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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顧問:隱瞞共產黨身份的後果和豁免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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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2日發布最新政策通知,禁止曾經加入共產黨的人申請美國綠卡和移民。

美國人權組織公民力量的創始人楊建利,因隱瞞早年曾加入過中國共產黨組織,最近他申請入籍美國被拒。對此,美國民主人士、律師行移民顧問鄭存柱撰文分析楊建利入籍案,以及隱瞞共黨身份的後果和豁免的條件。

下面是鄭存柱的原文:

隱瞞共產黨員身份的後果和豁免的條件——楊建利博士入籍案分析

最近,著名民運領袖楊建利先生的入籍被拒絕的事情,在網上沸沸揚揚,楊博士也自己撰文給予詳細的解釋。楊博士也提到,過去是共產黨員沒有關係。在移民的時候可以申請豁免。

但是楊博士自己的案子,從法律上講,其實不是那麼容易。除非有美國官方的政治介入,如果單從移民法的角度來看,楊博士的豁免是很難的。

過去曾經加入共產黨,首先要分清兩個不同的情況:

其一,自己主動申報,沒有隱瞞。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容易得到豁免的。移民法有詳細的申請豁免的理由和方法。

其二,是曾經在申請簽證或者綠卡的時候沒有申報自己的共產黨員身份,這樣的情況,也有一個法定的豁免理由。

根據楊建利博士自己撰寫的文章,他在申請簽證和綠卡的時候都隱瞞了過去的共產黨員身份,就是屬於第二種情況。

如果在申請簽證或者綠卡的時候,隱瞞了共產黨員的身份,在美國移民法上是屬於移民欺詐:fraud or willful misrepresentation。一旦認定是移民欺詐,就屬於禁止移民了。

這是僅次於婚姻欺詐(沒有任何的豁免)的移民欺詐了。這種情況也有豁免,但是必須符合兩個法定的條件。移民局官方網站上是這樣說的:

1)The applicant must show that denial of admission to or removal from the United States would result in extreme hardship to his or her qualifying relative(or if the applicant is a VAWA self-petitioner, to himself or herself); and

2)The applicant must show that a favorable exercise of discretion is warranted。

也就是說,如果申請人被拒絕移民,或者要被遞解出境,申請人在美國的法定親人會遭遇到「極度困難」。申請人才可以得到豁免。這裡的法定的親人包括申請人的擁有公民或綠卡身份的配偶、公民的未婚對象。子女是不屬於這個法定親人的。

也就說,你是不能以自己的子女失去父母的保護和養育會遇到「極度困難」而申請豁免的。哪些屬於「極度困難」呢?

這裡舉一個例子說明一下:一個人的父母或者配偶有身體上的殘疾,比如失明、中風失去生活自理的能力。這樣的情況下,就屬於「極度困難」的情況。

楊建利博士可能的麻煩是,第一,他的親人不一定會有這種「極度困難」的情況。

第二,即使存在「極度困難」的情況,因為楊博士屬於庇護身份,可以合法留在美國,不需要被遞解出境,因此可以繼續合法和親人生活在美國,不存在被遞解出境而與需要照顧的親人分離的情況,所以,這樣的「極度困難」也不會發生。

筆者不久前就看到過這樣的一個案例,就是一位已經獲得免於遞解「withholding of removal」可以生活在美國的申請人,以「極度困難」為理由申請豁免要求批准綠卡,但是被巡迴法庭拒絕。

拒絕的理由是,申請人可以合法和親人生活在一起,沒有被強制遞解,不會發生造成「極度困難」的事情的發生。

單純從法律的角度來分析,楊建利博士的入籍被拒絕後,可能連綠卡也會被取消。只會保留原來的庇護身份。他將來要出國參加民運活動,也必須要提前申請難民旅行證。的確會遇到很大的不便。

他目前採取起訴的方式來解決入籍被拒絕的問題,那麼在法庭上,也只有依據法律來處理。目前的法律,針對這種情況,除了上文分析的親人的「極度困難」的唯一豁免外,沒有其他的法定情況,可以在法庭上支持楊建利博士的訴訟。

除非法外開恩,除非有政治上的介入,楊建利博士也很難打贏這場官司。

楊博士的入籍案,再次提醒所有準備移民的華人,如果曾經加入過中國共產黨,一定要儘早退出。更不要在申請移民的時候,採取隱瞞欺騙的方式矇混過關。

因為以後一旦查出,就屬於移民欺詐。即使拿到綠卡或者已經獲得了美國國籍,也會隨時被移民局取消而遞解出境。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新唐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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