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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港版國安法生效逾半日 條文仍無英譯本 外商外媒失知情權

港版國安法有六章共66項條文,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大罪名首度曝光。不過,由條文公布至今已相距逾12小時,政府憲報英文版網站就港版國安法條文,仍只有首頁為英文,尚未列出全部條文的英譯本,有學者指相關做法罕見

香港政府憲報英文版網站就港版國安法條文,仍只有首頁為英文,尚未列出全部條文的英譯本。 

香港主權移交23周年前夕,港府昨深夜11時才將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港版國安法刊憲,並即時生效。港版國安法有六章共66項條文,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大罪名首度曝光。不過,由條文公布至今已相距逾12小時,政府憲報英文版網站就港版國安法條文,仍只有首頁為英文,尚未列出全部條文的英譯本,有學者指相關做法罕見,《蘋果》已向政府查詢,正等候回覆。

浸大傳理學院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表示,港版國安法昨晚刊憲後即時生效,惟至今仍未有全部條文的英譯本,做法非常罕見。他指出,條文除了規管香港,亦影響在香港的外國企業、學者及外媒,若仍未有全部條文的英譯本,變相他們失去應有的知情權,「如果到依家都冇英文版,相當有問題,因為國安法唔系大陸整咗出嚟自己睇,影響到香港同國際社會,佢入面影響到系香港嘅所有外國人、外國公司、學者、記者,亦對一啲外媒講明要一啲監管機制,條文亦可以對外國人嚟到香港都系有管束,所以冇英文,但公布後即時生效,變咗呢啲人在法律上系冇咗應有知情權。」

他續稱,若未有英譯本的情況下,外國人在條例實施後觸犯港版國安法,可能在法理上會受到挑戰,「倘若有人在條例實施後犯咗法,只系佢唔知道法律系點樣、系唔知情下違法,變咗就在法理上會受到挑戰。」他又認為,港版國安法至今仍未有英譯本,屬中(共)國特色,「以我為主,制度自信,簡單嚟講就系唔使理你,我行我素。」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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