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自疫情以來,我頭一次見到王五。秉著支持國家復產復工刺激消費的原則,我們決定在路邊的一家餐館吃午飯。酒足飯飽之後,我們開始聊起了最近處在風口浪尖上的方方。
I.外國防疫措施做得更爛
「方方這個人啊,生在福中不知福。」他感慨道。「她寫的日記里的話,原樣送給現在的西方國家,一點問題都沒有。」
「此話怎講?」我問道。
「她在日記裡面寫,一會這個追責,一會那個上恥辱柱,還要求政府謝罪。」他說,「你看看現在的美國、西班牙、義大利、英國,不是說民主燈塔嗎?不是要講自由講人權嗎?為什麼防控措施漏洞百出,確診人數節節高升,醫療體系幾近崩潰?他們的政府才是在草菅人命。」
「那他們的政府確實需要反思,」我說,「但是這和方方有什麼關係呢?」
「我不知道她看到這些國家的糟糕表現之後,還有什麼底氣要求政府向武漢市民感恩,向人民謝罪。」
「我不明白,這兩者有什麼關聯?」
「你瞧,外國政府做得這麼差,她不去批評;而中共政府的抗疫措施,她卻吹毛求疵,總是提意見。紐約確診人數早就超過武漢了,她說過一句話嗎?」他答道,「對外選擇性失明,對內卻百般挑剔,難道這不是雙標嗎?」
「冷靜,我的朋友,」我說,「我想知道,你覺得,一個人是更關心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還是更關心與自己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事?」
「大多數情況下是前者。」
「對武漢人來說,武漢的疫情和他們切身利益相關嗎?」
「當然,那是發生在他們身邊的事。」
「那美國的疫情對於普通武漢人來說,有什麼利益關係嗎?」
「打不著關係。」
「那美國疫情又和方方有什麼關係呢?」我問道,「難道說,因為她批評了武漢政府的防疫工作,所以也就產生了去了解並報導美國防疫工作的義務嗎?」「你描述的情形很荒謬。」
「一個人批評政府,必須建立在對其他國家政府運作的了解之上嗎?」
「顯然不是。否則按照這套邏輯,外國政府最有資格批評本國政府,因為它們對『其他國家』的政策最為了解。」
「而這正是你提出來的要求,」我說,「你瞧,作為武漢居民,疫情與方方的利益直接相關,她據此寫日記無可厚非。按照你的說法,如果她批評武漢政府的同時不去批評美國,那麼她就是選擇性失明,就是雙標;可是你剛剛又承認,武漢人沒有義務去了解美國的防疫措施,更沒有義務去介紹它們;而普通人批評本國政府的時候,又不必以知曉外國政府的政策為前提。如此一來,方方的日記只提中國,不提國外,又有什麼不對呢?」
II.方方與境外勢力有勾結
「好吧,」他不情願地說道,「但是這件事還是非常蹊蹺,讓我懷疑有境外勢力從中作梗。」
「為什麼這麼說?」
「她這個書不是在外國出版了嘛。」他說,「哪有這麼巧的事,剛寫好就出版?肯定是境外勢力提前聯繫了她當槍手,寫完之後火線出版,用來抹黑中共!」「所以你的思路是說,因為這事不合常理,必須引入境外勢力才能說得通,對嗎?」
「沒錯。」他答。
「那麼,」我問,「具體什麼地方說不通呢?」
「你瞧,對於一本書來說,這個翻譯發行速度也太快了。」他說,「我看到網上說,劉慈欣的《三體》英文翻譯加出版用了6年,而方方日記只用了半個月。難道這不是早有預謀嗎?」
「我想問問,半個月這個數據怎麼來的?」
「3月25日完成寫作,4月8日上架,不是半個月嗎?」
