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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動遷戶控訴中共 「10平方米安置政策」

上海虹口區戴中耀住房2001年被動遷後依職位獲安置、補償,至今20年流浪街頭,他求助國際人道救助。

上海動遷戶戴中耀位於虹口區的住房二十年前被強拆後,當局以動遷安置單人10平方米建築面積政策執行。為此,戴中耀打了二十年官司,他表示,「我要控訴中共反人類生存的10平方米建築面積安置政策。」

戴中耀向大紀元記者表示,「10平方米建築面積去掉磚牆給誰住?這是嚴重的政治錯誤和失策的政策,這事違反國際人權的反人類生存。我是中國公民,拆我房,不給住,不給一分錢,判我終身流浪。」

動遷政策讓他流浪20年

戴中耀是上海退休工人,他位於虹口區海山路19弄11號的住房,在2001年被動遷了,二十年來他無房可住,因告政府動遷政策的嚴重多重錯誤,被迫在上海浦東救助站1O1床住了許多年。

他說,「救助站床位只是一個睡覺地方,不能放衣物,甚至沒有盥洗的地方,受盡了非人道的苦。我在上海浦東救助站,入住了很多年。後來救助站換了個年輕站長。強行將我從救助站扔到馬路上。救助站是慈善機構,可中國的救助站連人道底線都不遵守。」

戴中耀入住上海浦東救助站登記表。(受訪者提供)

打動遷官司法院不立案

戴中耀向記者介紹,他的房宅是在2001年11月14日動遷的,理應適用2001年11月1日新政策「滬府發2001年111號」動遷政策,這是新規定。但是虹口動遷公司卻使用作廢的政策──「滬府發1997年44號」政策,即動遷安置每人和單人10平方米建築面積;且動遷單價3千元毎平方米還要打八折,也就是以貨幣安置只給2,400元/米。那麼10平方米只能拿到24,000元,這在上海能買到什麼房子呢?

他說,「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在打動遷的訴訟,追究虹口動遷公司抗拒政府法令的犯罪行為。可上海的鐵路法院、虹口法院、第三中級法院,這三家法院一直破壞立案法條。時至今日不給我起訴和立案。」

上海住房管理局的答覆書。(受訪者提供)

行政裁定書。(受訪者提供)

求助國際人道救助

戴中耀表示,「上海的10平方米建築面積安置單人的政策,是個嚴重破壞人權,是個不給住的邪惡的反人類生存的政策。而中國法院剝奪我在自己祖國的居住權,判我終身流浪。這是破壞國際法的。試問哪一個國家能不給本國人的最低生存空間和保障?我是一個退休工人,拆我房,不給住,天理何在!」

他最後表示,「我不知道怎樣睡覺,不知怎麼流浪才不被驅趕?我需要人道帳篷,我需要國際紅十字會的人道救助,我需要避難!我要控訴上海市政府的1O平方米建築面積的不給住的邪惡政策,我要控訴中國法院反人類生存的判決,剝奪我的生存居住權!」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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