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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拒絕中共提出的進行南中國海談判提議

據BenarNews星期五(6月5日)的消息,印尼周五拒絕了中國提出的就南中國海進行談判的提議,雅加達重申其在專屬經濟區與北京沒有重疊的要求。

據BenarNews星期五(6月5日)的消息,印尼周五拒絕了中共提出的就南中國海進行談判的提議,雅加達重申其在專屬經濟區與北京沒有重疊的要求。

中共政府星期二在致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的信中承認,它與印尼沒有領土爭端,但表示兩國在南中國海部分地區的海上權利有重疊的主張。

北京的信件是對印尼政府5月26日給聯合國秘書長的外交照會的回應,雅加達在外交照會中拒絕了中國的南海「九段線」地圖、或對幾乎所有有爭議航道的歷史權利的主張。

中共在本周致聯合國的信中指出,中國在南中國海的海上權益是「在長期的歷史實踐中確立的,並符合國際法,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中國和印度尼西亞在南中國海之間沒有領土爭端。但是,中國和印度尼西亞在南中國海的某些地區對海洋權益有重疊的主張,」中共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在信中說,該副本已在代表團網站上發布。

信中說:「中國願意通過與印度尼西亞的談判和協商解決重疊的要求,並願意與印度尼西亞共同維護南中國海的和平與穩定。」

印度尼西亞堅持認為,中國的主張是「單方面的」,在國際法中沒有法律依據。

在上周致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Guterres)的信中,印度尼西亞闡明了印度尼西亞政府對海牙常設仲裁法院2016年裁決的支持。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在2016年時,就菲律賓指控中國的九段線主張違反國際海洋法公約作出宣判,裁定菲律賓勝訴。

菲律賓、馬來西亞、汶萊和越南(均為東協成員國)與中國和台灣,均在南中國海擁有主權聲索。印尼雖然不在其中,但在2020年初和2016年,雅加達和北京之間因中國漁船進入印尼納土納群島附近的南中國海水域,而加劇了雙方緊張局勢。

2002年,由10個國家組成的東協集團與中國就南海各方《行為宣言》達成一致,這是關於當事方在南中國海應如何行事的原則聲明。但是,事實證明,要建立更詳細且具有約束力的《行為準則》(CoC)會困難得多。

談判於2016年開始,暫定截止日期為2021年。該協議文本草案已經發布。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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