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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審判 就地槍決」 :瘋狂的Twitter

李軍評論文章:在我的專欄文章《川普是如何被社交媒體全面封殺的》發表不到24小時,Twitter就宣布永久凍結川普的帳號。在我的文章中指出「如果基於通信規範法230條款對川普帳號進行內容刪除乃至凍結,必須基於明確的違例內容,否則就涉嫌濫用平台的管理權限。在這一點上Twitter的措施是可以成立的。Twitter明確指出川普的違例內容,並承諾在主動刪除違例推文後12小時給予解凍。」

撰文當時,Twitter對於川普的帳號有明確的管理訴求,並設定了清晰的凍結時間和解凍標準,這是管理界限清晰的表現。但今天Twitter的永久凍結行為則徹底打破了正常的管理邊界。

首先,作為社交媒體最重要的平台,Twitter在網際網路領域的影響力是不言而喻的。而川普作為美國現任總統,有美國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這一自由應該是雙向的且被相關案例所確認的。

2019年7月紐約聯邦法院裁決,川普在Twitter上拉黑別的用戶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保護,必須立即糾正。當時七名被川普在推特上拉黑的美國人起訴川普,司法部派出律師應訴。爭論的焦點在於川普的推特帳號是在當選總統前就開設的,是否應當被認為是私人帳號。

法官認為,川普的帳號雖然以前是私人擁有,但現在已經事實上用於「治國理政」(is conducting government business),所以不能簡單看作是私人帳號。基於以上理由,川普在推特上拉黑美國公民違憲。

該案例的判決說明川普在Twitter上已經不是純粹的個人行為,而是混合了政府最高官員的行政治理、事項表態和多方溝通與信息收集的行為。所以,川普在Twitter上拉黑別的用戶被判決違憲,那麼Twitter永久凍結川普的帳號同樣涉嫌違憲,尤其是在川普還在任的情況下。

如果Twitter有權徹底封殺川普的帳號,這就意味著Twitter擁有了限制美國總統通過社交媒體管理的能力。而這一能力理論上需要經過政府授權才能夠具備。

其次,Twitter在對於管理川普推文內容方面的標準不夠清晰,使用限制手段也超出了必要水平。永久凍結帳號是最高等級的限制,Twitter在對川普使用時是非常不嚴謹的。

Twitter在約束和管理川普的不當言論時,應該清晰劃定界線。對于越界的內容予以處理乃至強制刪除,而對於合理內容予以放行。在這一點上Twitter做得並不好。

川普的部分推文內容的確涉及鼓勵支持者參與抗議,乃至宣傳目前無法證實的「選舉舞弊」。但Twitter應該在給出明確界限基礎上加以甄別和說明,以避免「通殺式」的限制。而且從推文內容控制到帳號永久凍結有多個層級的限制手段可以逐步升級使用,Twitter在強調自身風險的基礎上直接選擇了最高等級限制,其必要性是非常值得商榷的。

在中國大陸最常用的社交媒體平台微博上,我們可以觀察到多種不同級別的內容管理手段。比如事後控制--一旦內容過線或引起大量投訴就強制屏蔽;比如事前控制--內容提交後進行人工審查,確認內容正常後再設為公眾可見;比如在內容上加以強制標籤說明等等。對於反覆違例的帳號逐漸進行臨時凍結並依據後續表現逐漸升級或降級。這些管理手段都可以幫助社交媒體平台構建緩衝區,最大程度保護用戶的言論自由--當然是在違規界限清晰的基礎上。

而Twitter直接對川普帳號採用了最高等級的限制,儘管在昨天給了一部分緩衝,也是遠遠不夠的。更何況Twitter後續還推翻了臨時凍結這一緩衝,甚至在永久凍結的基礎上還將川普以往的推文全部屏蔽,這就完全不是基於「控制未知風險」的行為,而更像是要將川普徹底封殺。

最後,正因為是出於徹底封殺川普的目的,所以Twitter在凍結原有帳號後,還有一系列後續操作。

川普在發現自己帳號被永久凍結後,轉而使用美國政府提供給現任總統的帳號@POTUS及自己的總統競選團隊帳號@Teamtrump。但這些替代帳號的內容相繼被封。

Twitter的發言人在給媒體的聲明中寫道:「正如我們所說,使用另一個帳戶來逃避凍結行為違反了我們的規定。對於@POTUS帳戶中的最新推文,我們已採取措施來強制執行此操作。對於諸如@POTUS和@WhiteHouse之類的政府帳戶,我們不會永久暫停這些帳戶,但會採取措施限制其使用。」

以上事實說明,Twitter封殺的已經不是@realDonaldTrump這一帳號,而是帳號背後所對應的川普這個人。如果多個社交媒體平台聯手--事實上昨天已經發生這種情況了,這些網際網路巨頭可以共同將川普在網際網路上發聲的渠道徹底封死。

在現實生活中,哪個企業能堵住別人說話的嘴呢,哪怕那個人是在胡說八道。在網際網路上,這些巨頭就可以,他們可以根據自己定義的不清晰的邊界,缺乏彈性的懲罰措施和事實上的市場壟斷地位,達到讓一個人無法發聲的目的。哪怕這個人是美國現任的總統,也只能無奈接受。

言論自由的界限是由國家的法律來界定的,而不是由網際網路平台的內部規則來界定的。如果網際網路平台認為自己用戶的內容突破了言論自由的界限,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獲得司法或者行政機關的合法授權後永久封殺某個用戶。否則網際網路平台只能根據已經發布的內容是否違規來採取相關限制措施,而不能假設風險,根據過往的歷史來針對某個具體個人進行封殺。如果不能明確這一點,網際網路平台就在事實上獲得了平台的言論裁判權--而且是針對具體個人而不是某個虛擬帳號的。

這次Twitter對於川普的全面永久封殺,給我們演示了社交媒體巨頭是如何進行「無需審判,就地槍決」操作的。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金融時報中文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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