「可是4月8日是預售呀,正式銷售日期是8月。」我指出,「對於一個只有62篇的日記來說,這個時間用來翻譯綽綽有餘了。還要考慮到,它是日記而非嚴肅文學作品,翻譯難度肯定是比一般的文學作品要低的。我認為,用《三體》來類比是極不恰當的。」
「這吃相也太難看了,」他說,「才寫完沒多久就急匆匆地跑到國外去出版了。」「這種緊貼時事的作品,難道不應該趕著出版才有市場嗎?」我答道,「要是和《三體》一樣,等6年才出版,從出版商的角度看,豈不是虧死。」
「有一定道理。」「所以你瞧,」我說,「用常理足以解釋這個問題,不需要引入境外勢力。此外,關於方方和境外勢力有勾結,你還有其他實質的證據嗎?」
「沒有。」他答。
「很好。」我說。
III.方方日記為境外勢力提供了彈藥
緊接著他又向我拋出了第三個論點:「無論如何,她這個日記放到西方國家去出版,無異於給反華勢力送去一個大禮包。」他說。
「所以說,你只是反對她的日記送去國外出版,而不反對她寫日記並發表在網上這個行為本身?」我問道。
他猶豫了一下,答道:「可以這麼說吧。」
「那你覺得,在國內發表和在國外出版之間,有什麼不同呢?」
「在國內主要都是中國人看,在國外那就是全世界都在看。」
「家醜不外揚?」
「是這麼個意思。」
「可是,即使在國內發表,也會被國外的人看到啊!」我說,「此時網際網路已經讓資訊流動暢通無阻了,橫在中國讀者與外國讀者之間的只剩下一道語言的屏障。從這個角度說,如果真的有反華勢力想要利用,他們完全可以私下翻譯並傳播。從結局上看,這和出版發行的效果是一樣的:反華勢力們無論如何都能拿到他們想要的武器。」
「是這個道理。」
「所以說,任何國內的信息,一旦發表,就有傳到國外去的可能;而任何負面信息,一旦傳到國外去,就有可能被反華勢力利用。」我說,「那麼,為了貫徹你提出的『不給反華勢力留話柄』的原則,我們也應該禁止一切負面信息在國內的發表,是這樣嗎?」
「似乎不能這麼說。」他說,「畢竟出版發行是要經過作者同意,而私下傳播是未經作者同意的。在造成這一結局方面,二者的主觀態度不一樣。」
「可是,如果的你的目標是『不給反華勢力留話柄』的話,原作者的主觀態度如何,應該不相關吧?同意或不同意,結局都是讓反華勢力落了話柄。」
「確實如此。」
「所以你贊同禁止一切負面信息發表的政策?」
「我不會這麼說,」他回答,「但我一時不知道怎麼反駁。」
「不著急,我的朋友,」我說,「我們不是政治家,不必真的為政策勞心。不過,我倒是還有一個問題:你覺得事實重要嗎?」
「什麼意思?」
「我們都知道,如果方方日記里有很嚴重的事實錯誤,造謠抹黑,那麼此時放到國外去出版,顯然是值得被譴責的。」
「一點也沒錯。」
「但如果日記的內容沒有嚴重的事實錯誤呢?如果這些『話柄』都是真的,我們對此的評價應該有所改變嗎?我們應該責怪將一些不利於我們國家的事實公之於眾的人嗎?」
「唔….」他說,「聽上去像是一個取決於屁股的問題。」接著他站了起來,對我說,「行了,再聊下去我頭都要大了。現在,讓我們各自回家吧。」
於是我們走到店外,互相道別。
寫在後面
在為這篇對話收集素材的時候,我注意到大部分人都把自己的論據建立在「方方日記歪曲事實」這個前提之上。於是我做了下簡單的檢索,想看看有沒有實錘扒出方方日記出現嚴重的事實錯誤的貼文。很遺憾,我找到的為數不多的「避謠」,大多集中在「滿地手機」或者「護士死亡」這兩個問題上,而作為攻擊者主要目標的「抹黑體制」卻鮮有實錘證據。於是便有了文末那個懸而未決的問題:如果方方日記大體上是真實的,人們對它所做的這些指控還能成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