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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錦麗拒絕起訴MS-13黑幫成員 造成三人被殺

美國民主黨副總統候選人、加利福尼亞州參議員卡瑪拉·哈里斯(Kamala Harris)未能起訴一名已知的黑幫成員和非法移民,此人在2008年殺害了一名男子和他的兩個兒子。

美國民主黨副總統候選人、加利福尼亞州參議員卡瑪拉·哈里斯(Kamala Harris)未能起訴一名已知的黑幫成員和非法移民,此人在2008年殺害了一名男子和他的兩個兒子。

這名幫派成員埃德溫·拉莫斯(Edwin Ramos)在兇殺案發生三個月前被捕。

麥可·博洛尼亞、托尼·博洛尼亞和馬修·博洛尼亞於2008年6月被非法移民MS-13黑幫成員埃德溫·拉莫斯謀殺。(Facebook照片)

當時擔任舊金山地區檢察長的哈里斯有機會阻止拉莫斯。據SFGate報導,警方曾警告過她,此人是一名已知的MS-13團伙成員,曾多次觸犯法律。

據信,MS-13是20世紀80年代中期由逃離薩爾瓦多內戰的移民在洛杉磯創建的一個街頭黑幫團伙,在洛杉磯和其他地方製造了各種令人毛骨悚然的「中世紀式」謀殺事件。

拉莫斯於2008年3月30日在舊金山被捕,當時警察把他攔在路邊,他車裡的一名乘客埃里克·洛佩茲(Erick Lopez)逃跑並試圖扔掉手中的槍。據SFGate報導,當局得出結論,這支槍曾被用於兩次殺人。

警方確認兩人都是MS-13的活躍成員,並通知了舊金山的檢察官,但檢察官拒絕起訴拉莫斯。

拉莫斯被拘留期間,警長的副手發現他可以被驅逐出境,但他們被迫放了他。

據SFGate網站報導,當時,警長麥可·亨尼西(Michael Hennessey)的幕僚長艾琳·赫斯特(Eileen Hirst)表示:「我們不能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羈押這些人。」

據該媒體2008年的報導,哈里斯本有機會起訴拉莫斯,但她拒絕了。

SFGate報導稱:「警方將案件交給了地方檢察官卡瑪拉·哈里斯的辦公室,後者拒絕提出指控。」據哈里斯辦公室透露,他們告訴調查人員,沒有證據表明拉莫斯知道洛佩茲有槍。

警方和檢察官說,對拉莫斯的指控必須與另一項與之相關的罪行相關聯,檢方才能將他繩之以法。

幾個月後,也就是2008年6月22日,拉莫斯槍殺了48歲的托尼·博洛尼亞(Tony Bologna)和他的兩個兒子,20歲的麥可(Michael)和16歲的馬修(Matthew),只有托尼·博洛尼亞19歲的兒子倖存。

拉莫斯誤以為博洛尼亞人是敵對幫派的成員,然後駕車射殺了他們。2012年5月,他被判有罪,連續三次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哈里斯主張判處監禁而不是死刑。

儘管美國總統唐納德·川普不斷站出來強烈反對MS-13,但美國左翼卻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2018年5月,川普稱MS-13成員為「動物」,這一言論隨後被左翼媒體斷章取義,讓人覺得他指的是非法移民,而不是臭名昭著的暴力團伙。

川普後來對自己的言論做出了進一步的回應。他說:「我指的是正在進來的MS-13幫派。我說的是MS-13。我真的很驚訝你會問這個問題。」

「這些都是動物。他們進入我們的國家,我們要把他們趕走。」

「我稱它們為動物。你猜怎麼著,我永遠都會(這樣說)的。」

如果卡瑪拉·哈里斯對MS-13採取同樣的強硬態度,拉莫斯也許就不會奪走三個無辜的生命了。

參考連結:https://conservativefighters.org/news/months-before-illegal-ms-13-gang-member-murdered-family-kamala-harris-failed-to-prosecute-him/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北美保守評論Juan編譯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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