多名鎮暴警察以索帶綁起他雙手,將他押入警署。車長事後表示,警署內有數名警員將他帶往樓梯,有人將他的臉按壓到牆上,又用警棍打他的頭、手和腳。車長送院治理後,報稱身上最少9處有明顯傷痕,包括額頭、兩邊手肘、兩邊腳內側關節、手掌及右邊面下顎位置,當中X光照片顯示右面下顎骨裂,需留院接受手術。事發後,有記者向警方查詢涉事警員是否已停職候查,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當時未有正面回應,僅稱會翻查警員當值紀錄、保留閉路電視片段以及向涉事警員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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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坦言,跟Now新聞台車長的遭遇感同身受,不同警署都出現類似警員對被捕人士行私刑的問題,「因為都係同一樣係黑警」。他已經不相信警隊尚有「白警」,「就算佢唔做呢啲嘢,都係幫凶。」Ken明言會追究到底,「要佢哋得到制裁,冇理由咁(濫用私刊)都冇事,佢哋做埋啲咁嘅嘢。我會用一世、用盡一切辦法,令佢哋得到應得嘅懲罰,唔係金錢咁簡單。」雖然搜證困難,Ken明知成功追究的機會渺茫,「但盡力啦。」

投訴警察課方面毫無寸進,Ken在10月底透過律師入稟區域法院,指警方在黃埔港鐵站及紅磡警署等地對他施以不合法武力,令他人身受到傷害及損失,要求法庭頒令警務處處長作一般賠償與和懲罰性賠償。入稟狀指,警方的行為侵害其人身自由及安全的權利,要求法庭宣告有關行為違反普通法、《基本法》第28條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5條。

Ken被捕時,反送中運動已經過兩個月,警察針對年輕人、暴力對待市民已趨頻繁。20出頭的Ken明言,早有被捕、被打的心理準備,即使親身體驗警暴,亦未見被嚇怕。僱主知道他被捕後,已即時將他解僱。在家人支持下,他挺身追究警暴,無太大後顧之憂。

就Ken的個案,警方回覆眾新聞查詢指,警方非常重視任何嚴重指控,投訴警察課如接獲投訴,會考慮相關證據,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投訴警察課不會評論任何個別案件。警方沒有回應有否保留當日紅磡警署的閉路電視、案件調查進度、涉事警員有沒有停職或被處分。

責任編輯: 唐冬柏  來源:眾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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