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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蘭胖子:活埋母親的背後是法律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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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我沒吃飯,不是不餓,而是吃不下去。原因是早上我看到一則陝西靖邊一58歲男子活埋79歲癱瘓母親的新聞。我看了一下靖邊檢察的通報,案情大致是這樣的。5月5日上午,靖邊縣警局接到張某報警稱:5月2日晚上其丈夫馬某將婆婆王某(馬某母親)用手推車拉出去以後,至今未歸。接警後,靖邊縣警局迅速展開調查,將嫌疑人馬某傳喚到案突擊審訊。據馬某交代,其將癱瘓在床的母親王某埋至靖邊縣城南萬畝林一處廢棄墓坑內。確認地點後, 警察立即對該墓坑進行挖掘,中途聽見隱約的呼救聲,經 警察全力挖掘,成功將墓坑內仍有生命體徵的被害人王某救出,並立即送醫救治。目前,被害人王某生命體徵平穩,犯罪嫌疑人馬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警局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這樣的新聞讓我感到憋屈,活埋親母這種令人無法呼吸事情為何發生?特別是想到老人在漆黑的墓穴里等死時的那種絕望,我怎麼能吃下飯?

按理說,這個我應該對這個喪盡天良活埋母親的馬某很氣是不是?可是,我根本氣不起來。為什麼?很簡單,這事兒根本不是他是不是畜生的事兒,根本就是法律的邪惡導致。熟悉天佑的人可能知道,我以前就寫過文章,批評那個所謂的《老年人權益法》根本就是一個惡法,它將本應該屬於政府的責任推給社會,這是相當不負責任的。

中國年輕人大概很少看歐美那些關於老年人的電影,我就常看。其中有個電影,講述一個老奶奶為了見自己的初戀情人一面而逃出養老院。這一路可謂是笑話不斷,到最後老人終於如願以償。看那個電影的時候我就想:為什麼歐美的老人到了這個年紀還可以追求愛情?是他們天生浪漫嗎?不是的,這是他們在晚年時衣食無憂後的自然追求。

在歐美國家,兒女是沒有贍養父母義務的。老年人到老了都會選擇去養老院這種專門機構去養老,或者是抱團養老。他們不會跟孩子住在一起讓孩子照顧,當然,也有跟父母住在一起的,但是政府會另外發一筆護理費用給兒女。歐美的老人富有的會選擇條件好的私人養老院,那些靠退休金生活的就去條件一般的公辦養老院。當然,孩子們也會去時不常看看,注意:是自願而不是強制。而我們的所謂《老年人權益法》呢?不但要你出錢養你的父母,不養是犯罪;你要是不經常看望老人居然也是犯罪,假如你爹是個變態見到你就打你或者是罵你,你也得去,不去就犯罪。這是什麼法律啊?

作為農村出身的人,我太清楚農村是什麼樣子了。我老家在哈爾濱郊區,離市區十公里不到。可是,那裡的貧困是那些制定《老年人保護法》的人完全無法想像的。那裡的普通農民現在基本上已經沒有自己的土地了,靠打零工維持生活。他們自己維持自己的生活尚且困難,再讓他們養活老人,怎麼養?

東北的農民基本上是沒什麼養老金的,當然,你說沒有人家會說你造謠。還是有一點的,哈爾濱農民基礎養老金128塊。但這個年代128塊有什麼用呢?於是,他們不敢吃不敢花,更不敢生病。生病雖然說能報一點,但是,不能報的部分對於大部分家庭來說也是承受不了的。東北農民生了大病,基本就是放棄治療等死的狀態。而得了病就等死甚至成了心照不宣的一種默契,老人明白,兒女也明白。我們哥仨在屯子裡是出了名的孝子,我們的父母生了病我們會全力治療,畢竟我們三個當中有兩個在深圳。可是,那些這一輩子都困在農村的家庭來說,父母如果得了我母親的那種糖尿病併發症,我父親的腦梗加腔梗,他們拿啥治療?

