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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政府欠千萬工程款 承包人陷4年冤獄

黑龍江綏化市慶安縣維權人士李洪宇,被慶安縣警局拘留期間,出現生命危險,送醫急救。

黑龍江伊春市慶安縣維權人士李洪宇,因追討伊春市政府拖欠的上千萬元工程款,被當地政府以「尋釁滋事罪」判入獄四年。2020年5月14日,李洪宇刑滿釋放。

李洪宇夫婦向大紀元記者講述了自己的遭遇。

官商勾結承包人血本無歸

2012年5月1日,伊春市政府實施棚戶區改造工程。李洪宇表示,「出於對伊春市政府的信任,我從慶安來到伊春市,與建築商『中煤國際合作總公司』負責人於平在伊春工程處,簽訂了『名人水岸公寓』27—30號樓大五項的人工費承包合同。」

同年10月30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交付使用。李洪宇表示,「工程交工後,既不給我結算,工資也不給支付。我多次到伊春市政府和省信訪局要求解決此事。」

「後來我才得知,伊春市政府將工程發包給沒有資質的建築商,沒有進行招投標手續,證照不齊,手續不全,沒有交付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我不得不去北京反映情況,這才引起重視。」

李洪宇透露,省政府信訪局局長齊彥光,召集綏化市常委常青、副市長劉野、信訪局局長胡忠偉、慶安縣委書記李英男、副縣長董國生、伊春市副市長白波等在伊春市召開為結算工錢的協調會(有完整視頻為證)。

「協調會上,伊春市副市長白波表態,待帳目清楚後一併解決。根據兩份工程結算明細單,伊春市政府共拖欠工程款逾1565萬元。當把工程帳目交給伊春市政府時,他們態度又變了,讓我去走法律程序。」

名人水岸公寓27—30號樓,大五項的人工費承包工程款的兩份工程結算明細單。(受訪者提供)

在李洪宇與建築商的合同上明確規定,「對所有單項承包人的票據,沒有李洪宇簽字不生效;回款時必須有李洪宇接收支配發放款項。」

李洪宇認為,「由於我多次進京反映問題,伊春市為此打擊報復,在未與我核算的情況下,將工程款直接發放給我下面各個單項工程的承包人。有的單項承包人編造工資表、虛報冒領、重複多領等,造成一些農民工沒有拿到工資。」

「我向伊春市副市長白波和信訪局局長張加友反應此事(我手裡有給他們發的信息為證)。可他們依舊我行我素,違法亂紀,胡作非為!」

承包人依法上訪身患重病卻被誣陷入獄四年

李洪宇妻子王春芳向大紀元表示,為了維權,李洪宇和一部分被拖欠工錢的農民工長年奔波上訪,可是問題都沒有得到解決。不但血本無歸,還欠下了巨額債務,身心倍受折磨,夫妻倆疾病纏身。

「2016年4月1日,他在再次去北京上訪的火車上,被慶安縣警局的警察截回,警察對他進行了15天的行政拘留。不通知家屬,也不告知家屬拘留地點。」

李洪宇表示,2016年1月,自己剛做了氣管神經鞘瘤的手術,在恢復期,需要按時服藥和護理。被關進拘留所後,沒有得到醫藥護理,反而每天吃不飽飯。拘留所裡面還關著一些殘疾人和患有心衰、糖尿病、肺心病重大疾病的人。

「我被拘留11天後,病情惡化,被緊急送往縣醫院搶救。在這種情況下,慶安縣警局副局長劉鳳志惡狠狠地說,人死了他負責。這些警察,根本不把老百姓當人看,視人的生命為兒戲,沒人性!」

王春芳表示,同年6月26日,李洪宇在幾名家屬的陪同下去北京看病,但是剛下車就被慶安縣警局的警察帶回,被關進看守所,進行刑事拘留。隨後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入獄4年。

「太心酸了。要帳的人過年來家門口堵我們,我因為信用卡欠帳還不上,被法院起訴。我母親84歲了,一個月有一千多元收入,我們全指著這點錢活著。李洪宇因為有坐牢案底,出去找工作都沒人要。」

「我們就是希望政府能把我們的血汗錢,還給我們!」

據陸媒報導,近年來,隨著中共政府對保障房建設、危房改造、棚戶區改造等住房領域投入資金,政府官員對該項資金的貪腐現象也隨之增加。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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