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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痛教訓 明朝榜眼為何暴死?

中國古代科舉考試制度的殿試中,取得第二名成績的,被稱為「榜眼」,與第一名狀元、第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在古代這是極大的榮耀,在仕途上往往會因此飛黃騰達。明朝萬曆、天啟年間有一位榜眼卻惡報死亡,令人嘆息,今天就講講他的教訓。

莊奇顯(西元1587-1622年),字允元,號九微,泉州晉江(今福建省晉江市)人,萬曆四十一年(西元1613年),僅二十六歲,就高中榜眼,是有名的青年才俊,補國子監司業之職,父母也因他受朝廷封賞。然而就在他即將在官場上大顯身手時,卻突然病故,其中的緣由在古籍《見聞錄》裡,有詳細的記載:

莊奇顯很喜歡喝酒。有一次,他在老家的承天寺里飲酒,大醉後跌跌撞撞走到藏經閣,他睜著惺忪的醉眼,看見大家正在聽高僧傳法,眾人都很專注的聆聽,根本沒人理睬他這位榜眼。也許感覺受冷落傷了自尊,也許內心對佛法不滿,也許他根本就不信佛法,總之,不管是哪種原因,莊奇顯此時酒後發狂,他走到桌前,拿起桌上的佛經就扔到地上,還用腳對著佛經又踢又踩。一通胡鬧之後,他才返身離去。快出廟門的時候,莊奇顯恍然間覺的一尊護法神像正冷眼看著他,他的怒氣藉著酒勁又來了,竟然伸手就把神像推倒在地。在眾人驚懼的目光中,揚長而去。

數月之後,有個小廝無意中惹怒了他,莊奇顯抬腳就踢,不料卻踢在了一根大柱子上。腳趾都踢裂了,傷口經久不愈,逐漸變成了一種怪瘡,從腳慢慢腫到了全身,疼痛異常,晝夜難安。莊奇顯被病痛折磨得神志不清,恍惚中,看見護法神似乎在責問自己,在痛苦與悲傷中,他留下了「憾者永憾」的遺言便去世了。

莊奇顯酒後無德褻瀆佛法,造下了巨大的業力,酒醒後也無任何悔改彌補,終至惡報加身而亡,給自己留下了永遠的遺憾。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明代僧人智旭所著《見聞錄》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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