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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事變後談判 共軍得寸進尺:擴軍、占地、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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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事變的發生,使剿共工作功敗垂成,已如上章所述。隨著事變的解決,在「共赴國難」美麗的宣示之下,我們剿辦了近十年的共產黨,竟又搖身一變而成了我們抗日的夥伴。從前的共軍改稱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從前的共軍首領朱德和彭德懷,被任命為該路軍的正副總指揮。客觀的形勢與局外的批評,都不允許我們不向「共赴國難」的路上走。而且國難嚴重至此,大家都有同感,就是共產黨也是人,何至全無人性,竟會借「共赴國難」之名,而來趁火打劫呢?

和談經過概略

因為西安事變的發生,使剿共工作功敗垂成,已如上章所述。隨著事變的解決,在「共赴國難」美麗的宣示之下,我們剿辦了近十年的共產黨,竟又搖身一變而成了我們抗日的夥伴。從前的共軍改稱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從前的共軍首領朱德彭德懷,被任命為該路軍的正副總指揮。

此一巨大的轉變,自今日視之,覺得我們當日的行動,幾乎幾近兒戲,但在當時,卻是有所不得已的。客觀的形勢與局外的批評,都不允許我們不向「共赴國難」的路上走。而且國難嚴重至此,大家都有同感,就是共產黨也是人,何至全無人性,竟會借「共赴國難」之名,而來趁火打劫呢?古人說:「君子可欺以其方」,我們不必諱言,當時舉國上下,其實都是受了中共、俄共的欺騙而不自知的。

共產黨在抗戰陣營中的活動總目標,就是儘量擴大他們的武裝力量,以為將來奪取政權的資本。他們的這種行徑,抗戰開始不久,我們即已認知,但是因為大敵當前,不允許我們再鬧家務,我們惟有儘量容忍,以圖保持團結抗戰的形態,而免自亂陣營。

在八路軍初成立時,估計他們的武裝力量有兩萬五千人。三十三年(一九四四)九月,共黨中央委員林祖涵向國民參政會中報告:「在七年多的戰爭過程中,共產黨的軍事力量,已在依正當的途徑發展,現在計有軍隊四十七萬五千人,相民兵二百二十萬人。」幾個月後,毛澤東在延安舉行的共產黨第七次大會上報告說:「當我準備這篇報告的時候,我們的正規軍已經擴充到九十一萬人,民團增加得超過二百二十萬人。」

在抗戰開始以前,共黨在陝甘邊區盤據過的地方,不過二十一、二個縣,共有人口不過一百幾十萬。但到抗戰進入第七年後,毛澤東曾報告說:「解放區現在已發展得北到內蒙古,南到海南島,包括有十九個省份,和九千五百五十萬人民。」他所說的十九個省份是:遼寧、熱河、察哈爾、綏遠、陝西、甘肅、寧夏、山西、河北、河南、山東、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和福建。

共產黨在抗戰的招牌之下,壯大了,叛亂的資本一天比一天雄厚了。他們歷次的報告,就是他們不打自招的供狀。

共產黨擴展的地盤和武裝,強半是由吞噬我們敵後的軍政力量而來的,我們越退讓,他們就越進逼,我們越怕鬧笑話,他們就越肆無忌憚,當時管這種現象叫做「摩擦」,說得似乎輕鬆之至,其實所謂「摩擦」,就是遮掩共黨向政府叛變的遁詞。

自有所謂「摩擦」以來,留心國事的人,無不憂心仲仲,認為外患並不難於消除,唯有共黨製造的內憂,恐終將成為膏盲不治之疾。政府對於此種情勢,當然具有更深切的了解,但始終都作弭患於無形的打算。始而採用「勸告」、「提示」等方式,繼而竟不惜分庭抗禮的和他們進行一次又一次的談判。

國共之間的和平談判,從二十八年(一九三九)即已開始,直到三十六年(一九四七)政府下令動員戡亂,在這中間的八年中,可以說始終就沒有放棄過。不過談判是時斷時續的,最後是毫無結果的,正與所有自由世界與共產政權各種談判的經過如出一轍。

國共和談的細節,累牘連篇也不易說清,這裡沒有這麼多的篇幅從事於此,而且也無此必要,以下我只想約略談一談和談的梗概。

幾年來和談的問題,歸納起來,不外:

