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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向警方發出禁制令 禁止搜查李柱銘等5人手機

李柱銘等5人獲高等法院批准申請,禁制警方搜查他們的電話。(網上圖片)

五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李柱銘、何俊仁、區諾軒、單仲偕及楊森,周六(4日)獲高等法院批准申請,禁制警方搜查他們的電話,並於7日後解封手機。而同案的黎智英則未有提出申請。

壹傳媒黎智英等15人被香港警方檢控「於去年8月至10月期間,多次參與和組織未經批准的反修例遊行,以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遊行等」的案件,將於本月1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據被告的律師團隊透露,警方於6月26日透過律師向被告人發出的手令,通知要搜查他們的電話,搜查令有效日期於周五(3日)開始。

代表5人的大律師周六早上在高浩文法官席前緊急申請,指電話搜查令界線太闊,完全沒有限制搜查範圍,包括與控罪相關或指搜查在相關時間範圍。申請方又指,警方在檢取手機2個月後才申請手令,又在沒有搜查的情況下,於早前聆訊申請已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等於完成調查,可見手令沒有執行需要及合理性等。

高院法官在考慮陳詞後,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批出禁止警方執行手令的禁制令。法官亦指示於7月10日就禁制令繼續與否聽取雙方陳詞。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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