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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手書曝光 公開獄中「惡夢」

2019年9月17日,黃之鋒在美國國會出席香港人權法案公聽會。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等3人被囚禁,案件預定12月2日宣判。宣判前,黃之鋒手寫信曝光他在牢房囚禁的狀況。他說,被帶到單人牢房成為「惡夢真正的開端」。

近日,黃之鋒的facebook專頁管理員貼出黃之鋒的手寫信。信中提到黃之鋒已經結束隔離囚禁,狀態還算不錯。信中詳述他被囚禁的過程。

信中說,即使他已有三次坐牢的經驗,但被送到「監獄中的監獄」囚禁,實在是始料未及,在入獄首日他被送到荔枝角收押所。就在下午4點左右,他和林朗彥完成各種入獄程序後,保全組職員突然將他帶往獄中醫院走廊的單人牢房,成為他惡夢開端。

獄方說他的X光片有異,並懷疑他肚內藏有毒品、戒指或金銀器等異物,需要接受數日隔離囚禁。他不解地是,他在入獄前3天都正常進食,對於獄方所說毫無頭緒,且獄方不允許囚犯檢查X光片,他也無從得知X光片的詳細內情。

除了探訪和洗澡,他基本上不能離開囚室也不能「放風」,由於整項隔離措施是應對囚犯體內藏有毒品為前提,所以獄方每隔4小時,會來量他的血壓及檢查血含氧量。即使凌晨他也需起床檢查,牢房24小時開著燈,他必需把口罩當眼罩,才能勉強入睡。

信中說,讓他最痛苦地是,獄方隔離囚禁的原意,是要囚犯將體內毒品排出體外,然而為了防止囚犯用馬桶把毒品沖走,所以按規定他不能用牢房裡的馬桶,水龍頭也沒水,獄方只有提供塑膠盆讓他排泄,而且獄方在檢查他的排泄後,並要求他簽名。

信中說,他寫這封信時是被單獨囚禁的第二天,但願此信寄出及發布的時候,我已結束隔離,他也提到,有許多手足和他一樣面臨官司,甚至是身陷囹圄,呼籲港人能作多少就作多少,讓手足們知道他們不是孤身一人,且持續關注被捕送中的12名港人。

在此之前,11月23日,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林朗彥3人出庭,接受「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件的審判。3人被指控於去年6月21日在金鐘夏愨道一帶,煽動在場人士參與未經批准的「包圍警總示威案」之集結活動。

法庭當庭宣布,三人必須還押,不得保釋,並等候12月2日下午2點30分的正式判刑。

林朗彥批評港警合法性「完全崩潰」,「包圍警總究竟是罪案,還是爭取民主的必要之舉,相信香港人心裡有答案。」黃之鋒表示,白色恐怖下不會放棄,並呼籲港人互相扶持。

11月25日凌晨,黃之鋒的facebook專頁管理員發文表示,其友人探訪時,發現黃之鋒被單獨囚禁,理由是懲教署稱透過X光發現他腹部內有異物,但不允許黃之鋒看自己的X光片,所以無法了解「異物」情況。

文中說,目前黃之鋒仍被安排囚禁於醫院的單人囚室,而且不能「放風」及「廿四小時都要亮著電燈」,令人難以入睡。

懲教署回複查詢稱,為防止違禁品流入懲教院所,會對所有新收納在囚者進行保全檢查,包括X光身體掃描,如發現懷疑個案,署方會隔離涉事者進行淨化程序。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黃之鋒facebook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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