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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8.31案 運輸工人陳佐豪被判入獄4年

香港8.31案運輸工人陳佐豪被判入獄4年

「8.31銅鑼灣暴動案」,其中被控暴動罪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罪成的陳佐豪,其案於周一(18日)於區域法院判刑。陳佐豪現年25歲,報稱是運輸工人。法官姚勛智聽取辯方求信和感化官報告後,就兩項控罪判陳入獄4年,罰款5000港元。

辯方指,陳佐豪雖被控暴動罪成,惟無證據顯示他案發時有暴力行為、持有攻擊性武器,以及任何煽動和召集群眾的行為,當時亦無警員和任何人因他而嚴重受傷。

陳母和親友聽取判決後不禁痛哭拭淚,陳母由親友撐扶離開法庭。人稱「赴湯杜火」的湯氏夫婦亦到場聽審,知道陳被重判後亦神情哀傷。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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