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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原副市長陳剛受賄近1.3億被判15年 曾被視為「政壇新星」

2月5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國科協原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陳剛受賄一案,一審被判15年,並處罰金500萬元人民幣;對陳剛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據悉,2003年至2018年,陳剛利用擔任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主任、北京市政府副市長、北京市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書記處書記、常委等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企業在建設工程項目用地性質變更、規劃指標調整、項目審批驗收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1.28億元人民幣。

資料顯示,1966年出生的陳剛,此前仕途順暢,2002年就擔任被視為「肥差」的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主任,2006年,年僅40歲的陳剛出任北京市副市長,是當時北京市乃至全中國政壇上的一顆耀眼新星。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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