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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28日向國會遞交的報告概要全文

美國國務院28日向國會遞交的報告概要全文如下:

法律規定,美國國務院有義務每年向國會認證,香港是否持續足以在美國法律下享有特殊待遇。依據「香港政策法」(Hong Kong Policy Act)第301節要求,經審慎考慮後,我無法再認證香港能持續享有這些待遇。

有鑑於實地情況,取消認證應在預料之中。當英國1997年將香港移交給北京的中國共產黨領導政權時,所懷抱的希望是自由、繁榮的香港能將中國帶往更自由方向,藉此改變這個政權。中國承諾在50年期間,香港能享有某些權利及在聯合國登記的「中英聯合聲明」所保證的治理體制。取而代之的是,獨裁中國已經改變了香港。

香港自由遭到侵蝕在過去幾年間慢慢發生,而侵蝕速度在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掌權後加快。2014年時,北京排除了以普選選出香港領袖的選項。異議人士自香港被擄至中國大陸,且被強迫認罪。由於面對北京所支持的廣告抵制活動及其他壓力,當地媒體對中國共產黨相關報導進行自我審查。北京宣布驅逐駐中國大陸美籍記者,並表示也會禁止他們在香港進行報導工作。

在去年報告中,我斷言香港維持「足夠但減弱的自治程度」,這是承認北京對香港的侵犯日益加劇。自該份報告發布後,中國不再假裝香港人民享有「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保證的高度自治、民主制度及公民自由。

2019年11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轄下的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表聲明,聲稱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決定香港特區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這份聲明挑戰自治的基本原則,以及香港法院行使司法審查權裁定法律及檢視政府行為的長久慣例。

2020年4月17日,中國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CGLO,中聯辦)發表聲明,宣稱中聯辦及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不受「基本法」內「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均不得干預香港事務」的條文約束。

2020年5月22日,中國宣布一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案,將單方面、任意地在香港強制實行國安法,這項程序步驟與「中英聯合聲明」及「一國兩制」框架的精神與實踐相牴觸。

數百萬香港人民上街抗議他們的人權、基本自由遭到侵犯,更不用提中國違背了對香港的承諾。香港政府不聆聽人民不滿聲音及尋找民主解決方案,反而動用催淚瓦斯,並對和平示威者等人士進行大規模逮捕;在此同時,北京據報派遣中國武裝警察部隊進入香港,違背「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下的承諾。

香港在過去幾十年,已然發展成一座自由堡壘及中國能夠渴望成為的典範。盼望在未來某一天,我能夠重新認證香港再次享有符合美國法律下的特殊待遇。但有鑑於目前情況,這發生的概率微乎其微。與此同時,中共日漸否決過去對香港自治的承諾,美國與為此抗爭的香港人民站在一起。

根據1992年「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簡稱本法)第205節,並依照「2019年香港人權與民主法」(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of2019)第4(a)(2)節所增添條文,及符合本法第301節所要求的報告,我在此認證,香港不再足以享有美國法律1997年7月1日前所賦予香港的同等待遇。

責任編輯: 秦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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