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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結婚後 把我當親女兒養了20年的小姨自行了結 翻遺物看到…

那一天是哪一天,我已經記不清了。但我清楚地知道,那一年我6歲,父親不知道因為什麼事情想不開跳了水庫淹死了,然後沒過幾天,我媽也莫名其妙去世了。

我成了一個孤兒,因為我是女孩,重男輕女的爺爺奶奶也不肯收留我。我的所有親戚中,只有小姨願意養我。而小姨那時候還未出嫁。

跟著小姨之後,我成了小姨的累贅,導致她知道32歲還找不到婆家。而那時我已經是個14歲的大姑娘了。小姨33歲那年,終於嫁人了,雖然姨丈是一個腿有點瘸的殘疾人,可是他人很好,我看得出來他對小姨是發自內心的好。

雖然我知道,小姨是個十里八鄉難得一見的美人,但已經出懂人事的我更明白,一個真心對你好的男人遠比外在條件更重要。所以,我很為小姨感到高興。

沒過幾年,小姨生了個男孩,也就是我的弟弟。小姨和姨丈對我好,我也對他們和弟弟好。我是真的把弟弟當作親弟弟一樣看待。

因為姨丈有殘疾,賺錢不易。我很小開始就養成了勤儉節約的習慣,高中開始每逢寒暑假就會去飯店打臨工賺錢。

大學畢業後,本來以我的成績考研完全不在話下,可是顧慮到小姨和姨丈的不易,我放棄了,早早的下來上班。那時候,我只有一個心願,就是一定要努力奮鬥讓小姨過上人上人的生活。

我這麼想,也這麼做了。工作的第一年,我用所有的工資給小姨買了一輛小汽車,雖然是很便宜的國產車,小姨和姨丈臉上也洋溢著笑容,那一刻,也是我最幸福的時刻。

工作的第二年,小姨就催著我找對象。

我知道,小姨是想讓我找個疼我的老公,趕緊過幸福的生活。我也是幸運,遇到了我的老公劉斌。劉斌是一個老實本分的男人,靠著一身過硬的技術,賺錢也不少,關鍵是他對我很用心,很體貼。我曾經找閨蜜[色.誘]過他,他都不為所動。

於是我毅然嫁給了他。我以為從此開始我們一家就可以享受天倫之樂了。可是我萬萬沒想到,在我結婚後第三天回娘家之後的第二天,姨丈就給我傳來了一個讓我非常震驚的消息—-小姨跳河自殺了。

我和老公趕過去的時候,小姨的屍體已經浮腫了。姨丈哭著給我一本日記本,說是小姨留下的紙條中特別說明給我的,其他人都不能看。

我疑惑的打開日記本,扉頁上寫著,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翻開內容,我驚呆了。小姨在日記里告訴我的,是當年父親和母親去世的內幕。原來,當初小姨和我媽同時看上了我的父親,可惜後來我父親娶了我媽。小姨因此和我媽鬧翻臉,我6歲那年,小姨成功勾引了我爸,並且懷了我爸的孩子,然後小姨逼著我爸和我媽離婚。我爸實在沒有辦法了,才自殺的。而知道實情後的我媽,也是受不了小姨帶給她的屈辱,選擇了自殺。

臨終前我媽囑託小姨一定要養我長大成人。那時候,小姨也有自殺的念頭了,只是因為我才活了下來,小姨在日記里說,看著我結婚,使他活著的唯一希望。現在我結婚了,她也該謝罪了,讓我一定要原諒她。

小姨在日記最後,讓我一定不要把這些實情告訴姨丈,並讓我照顧好姨丈和弟弟,說她很對不起姨丈和弟弟。

看完之後,我的心情五味雜陳,我怎麼也想不到原來我父輩的故事是這樣的精彩,如果是小說,我一定會大加讚賞,可惜,這事兒和我有關,我高興不起來。

安葬小姨那天,我在她的墳前發誓,我一定會照顧好姨丈和弟弟的,我會把姨丈當作自己的父親,把弟弟當作自己的孩子一樣照顧。

只是,我心裡也恨小姨,如果不是她,我的父母不會那麼早死去。可是,小姨有養了我那麼多年,我的心裡搖擺不定,我不知道該不該原諒她。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EZGOE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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