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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國際海洋法」 美反對北京候選人出任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

聯合國下屬機構,國際海洋法法庭預計將於今年8月或9月舉行選舉,屆時將選出7名法官,任期均為9年。美國消費者新聞與商業頻道(CNBC)8月3日報導指,北京已提名了一名中國籍的候選人來競選這一處理海上爭端法庭的法官,但美國高級外交官員對此表示反對,並指中共在南中國海的行為無視國際海洋法。

官媒此前公布的南海永暑礁俯瞰全景圖

美國國務院亞太事務助理國務卿史迪威(David Stilwell)上月在出現華盛頓智庫「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的活動時表示,「選舉一名中共的官員加入該機構,就像僱傭一個縱火犯來管理消防局。」他並呼籲參與這次選舉的國家仔細評估中共候選人的資格。史迪威提出,「我們敦促所有參與此次即將舉行的國際法庭選舉的國家仔細評估中華人民共和國候選人的資格,並考慮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擔任該法庭法官是否有助於或妨礙國際海洋法。」他聲稱,「鑑於北京方面的記錄,答案應該很清楚。」

據聯合國官網介紹,《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於1982年12月10日在牙買加蒙特哥灣開放簽署。12年後,即1994年11月16日《公約》生效。《公約》要求各締約國按照《聯合國憲章》以和平方法解決它們之間有關《公約》的解釋或適用的任何爭端。然而,如果爭端各方未能以他們自己選擇的和平方式解決爭端,那麼他們必須訴諸於必然會做出有約束力的裁決的強制性爭端解決程序,但《公約》含有的限制和例外規定除外。《公約》設立的機制規定了解決爭端的四種可供選擇的辦法:國際海洋法法庭、國際法院、一個按照《公約》附件七組建的仲裁庭,以及一個按照《公約》附件八組建的特別仲裁庭。

報導指,國際海洋法法庭預計將於8月或9月召開選舉,已選定7名將在未來9年的任期中出任這一法庭法官的人士。《公約》的所有168個簽署國將在選舉中投票。2016年,海牙常設仲裁法院依照《公約》內容,否認了中共對南海大約90%海域的主權聲索。北京方面則拒絕接受或承認這一裁定。

CNBC的報導指,史迪威發表這番言論前,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7月13日發表的國務院聲明中明確宣布,美方認為北京對南中國海大多數海域的離岸資源權利主張是「完全不合法的」,美方也不承認北京所宣稱的曾母暗沙(詹姆斯暗沙)為中國最南端領土的說法。他還譴責北京使用「強權即公理」的恐嚇手段損害東南亞國家的主權。國際仲裁庭2016年7月12日作出對菲律賓有利的裁決,認為中共的「九段線」違反《公約》。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美國尚未通過《公約》,其在接下來的國際海洋法法庭選舉中則並不具備投票資格。報導指稱,此次並非中共第一次提名國際海洋法法庭的法官候選人。事實上,根據該法庭網站信息,自1996年該法庭進行首次選舉以來,已經有3名中共法官在該法庭任職。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CNBC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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