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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川普的美國人民現在就是秋菊

在曾經晃瞎人眼的民主燈塔照耀下,2020年美國大選熬成了一鍋地瓜粥,令世界瞠目結舌。眼下,這鍋粥到底怎么喝還是未知數,糊了尚且事小,鬧不好,把鍋掀了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

這不能全賴美國人。弄成現在這個局面,內部有人在大搞,但是鍋外面也不乏添柴點火拉風箱的。他們很有「國際主義精神」,把美國人民的大選當成了他們自己的事業。有點兒覺悟的美國人,會說出一句很有政策水平的話:國內國外的同道們,已經聯合起來了。

現在,川普律師團隊在賓夕法尼亞等幾個關鍵州奮戰,希望在州議會和州法院能取得積極的進展。但是,難度明顯很大。川普在接受福克斯新聞採訪時坦言,有的法官拒絕採納他所提出的證據,甚至說他沒有資格。川普的語氣中有不滿,也有無奈,他質問:「這是什麼法院系統啊?」

川普的支持者,無論是握有選票的美國人,還是挺川的國際友人,都很關心最高法院這一環,而川普律師團隊也在為上訴最高法院做準備。在最高法院對簿公堂將是選舉訴訟的關鍵一役。

在法治社會中,人們遵守法律,尊重法官,那是因為法律和正義的框架還在。所以,當下級法院的決定出現問題後,人們指望著上訴,希望高級法院能夠糾正不公的判決。對高級法院尚且如此,對最高法院自不用說,更可況,是在美國這樣具有兩百多年法治傳統的國家。

作為三權中司法權的代表,最高法院是繼總統、國會之後的重要一環,對所有聯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聯邦法律問題的訴訟案件具有最終上訴管轄權,以及對小範圍案件的具有初審管轄權。在美國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國憲法在內的聯邦法律的最終解釋者。

現在,川普律師團隊想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川普的支持者則覺得,以目前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保守派與自由派的比例,判決的結果可能會有利於川普。

但是,這裡有一個問題比較提前想清楚:當代表7400萬選民出戰的川普律師團隊,向最高法院去質疑大選舞弊時,是以最高法院的「主人」還是以「僕人」的身份去的?

換言之,他們是到最高法院求公正判決的,還是說,我們這大半個美國的人民,其中不乏和最高法院大法官對法律的理解不相上下,如法學教授,著名律師,資深法官,也不乏曾經在現場親眼看到許多違規行為的證人,如監票員,以及普通選民,來到各位大法官面前,本身就是稀里糊塗的,問,你們幾個受累幫著判一下,我們這幾千萬人是不是當了回冤大頭?你們說什麼,我們就聽什麼。

這是最根本的問題。如果是帶著後面的想法去,那就從踏進最高法院大樓的那一刻起,就只能成功不能失敗。既然你都把最後的決定權交給別人了,那就靜等幾位大法官的裁決好了。勝了最好,可如果敗了,就含淚接受結果。無論你有多少證據,無論你多麼義正詞嚴,那也全部收拾起來,穿戴整齊,準備參加拜登總統的就職大典。

有些人可能很悲憤,但是擦乾眼淚後只能嘆息說:誰叫咱們是一幫視法律為至高無上的人啊!咱們冤死了不要緊,只要憲法還在,只要各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還在,這就算還沒賠到家。

這看上去很法治。大法官們會說,我們就是這麼交鋒的,結果您也看到了。支持川普的法官則會說,沒辦法,誰叫咱人手夠也弄成了現在這個結果呢?唉,牆頭草害死人!

可是,必須說,這是機械的法治觀,當以這種觀念去維護憲法的時候,憲法文本還在,存放憲法文本的柜子質量超過任何最高檔的硬木家具,但是憲法所崇尚的精神卻被悄無聲息地稀釋了。

這樣的「法治」,是美國人民想要的嗎?

從目前情況看,川普身在白宮,但總體上處於劣勢或曰守勢,而拜登身在白宮之外,卻明顯處於優勢或曰攻勢。川普要保住白宮,而拜登要拿下白宮,更確切說,是民主黨建制派要把川普從白宮趕出去。

支持川普不等於可以無視現實。川普並沒有敗,仍然在為大選結果的公正進行奮爭。但是,川普的支持者為什麼總說「翻盤」?說這個詞,就是因為大家心裡很清楚,目前這個「盤子」的擺放有利於拜登,你不去「翻」,這個盤子的位置就真的塵埃落定了。拜登不是一直在組建自己的新政府嗎?國際上,外國主要領導人中除了普京等少數兩三人外,大多數不也都向拜登「當選」表示祝賀了嗎?