一、共軍擴編問題

共產黨在抗戰的招牌之下,非法擴充軍隊,已如前述。對於這些軍隊,他們提出來的要求,就是變非法為合法。「共赴國難」之初,改編的第八路軍(後改稱第十八集團軍),共轄三個師,兵額不過二萬人。以後又收編葉挺、項英的江南各地共軍,成立新編第四軍,共轄四個支隊,兵額約萬餘人,至二十九年(一九四〇)七月,十八集團軍已奉准改編為三個軍六個師,三個補充團,另再增兩個補充團。新四軍亦奉准改編為兩個師。

三十三年(一九四〇)五月共黨要求擴編其軍隊最少為十二個師。同年六月又要求擴編為十六個師。

三十三年十一月赫爾利大使由延安攜回毛澤東親筆簽字之草案,要求組織聯合政府及聯合軍事委員會。此聯合政府及聯合軍事委員會應承認所有抗日軍隊。

三十四年(一九四五)八月開始的「重慶會談」,歷四十一日結束。關於軍隊問題,毛澤東同意縮編共軍為二十四個至二十個師。

三十四年十二月馬歇爾特使銜命來華,調處國共爭端,因而有三人小組之成立。

三人小組簽訂了三個方案,一是頒布停戰命令,二是恢復交通,三是整編軍隊。在整編軍隊案中,國共軍的整編比例,是五比一,即如第一期整編全國軍隊為九十個師,共軍可保留十八個師,第二期整編全國軍隊為五十個師,共軍可保留十個師。不過這三個方案,共方根本沒有履行的誠意,他們自始至終就沒有停止過軍事行動,更談不到恢復交通。則在戰爭狀態之下,那裡還談得到整編軍隊。

二、軍隊駐地問題

第八路軍初成立時,指定其作戰地區為晉北,歸第二戰區司令長官節制指揮。

二十九年(一九四〇)七月,指定冀察兩省及魯境黃河以北為第十八集團軍及新四軍作戰地區。

三十二年(一九四三)三月,共黨要求黃河以南共軍,俟戰後再開入指定地區。

三十三年(一九四四)月,共黨要求戰時就地抗戰,同年六月,共黨要求中央承認其華北、華中、華南根據地。

三十三年十一月,共黨要求組織聯合政府及聯合軍事委員會,軍隊應聽命於此聯合政府及聯合軍事委員會。言外之意,共軍行動不受現政府任何限制。

三十四年(一九四五)八月在「重慶會談」中,毛澤東同意將應整編的部隊移至隴海以北,及蘇北皖北集中。殆至三人小組成立,協議國軍與共軍的配置為:第一期,華北配置政府軍與共軍統編的四個集團軍之外,再駐三個政府軍。東北配置五個政府軍,一個中共軍。華中配置一個中共軍,九個政府軍。第二期,華北配置中共軍七個師,政府軍十一個師。東北配置政府軍十四個師,中共軍一個師。華中配置政府軍十個師,中共軍二個師。當然這都是一紙空談。正當簽訂此項協議之同時,共方宣稱其在東北已有「民主聯軍」三十萬人,要求政府承認。

三、地方政府問題

二十九年七月,政府准許劃定陝甘寧邊區範圍(包括十八個縣)改稱為「陝北行政區」,暫隸行政院,但歸陝西省政府指揮。

三十二年三月,共黨要求陝北邊區改為行政區,其他各區另行改組。這是讓政府承認他們陝北邊區以外所占據的地區。

三十三年(一九四四)六月,共黨要求政府承認陝甘寧邊區及華北根據地民選抗日政府為合法的地方政府,並承認其為抗戰所需要的各項措施。

三十三年十一月,共黨開始要求改組當時之國民政府為聯合國民政府。中央政府既可成為聯合的組織,則地方割據形勢,當然不會是不合法的了。

三十四年(一九四三)八月重慶會談,關於「解放區及地方政府問題」,往復商談,迄難解決。共方漫天要價,政府據理力爭,起初他們要五個省的主席,三個特別市的市長,和八個省的副主席,最後他們要求各「解放區」暫維現狀不變,留待憲法規定民選省級政府實施後,再行解決。

國共和談的問題,自不限於上述三種,但共黨爭持最力的,卻不出以上三個範圍。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陳誠先生回憶錄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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