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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被判死刑」 港人豈會屈服

經歷1997年主權移交、一國兩制實施倒數計時的香港,又開始進入一國一制倒數計時。香港《蘋果日報》刊發評論文章指出,港版國安法無論是中共立法方式,還是中共派出執行機構,其頒布實施之日,就是一國兩制正式死亡之時,就是香港人權、法治被剝奪的港殤日。林鄭月娥竟稱不影響港人自由、司法獨立,親共政客、媒體竟額手相慶,豈能釋除市民及金融市場的憂慮甚至恐慌,豈能說服國際社會相信香港還有自治。惡法殺到,怕是常情,但是,怯,你就輸成世!惟有齊心向前走、不退縮,才能爭取國際社會援助,才能見到民主曙光。

無異簽發一國兩制的死亡證

中共發動突襲替香港訂立國安法,先由全國人大會議通過《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決定》),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相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實施。從已公開的立法方式、執法安排,到來日勢必嚴苛過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法例,再到中共將其國安定義、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合作模式強加給香港,都無異於簽發一國兩制的死亡證。

首先,中共制訂港版國安法,剝奪了《基本法》保障的香港立法權,夾硬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也違背了附件須為"全國性法律"的規定。顯然,中共在把《中英聯合聲明》當作歷史文件廢棄後,雖未明言廢棄《基本法》,但已把它當作美化中共流氓政治的萬用抹布,可以說中聯辦不受《基本法》第22條規管,也可以說港版國安法是可列入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先後不得善終,一國兩制豈能不死?

其二,《決定》第四條不只明令香港要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更明定:"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這是把國安、公安等中國強力部門過往在香港的綁架活動,如銅鑼灣書店事件、肖建華事件合法化,中共不用再偷偷摸摸在香港綁架異見人士、富豪,而是想抓誰就抓誰,一國兩制豈能不死?

今日港人抗爭不怕政治迫害

其三,中共一直拿澳門作香港榜樣,但由全國人大操刀的港版國安法,顯然其毒辣程度會遠甚於澳門版,甚至澳門將來也要修訂法例,歡迎國安、公安進駐。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三條規定:"以暴力或其他嚴重非法手段,試圖推翻中央人民政府,或阻止、限制中央人民政府行使職能者,處十年至二十五年徒刑。"加上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昨日炮轟反中亂港勢力圍攻中央駐港機構,顯示未來到西環示威,都可被視作試圖顛覆中央政府的罪行,如此引入中共的國安定義,一國兩制豈能不死?

其四,面對中共公然剝奪香港的立法權、人權、法治,港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沒有一人有異議,林鄭月娥的聲明大表歡迎之餘,更聲稱"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也不會影響香港司法機關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有如此被中共強姦還叫好的政客,一國兩制豈能不死?

港版國安法殺到,一國兩制開始倒數計時,我們怕不怕?既怕,又不怕。怕,是因為自此會有更多自由枷鎖、更多法律陷阱、更多政治迫害。不怕,是因為如果要在中共港共容許的框架內抗爭,如果可能被中共港共迫害就不抗爭,那還是今日之港人嗎?況且,沒有港版國安法,上街示威就不會被人拉被人打嗎?黑警就會停止濫暴濫捕嗎?與其坐以待斃,何如抗爭到底。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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