在外界看來,形勢就是這麼個形勢:拜登準備接過總統職位,川普在白宮的時間過一天少一天了。

進行法律訴訟當然正確,但是必須明白,發起訴訟一方通常是自認有理卻吃虧或受到不同對待,這本身就說明他們當前的處境。如果你僅僅想要一個過程,至於結果不管怎樣都可以,反正引頸向刀,愛誰誰了,那倒也簡單。可是,如果你執著的是一個自己堅信的事實,那麼你就必須做好準備,應對「正義」最後不在你這邊、人家最終不給你「說法」的最壞結果。

秋菊打過官司,支持川普的美國人民現在就是秋菊。不過,中國的秋菊即便在縣裡輸了官司,還有其它地方可去,但是,如果美國人民輸掉了最高法院,那麼在憲法上就無路可去了。這一點,所有要求這次大選應查清真相、給出一個公正結果的美國人,必須徹底想清楚。

民主權利總是和法治相關聯。人們相信法律,崇尚法治,這是完全正確的。但是,凡事都有度,如果無限度地相信法律,不顧現實,在已經出現顛覆性事實的情況下,還去機械地尊崇法治,這就等於從法理上徹底解除自己的武裝。這是最危險的,因為它等於完全默認了一種可能,即,在法律已經不再忠於職守的時候,人們依然視它為自己的「守護神」。

這就引申出一個重要問題:法律制度,包括憲法這樣崇高的規範,真的能無時無刻地保護人們嗎?

如果毫不猶豫地給予肯定的回答,那就忽略了一個基本事實:所有法律制度都是人制定的,憲法也是由最高法院解釋的。同時,是人就不會絕對不偏不倚,就會犯錯,甚至有私心,甚至在壓力面前變得軟弱。否則,為什麼到了重大法律問題解釋,重大案件的裁決,美國人那麼在意最高法院大法官中有幾個保守派,有幾個自由派,如果他是保守派,他會不會像現任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那樣,臨陣倒戈,站到自由派那一方呢?

制度保護人,這是在正常狀態下,在非正常狀態下,永遠是人捍衛制度。憲法不會自己說法,但是當憲法脫軌時,人們唯有以自身的力量使其重回正軌。這就是為什麼川普和他的支持者既要依靠最高法院,又要對可能在最高法院失手,做好非常充分的心理準備。

上周三,最高法院以5比4作出一項重要裁決,阻止紐約州在疫情期間限制宗教集會。紐約州民主黨籍州長安德魯·庫默領導的州政府創建了一個顏色編碼系統,以標記疫情對相關地區的影響程度。庫默要求在所謂的紅色區域參加宗教儀式的人數不得超過10人,在橙色區域則不得超過25人。最高法院的這項判決認為,防疫措施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宗教自由的保障。

裁決中,認為紐約州規定違憲的五名大法官是川普任命的布雷特·卡瓦諾、尼爾·戈薩奇和新任命的艾米·康尼·巴雷特,前總統布希任命的克拉倫斯·托馬斯和塞繆爾·阿利托。持反對意見的是前總統歐巴馬任命的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和埃琳娜·卡根,以及前總統柯林頓任命的史蒂芬·布雷耶。反對派獲得的另一票即來自首席大法官羅伯茨,一位號稱是保守派但卻時常倒向自由派的騎牆大法官。

精彩紛呈

對於川普的支持者來說,不可能任何時候都能有這樣的結果。這僅僅是到教堂的事兒,如果換成大選結果這樣的天大的大事,失守的可能就未必只有羅伯茨首席大法官一人。

人們應該對最高法院絕對信任嗎?事實上,美國國父們連政府都不完全相信。美國人廣泛持槍造成了很多致命槍案,從現代社會的管理者看來,這很匪夷所思,因為被管理者可以如此自然地擁有武器。可是,美國的創建者們不是從這個角度考慮的,他們不是不知道有無辜者會死於槍下,但是,他們更擔心有更多的無辜者可能被集體奴役,因此,他們堅定地在1791年12月15日通過的憲法第二條修正案中鄭重寫下公民享有正當防衛的權利:「一支紀律良好的民兵隊伍,對於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實屬必要;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予以侵犯。」

