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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輪的統購統銷就充滿血腥味

—原標題:從前我不是瘸子——中共建政初期的一樁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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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糧食生產計劃沒有完成,而糧食收購卻比原計劃多購了一百億斤,以至有些地方硬挖了農民的口糧」。在這樣的情況下,統購統銷政策的實施不可避免地在農村人為製造了饑荒和死亡:不少農民或因為口糧全部被爭購而餓死,或在被逼交餘糧的殘酷鬥爭中被迫害致死或自殺身亡。

題記:六年前的冬季,我採訪了遼東山區的一位老農,他叫沈秀章,年輕時曾以「破壞統購統銷」的罪名而身陷囹圄,他是那個「充滿了血腥味」年代的倖存者。為了加深對其案件社會背景的了解,我拜讀了歷史學家宋永毅的文章《糧食戰爭:統購統銷糧食政策和合作化運動與大饑荒的起源》,現將其中兩段摘錄如下——

1954年,就在統購統銷政策開始實施的第二年,當時的中央農村工作部長鄧子恢承認:「(1954年)糧食生產計劃沒有完成,而糧食收購卻比原計劃多購了一百億斤,以至有些地方硬挖了農民的口糧」。在這樣的情況下,統購統銷政策的實施不可避免地在農村人為製造了饑荒和死亡:不少農民或因為口糧全部被爭購而餓死,或在被逼交餘糧的殘酷鬥爭中被迫害致死或自殺身亡。或者,如果他們當中有人公開反抗,則立即被作為「破壞統購統銷」的「地主富農反動勢力」,被公安機關逮捕槍決。在1953-1954年,第一輪的統購統銷就充滿了血腥味。

其實中共的「統購統銷」制度,是蘇共1920年代戰時經濟時期「餘糧徵集制」的一種翻版。在1918年的蘇聯內戰中,列寧曾宣布:凡有餘糧而不把它運到收糧站的農民,「一律宣布為人民的敵人,判處十年以上的徒刑,沒收全部財產,永遠驅逐出村社。」

沈秀章老人,1925年生於遼寧省寬甸縣,家住永甸鄉上趟子村。作者攝於2013年冬訪談。

你到上趟子村打聽我,不用提名,你就說「沈瘸子」,大人小孩都知道。可是,從前我不是瘸子,一個身強力壯的人,怎麼就變成瘸子了呢,這還要從1954年說起。

那年冬天,冷得要命,用鄉下人的話說,凍的雞翹腿狗呲牙。偏偏這時,我老婆生孩子——是兒子,自然歡喜了,可沒想到禍從天降。那天晚上,我在燒火做飯,突然,闖進兩個陌生的男人,女人坐月子是忌諱男人串門的,黑燈瞎火的,屋子裡冒著熱氣。我問,你們找誰?他們說「抓豬崽子」的(買豬崽)。我說,俺家沒有豬崽。老婆坐月子呢,你們趕緊走吧。這兩人眼睛賊溜溜的,好像要找什麼。我老婆躺在被窩裡,身邊的「小月孩」哇哇叫,我心裡鬧的慌,又問你們到底要幹啥?他們說,你叫沈秀章吧,跟我們走一趟。說話間,一個掏出了手槍,我的心裡咯噔一下子:完了,「鬍子(土匪)」綁票來了。我轉身出去喊人,剛推開門,「呯呯——!」槍響了,我「哎呀」一聲栽倒在門外,一隻腳疼的像錐子扎的,老婆從炕上下地喊「救命」,鄰居跑過來了,吵吵巴火的,給我包紮了傷口,抬上馬車,急忙趕到了縣城醫院,馬上進了手術室,折騰到傍天亮,大夫告訴我:一顆子彈從左腳的後腳跟進去,穿過腳掌出來的。我問大夫,能不能成了瘸子?大夫說,不好說,慢慢調養吧,老話講傷筋動骨一百天啊。我躺在病床上,昏昏沉沉的,好像在噩夢中。這時,兩個男人出現在面前,他們問,沈秀章,你跑什麼?我問,你們到底是幹什麼的,他倆說,我們是縣警局的。我心裡騰的冒出火來:我當是「鬍子」呢!他們說,你怎麼把人警察察說成「鬍子」?我說,你們穿的老百姓衣裳,頭上又沒貼貼兒,我上哪去知道。我心想,警察找我幹什麼,憑什麼沖我開槍啊。他倆在床邊坐下來,拿出了筆和紙——

沈秀章,知道我們為什麼找你嗎?

