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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紅:一個被余秋雨拋棄14年糟糠之妻 終在坎坷中活出自我價值

李紅,余秋雨前妻,一個地地道道的上海人,她出生在一個知識分子家庭,爸爸是中學英語老師,媽媽是一名醫生。

23歲時,她報考了上海戲劇學院戲文系,成績在1000多名考生中名列前茅。但由於她出生於知識分子家庭,結果就落選了。

於是她就去找上海戲劇學院的領導評理,而當時余秋雨正好負責招生的工作,但基於李紅的"家庭出身",余秋雨也沒敢錄取她。

但是李紅的年輕以及漂亮的容貌卻深深地印在了余秋雨的腦海里,揮之不去。於是余秋雨就千方百計地製造條件接近李紅。

1979年,在余秋雨追逐她的第五個年頭,他們終於手挽著手走進了婚姻的殿堂。雖然生活不是很富裕,但余秋雨對李紅體貼入微,幾乎包攬了所有的家務活,兩人的日子幸福甜蜜。

婚後5年,他們的愛情有了結晶,女兒的出現,再加上余秋雨被查出患有肝炎,這使得經濟變得很拮据。為了能多賺點錢,李紅就加班加點賺錢貼補家用、給余秋雨治病。

但這微薄的收入仍然無法支撐家裡的開銷,無奈之下,李紅就和余秋雨商量,她想去深圳闖一闖,想跟自己的命運賭一賭,跟自己的未來賭一賭。

環顧著這個家徒四壁、貧寒的家,余秋雨含淚答應了妻子的請求。但是誰也沒想到,就在李紅為了賺錢辛勤打拼的時候,丈夫卻另有了新歡。

1992年新年,李紅從深圳返回上海過年,在幫丈夫余秋雨整理書桌時,在他文稿中發現了一封余秋雨寫給現任妻子馬蘭的情書,信裡面纏綿的情話讓李紅的心一下子沉到了水底。

1992年7月,余秋雨正式向李紅提出了離婚,堅強的李紅含著淚在離婚協議上簽了字。

對於李紅來說,19年的青春,14年的婚姻,換來的卻是余秋雨的一張離婚協議書和深深的背叛和傷害!這對於那個年代的女人來說該是多大的一個打擊。

1992年10月,在余秋雨與李紅離婚後不到3個月,余秋雨就和馬蘭舉行了婚禮。

當得知這一消息的時候,李紅心如刀絞、肝腸寸斷,她的心久久都無法平息。

此時的余秋雨,憑藉著他的開山之作《文化苦旅》名聲四起,而且還迅速重建了新的家庭,妻子就是比余秋雨小了16歲的安徽省黃梅戲劇團年輕、漂亮的演員馬蘭。

1984年馬蘭劇照

而她自己呢,已經40多歲了,失去了婚姻、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家庭,只剩下年邁的父母和一個8歲的女兒!現如今連份工作也沒有,她犯難了,她該拿什麼撫養女兒,孝敬父母?她的明天又在哪裡?

但為了孩子、為了父母,她一定要強大起來,她在內心暗暗發誓說:"既然我戰勝不了婚姻,但我必須要戰勝自我。"

於是李紅強忍著離婚帶來的傷痛,將女兒交給父母后,再次踏上了開往深圳的列車。

為了生活,李紅當過導遊、做過推銷、代理、跑過運輸,住最便宜的旅店。日子最艱苦的時候用1元錢買4個饅頭,早上一個,中午2個,晚上1個。

1993年4月的一天,好運開始降臨到李紅的頭上,她的人生開始發生改變。這一天,給羅湖區國貿大廈8樓的一家旅行社送水,結果碰上了電梯維修,沒辦法,她就強撐著將4桶水扛上了8樓。

李紅的這一行為讓旅行社的老總十分敬佩,這位老總就對她說:"你這麼大年紀了,還做男人幹的事,要不來我們公司學習做導遊吧。"

送水確實是一件體力活,這讓李紅常常感到力不從心,於是她經過考慮後就辭職跳槽,做了一名導遊。

2003年,是李紅最終掙到屬於自己的一席之地,掙得標誌著一個人成功所需要的金錢的開始。這一年春天,李紅有一個曾在旅行社工作過的同事,打算做健身器材的廣東省總代理,就問李紅願不願意入伙。

年近50歲的李紅,再三思考之後,覺著也不能給別人打一輩子工,於是她就拿出了多年的積蓄,和同事合夥開了一個經營健身器材的公司。

在李紅的辛苦操持下,生意越來越好,2008年的時候,李紅還把父母和女兒接到了深圳。

2010年新年前夕,在余秋雨女兒25歲生日這天,余秋雨給女兒打了個電話,並在電話中對李紅愧疚地說:"這些年,你艱難地將女兒拉扯大,真是受苦了。現在看到女兒生活得這麼開心,我謝謝你了。"

然而,李紅卻回覆說:"你創作了那麼多膾炙人口的佳作,在文學上取得那麼高的成就,我也不能讓你看不起啊。"不知道電話那頭的余秋雨,在聽到這句話後會作何感想!

多年後,當李紅被問及與余秋雨離婚的事情時,她曾深有感觸地說:"人生有很多變數,如果不離婚,世間只不過多了一個名人身後無足輕重的普通女人。是失敗的婚姻造就了我,讓我看清了自己身上所具有的而以前從未被發現和正視的潛力和優勢,讓我尋找到了自身的價值所在。"

余秋雨作為一位公認的在全球各華人社區影響最大的極少數作家之一,然而各界人士對他本人、以及他的著作的評價卻褒貶不一。

責任編輯: 趙麗  來源:世紀話題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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