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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承認活摘器官?新規透瘮人氣息網友震驚

中共多家媒體紛紛轉載北京日報客戶端題為《國家衛健委:摘取未滿18周歲公民活體器官將追究刑責》的報導。(網頁截圖)

中共官媒今日(7月2日)報導,中共國家衛健委修訂《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摘取未滿18周歲公民活體器官將追究刑責。網友紛紛表示,「中共活摘器官的證據」、「透著瘮人的氣息」。

中共多家媒體今日紛紛轉載北京日報客戶端題為《國家衛健委:摘取未滿18周歲公民活體器官將追究刑責》的報導。

報導稱,國家衛健委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進行了修訂,形成並公布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摘取未滿18周歲公民的活體器官用於移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很多大陸網友在相關報導下留言說:「這個標題很有趣——摘取未滿18周歲公民活體器官將追究刑責,那摘取其他年齡就合法了嗎?難道不應該嚴厲地、統一的打擊嗎?」

「這不是把人活殺嗎!應處極刑!」

「這條新聞里外透著瘮人的氣息」

《北京之春》榮譽主編胡平在推特上寫道:「這個標題莫非是說:1、以前摘取未滿18歲公民活體器官是不追究刑責的。2、摘取18歲以上公民活體器官過去和今後都不追究刑責。」

知名財經評論人士「財經冷眼」發推文表示,「信息量太大!這算是承認了,摘取18歲以上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不少推友也紛紛留言說:

「中共這是要開始活摘了嗎?」

「中共活摘器官的證據」

「活摘器官?邪黨終於承認了?這麼邪惡殘暴的事情終於不遮不掩的擺在全世界的人面前了。」

「前所未有的邪惡」。

中共活摘器官一事,最早由海外中文媒體《大紀元》報導出來,後來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和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對此做了大量的調查,並撰寫了《國家器官》一書,將其形容為「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惡」。美國、加拿大、歐盟等國紛紛做出決議案,譴責中共這一行徑。

去年(2019年)6月,獨立人民法庭在倫敦宣判:中國(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的行為已存在多年,並仍然存在,法輪功學員是器官供應的最主要來源。

判決書指「法庭以多種形式來鑑別證據,並根據與每個案例的證據進行個別處理,然後得出一系列結論,這些結論不受中國(中共)人權惡名或其它偏見的影響。」

法庭認為,中國醫院提供的移植等待時間非常短,通常只有幾周,這在醫學理論上無法說通;累積的數字證據(不包括虛假的中國數據)表明:跟實際執行的移植手術數量相比,最近成立的「中國自願捐贈計劃」不可能提供足夠的「合格捐贈者」;在實行「自願捐贈計劃」之前,中國就有大規模用於器官移植手術和醫務人員工作的設施。

該法庭由英國御用大律師傑弗里·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主持,他在公布宣判結果時說:「法庭成員一致確信,無可置疑,中國(中共)強制從良心犯身上摘取器官,涉案時間很長,所涉及的受害者眾多。」

獨立人民法庭作出上述判決後,包括英國《電訊報》、《路透社》、美國《福布斯》等在內的世界各大主串流媒體紛紛作了相關報導。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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