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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非法集結案」開庭 25人高呼「悼念六四無罪」

香港警方首次禁止今年的「六四」集會,但支聯會仍呼籲市民自發到維園點燭光,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13人事後遭傳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警方其後票控包括前香港眾志黃之鋒等多名民主派人士,於「六四」當晚「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至今先後有25人被控,案件周二(15日)一併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13人事後遭傳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劉少風攝)

香港警方首次禁止今年的「六四」集會,但支聯會仍呼籲市民自發到維園點燭光,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13人事後遭傳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警方其後票控包括前香港眾志黃之鋒等多名民主派人士,於「六四」當晚「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至今先後有25人被控,案件周二(15日)一併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劉少風報導)

他們上庭前高呼「悼念六四無罪」等口號。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指,香港人31年來毋忘六四,堅持到維園燃點燭光,是憲法保障下的表達權利,但卻遭到濫捕、濫控。他引述律師消息指,控方打算將案件轉至區域法院,意味要對他們加諸更重的刑責,但李卓人無畏無懼,會堅持悼念「六四」,並繼續關注中國人權問題,和12名涉嫌偷越邊境正被深圳市警局刑事拘留的港人,希望被逼害的人儘快獲釋。

香港警方最初先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及常委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和梁錦威,工黨主席郭永健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等合共13人發出傳票,控告他們「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于于今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上述13名被告已於早前在西九龍法院提訊,他們於周二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警方在上次案件提訊後再發出傳票,加控部分被告其他罪名,除了黎智英沒有被加控其他罪名,其餘被告均被加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李卓人另再被加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

另外12名民主派人士,即何秀蘭、胡志偉、梁國華、黃之鋒、羅冠聰、袁嘉蔚、梁凱晴、岑敖暉、何桂藍、張昆陽、梁國雄、朱凱廸亦被票控於六四當晚「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25人的案件一併於下午2時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判法官為羅德泉。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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