咱就說這個活埋母親的馬某,他自己也58歲了,靠打零工維持生活。我現在就很能理解他的現狀,因為我也55歲了。現在的我有糖尿病,每月的藥費要一千多。還好,我能負擔得起。可是,馬某呢?他打零工,一個月能賺多少錢?他不但要養家,還要照顧久病的母親,他自己是不是有病通報里沒說,我想是大概率的事情。一個人如果長期在經濟窘迫下,心理會產生怎樣的變化?一般人沒有體會到照顧老人的艱辛,我可是體會到的。我母親到臨終前一兩年,經常失禁,出現這種情況,只要是我看見,基本上都是我給洗的,那種味道一般人是受不了的。大家可以想像一下,馬某的母親常常癱瘓在床,吃喝拉撒不都靠他和妻子?時間長了,無對是對經濟還是對心理,那都是嚴重的考驗。我相信馬某不是一個天生的畜生,不然他不會照顧母親這麼多年。問題是,沒人能幫助他,也沒人能注意他的心理變化。

我不知道大家看過一個日本電影《梄山節考》沒有?當年的日本的某個小山村,條件非常艱辛,老人到了60歲,都要被放到野外餓死。那部電影描寫了人性的掙扎,可是,我看的時候我卻非常能理解當年那個小山村人的做法。因為照顧老人是非常辛苦勞累的事情,尤其是癱瘓在床無法自理的老人。我母親彌留之際,大約有一個多月時間毫無知覺地躺在炕上,靠葡萄糖打點滴維持生命。光是每天給她擦洗身體就是一個大工程,每次給她擦洗,都要兩個人,那種艱辛何人能知?那麼,馬某的母親常年癱瘓在床,他還要出去打零工賺錢維持一家人的吃喝,他又不善言辭,他的內心究竟起了怎樣的變化?

在我老家,我看到了太多因為瞻仰老人,兒女們的疲憊不堪和心力交瘁,很多時候,為了一個「孝」字,甚至影響到了兒女的身體健康,很多人的婚姻更是受到極大創傷。當年我母親最後那一年,今天昏迷明天搶救的,我幾乎大半年都在老家。那種難言的苦累,那種殘酷的經濟壓力真的讓我承受不了。我在家照顧母親那陣子,用精疲力竭都不足以形容,關鍵是長時間處於那種狀態產生的精神壓力那是無比巨大的,沒有照顧過老人,特別是照顧老人的最後幾年的,不會有體會的。我記得一個細節:有次我母親昏迷,我家一群親戚坐成一圈,逼著我讓我打電話叫我妹妹和我太太飛回哈爾濱,因為不能不見最後一面。他們根本不問,他們飛回去機票多少錢,她們的工作怎麼辦?講真,我現在極其痛恨東北的那種所謂的「孝心」,為了一個孝字,做兒女的要付出什麼代價有人理解嗎?很多時候,我想到他們那副像審判我的嘴臉,我都想臭罵他們一頓,可是不能,他們是我的長輩。

我在這裡說這麼多我自己的事兒,絕對不是在為馬某開脫,他做出這種事是不可以原諒的。但問題是,我們這個國家,為什麼不能像歐美國家一樣,把一切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和老年人都由政府照顧。不僅是醫療費用,就連看護的工資也由國家支付?我們納了稅,納稅的目的就是向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這個公共服務不僅包括安全、教育、福利、醫療,自然也包括養老。不然,我們交稅幹嘛?我們交稅的目的就是讓一群大老爺吃吃喝喝,讓一群小吏刪我們貼請我們喝茶?不是吧?我們交了稅,對於我們跟政府之間來說,那就是簽了個合同

可問題是,我們這個國家,有關於公共服務的問題,政府能市場化的儘量都市場化,什麼叫市場化?說白了就是把本來屬於政府應該負起的責任推個社會。可是,推給社會他們還覺得不夠,怕粘上什麼責任,於是,他們乾脆定了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用法律的形式強迫兒女贍養父母,他們一點責任沒有。你們沒責任?我就說這個馬某的老媽,她是個普通農民,她交了一輩子公糧,出了大半輩子義務工,你該給她個退休吧?可是,中國農民哪有退休這一說?他們一輩子的奉獻有誰給一點回報?

戲劇都有結局,現實總是未知。馬某的事情可能只是個個案,但是,在農村,有多少像馬某這樣的人,自己都養活不了自己,還得贍養父母,尤其是那些父母久病的,他們就沒有起過殺心嗎?沒有人天生是畜生,有時,人作出畜生不如的事情,那一定是有原因的。看一個國家是否強大,並不是看他們有多少富有階層,而是要看他們對社會底層百姓的照顧。你收了稅,不照顧老百姓家裡的老人,還弄個法律強迫老百姓自己照顧,不照顧就犯法,這也太那個了吧!

記住一句話:如果一個人為了錢而犯罪,是他一個人有罪;如果一個人為了麵包而犯罪,則是整個社會有罪。在馬某這件事上,我覺得這是法律有罪。

責任編輯: 李廣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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