不知道。

你破壞政府的「統購統銷」糧食政策。

你們說什麼?

有村民檢舉你私賣餘糧。

我從來沒有賣過餘糧,我給村里趕車,倒是年年去縣裡交「愛國糧」。

我們已經調查了,你不但賣餘糧,你還是上趟子村的「新式富農」

土改給我家劃的貧農,什麼時候變成的「富農」?

……

幾天後,傷沒治好,腳還不能落地,就把我從醫院押進了寬甸縣看守所,也就是被捕了。老婆坐月子,需要人伺候,可我在蹲監獄,牽腸掛肚的,真是度日如年,蹲到孩子滿月,過了百天,一直到過年了,我還在牢房裡,我擔心月子裡的女人「懊糟」(懊喪)出病來。

1955年3月19日,我被人用擔架抬到寬甸縣法院,接受開庭審理沈秀章「破壞糧食政策」一案。我朝旁聽席上看了一眼,村里來了一些人,大概是「受教育」的吧。開庭後,法官(審判長)叫我交代賣餘糧的事。我說,餓著肚子把餘糧都賣給國家了,哪來的餘糧,去偷去搶,爹媽沒給俺那個膽子。法官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念了一份證據:「1954年夏季,沈秀章以每斤1千元的高價(舊幣千元即1角)出售苞米1400餘斤。」我說,根本沒有的事,請法官把這個人叫過來,當面鑼對面鼓,別在背後掃黑槍。法官說,駁回你的請求。我問為啥?法官說,保護證人。我說,誰來保護我呀?坐在法官旁邊的一個人(檢察官)說,你是「新式富農」——我們打擊的對象……

庭開完了,又把我抬回了看守所。晚上,我躺在鋪著稻草的水泥地上,耳邊響著那句話:你是「新式富農」——我們打擊的對象,我想起了土改那年,(永甸)鄉里的一次鬥爭會上,當場有十三個人被貧僱農用棒子和石頭活活地打死了,打人的人扒下死人衣服,還沾著鮮血就穿上了。這是我親眼所見的,聽說,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寬甸縣就打死了兩千多人。(《寬甸風雨錄》吉林大學出版社)

寬甸縣東與朝鮮(對面)隔江相望,作者攝於2013年冬。

次日,一個法官給我送來了兩張紙,說是裁定書(1955年寬法裁字第八號《寬甸縣法院刑事裁定書》,以下引自該書),告訴我,你自由了。聽了這話,我真想咕咚跪下給「青天大老爺」磕三個響頭。裁定書里沒扣「新式富農」的帽子,還要追究誣告我的人。(「常世元、孫文章蓄意擴大事實,應追查責任」)可是,又說我有「違法行為」,要教育提高社會主義覺悟。對於警察開槍傷人,只是說「方法不當」(「執行人員錢富仁、敬文生方法不當」)。我根本沒有賣餘糧,遭人陷害,吃了槍子兒,又蹲了一百多天的監獄,最後,還要教育我提高覺悟,我一個農民也不懂這是哪家的王法。說我「自由」了,吐沫星子還沒幹,獄警說來電話了不能放人,案子還不算完。(縣檢察署抗訴,後被省檢撤銷)又蹲了八天,才放我出獄。我扛著行李卷,拄著一根棍子,一瘸一拐的走出了牢房。從此,我變成了一個瘸子——1954年,那個寒冷的冬天。

附記

1982年,沈秀章老人在女兒沈桂蘭(1967年生於寬甸)的陪同下上訪寬甸縣檢察院,要求賠償由於錯誤逮捕而造成的身體殘疾和精神損害。經縣檢察院研究認為,沈秀章一案屬於錯案,但由於《國家賠償法》不溯及既往,故不予賠償。考慮逮捕中被打傷致殘而造成生活困難,給予經濟補助500元。當時,老人不服,表示還要上訪。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對沈秀章說:「你別告了,你也有點錯誤,國家對你挺好的,你得感謝黨,給你補助500元,你同意吧,要不然500元也沒有,這是補助,補多少算多少」。如此,老人收下了這錢,並按照要求寫下「申訴人表示感謝,不再上訪」。(引自《申訴書》2001年10月28日沈桂蘭)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議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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