美國現共有二十七條有效的憲法修正案。其中,包括第二條在內的前十條修正案是一次性被通過的。由於其主要規定了人民的權利和對聯邦政府權力的限制,因此被統稱為權利法案。由此可見,美國的國父們對政府的小心防範絕對不比他們對政府的期望少。

有一點必須搞清楚,美國最高法院雖然位高權重,但是它所處理的只是法律問題,而不享有判定政治問題的權力。本次美國總統大選早已超出了選舉一個最高行政領導人的意義,它是涉及到美國未來走什麼道路的最大問題,有人更認為,它甚至將決定世界所有國家的走向。更不要說,這次大選涉及到重大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納和取捨,善於思考的人,恐怕很難認同這是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儘管,現在川普和他的支持者希望通過法律訴訟解決問題。

如果僅僅從大選看大選,人們很難看清問題的所在,會「很自然地」認為川普在賴選,一句「輸不起」就可以解釋所有問題,剩下的就是看著拜登和哈里斯團隊在國內的民主黨人,以及國際上眾多領導人的頻頻點頭中,走上美國行政權力的舞台。可是,如果跳出選舉本身,看得更遠些更深些,就會愈發認識到,這絕對不是單純的一次美國選戰,而是全球化和世界左傾勢力合力的結果,換句話說,它是國際政治精英、跨國大財團以及控制話語權的傳統與新型社交媒體巨頭「大重構」的開始,他們要按照自己的想法,以很多好聽的言辭,開始對這個世界進行歷史上從未見過的最大規模的重塑。

在這個重構中,地球真的會變得越來越像「村子」,而說了算的就只有那麼幾個「村長」,財富將會越來越集中,至於話語權和言論自由,將在所有地方不斷受到壓縮,政治正確將以比之前更大的力量向人們擠壓。在這個過程中,個人自由將受到越來越嚴重的侵蝕,就美國來說,共和體制將很可能受到嚴重削弱、損害甚至顛覆,國家形態將越來越遠離國父們的最初設想,而在其它地方,受美國社會巨變的影響,它們在各自的道路上將舉步維艱,甚至失去前行的可能與勇氣。

法律是人制定的,法治服務於公民社會,而公民社會永遠不應被徹底束縛。人們懾於自身對法律和憲法的敬畏,很少願意去想這樣一個問題:當比許多國家總人口都多的7400萬選民的意志,與9名最高法院大法官,甚至僅僅是因為其中一名大法官的搖擺,作出的最終裁決發生衝突,國家該怎麼辦?哪個最高大法官不是總統任命的?他們對事實的認定和法律的解釋就是比其他人高嗎?不要忘了,他們曾經的很多同學、同事乃至老師,就以普通選民的身份參與了這場投票。更不要說,大法官也可能糊塗,動搖。如果一味地盲信,那麼,這本身就是對公民的輕視和對憲法所追求的正義的曲解。

美國南北戰爭爆發時,憲法已經施行了73年,憲法解決了人們之間的分歧嗎?可以說,雙方各有自己對憲法的理解。到1861年3月,南方的領導人已經不再接受任何返回聯邦的條件。與此同時,林肯和共和黨領袖則一致同意,拆分聯邦的行為不可容忍,南北到了攤牌的節點。在戰爭近結束時,林肯這樣說道:雙方都聲稱反對戰爭,但有一方寧願發動戰爭也不願讓國家存留,而另一方則寧願接受戰爭也不願讓國家滅亡,於是戰爭來臨了。

同理,到了最終無法取得共識的情況下,美國的命運是由幾個大法官說了算,還是由占多數的美國人說了算?只要美國人民不打算把自己的命運輕易交出去,他們就會有自己的答案。而在1861年3月4日,在自己的第一次總統就職演講中,林肯就從大多數這個角度闡釋了民主的本質和共和的內涵,他說:「一個受著憲法的制衡,總是隨著大眾意見和情緒的慎重變化而及時改變的多數派,是自由人民的唯一真正的統治者。」

這句話,對今天的川普和他的共和黨支持者,以及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都具有深刻的啟迪意義。它清楚地說明,憲法既然是守護一群人的,那麼,從終極意義上說,這些被守護的人才是最終的決定者。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楓葉君評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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