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台灣法院已經做出刑事判決,但美國當地時間周三(6月24日)美國舊金山聯邦地方法院依然對三名被控竊取美國技術的人員發出逮捕令。
據外媒報導,舊金山聯邦地方法院在審理美光訴台聯電、福建晉華等竊取美光技術一案中,應美方檢察官要求,對福建晉華前總經理陳正坤及兩名從美光跳槽聯電的工程師何建廷和王永銘發出逮捕令。
台聯電與福建晉華一直對此案進行無罪辯護。而這三位涉案人並未出現在當時的美國庭審中,因為他們正在台灣接受調查,其中的兩位近期已被台灣法院宣判入刑。
台中法院6月12日對於美光起訴聯電竊取商業機密一案進行了宣判:何建廷被判刑5年6個月,罰金500萬新台幣;王永銘被判4年6個月,罰金400萬新台幣;台聯電協理戎樂天判刑6年6個月,罰金600萬新台幣;聯電被判處罰金1億新台幣(約合人民幣390萬元)。聯電當時曾表示,將會提起上訴。而台聯電前副總陳正坤仍在接受調查中。
台灣與美國沒有簽署引渡協議。
2016年2月,福建省電子資訊集團、晉江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資,成立了DRAM晶片製造企業福建晉華電子。具體是由福建晉華出資,委託聯電開發DRAM相關技術。
2017年9月,美光在台灣控告台聯電,指控從美光跳槽到聯電的員工竊取了美光的DRAM商業秘密,涉嫌將美光DRAM技術泄漏給聯電,幫助聯電開發32nm DRAM。之後,在外方壓力下,台聯電撤出了福建晉華項目。
2018年10月30日,美國商務部以國家安全為由,將福建晉華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即日起對晉華實施出口管制。
美光是全球第三大記憶體晶片廠,與韓國的三星、海力士齊名,中國市場為美光最為重要的海外市場。美國在中國上海擁有一家研發中心,並在西安建有工廠,負責測試和封裝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