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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女孩被逼接客,一天被四個男士人長達5小時侵犯 沒有人性 這樣的社會…

為人父母,誰都不希望看到自己孩子受傷。然而,你永遠不知道孩子身邊藏著多少惡魔?未成年人在成長的過程中特別容易受到傷害和侵害,因為未成年人接觸的東西比較少,心思比較單純,在生活中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欺騙和誘導,因此我們家長在生活中一定要關心未成年人的成長,以免未成年人在成長的過程中受到傷害。11歲少女被騙上當被逼賣淫,幾天接客上百次。短短20天裡,她先是被人誘騙輪姦,之後又被人以裸照逼迫賣淫,20天裡竟然被逼「接客」200多次。14歲的女孩珍珍(化名)仍然心有餘悸。現在想起來,就像是一個噩夢。本是花季的人生,她卻瞬間失去了光明,讓人淚奔。

近日,有媒體報導了一起未成年人受侵害案,引發了網友的激烈討論。相比較於網友們的憤慨,對於案件中女孩的媽媽(唐女士)來說,女兒(樂樂)的悲慘遭遇,成為了她一生的夢魘。

在樂樂出事前的一個晚上,唐女士和丈夫回到家發現女兒不在家,這可急壞了夫妻倆。樂樂一向都是乖巧懂事的,之前這個時間段,樂樂都在家裡看著電視等他們。唐女士和丈夫找了很多地方,都沒有找到女兒,在兩人準備報警的時候,樂樂回到了家裡,稱自己在朋友家寫作業,不小心睡著了。看著樂樂無神的雙眼,並且手臂上還有淤青,唐女士覺得女兒有事瞞著他們。本來打算追問,但是想著等女兒情緒冷靜下來再細問。

然而不幸的是,3天後女兒竟然失蹤了,只留下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一句沒頭沒尾讓人擔心的話「媽媽,我不可以再讀書了,有人叫我出去做事,我不出去不行的,媽媽,我會回來的,我一定會回來的……」。

萬分焦急的唐女士一家急忙報警,有展開了尋人啟事,但是樂樂就像人間蒸發一樣,遲遲沒有找到,而樂樂今年剛剛11歲。在苦苦尋找兩個月後,唐女士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稱:「在零陵區的柳情緣休閒中心有個小孩很像你的女兒」。聽到這個消息,唐女士帶著堂哥前往查看。當看到目光呆滯的女兒,唐女士忍不住要衝進去,但是被堂哥拉住,堂哥說不能打草驚蛇,於是先報了警。

警方趕到後,將這個休閒中心查封,樂樂在看到媽媽後,依然目光呆滯無神。直到回到家中,才將這幾個月的遭遇告訴了唐女士。

樂樂在被控制後,被施暴者毆打、逼迫、威脅,在此期間共被逼接客100多次。最可恨的是有一次遭到4名男子長達5個小時的侵害。經警方調查,這起案件共有7名涉案人員,分別是周軍輝、秦星、陳剛、劉潤、蔣軍軍、蘭小強、秦斌。目前這7名施暴者以強姦罪、綁架罪、拐賣罪被提起公訴,唐女士也提出了184萬賠償的訴求,並要求法院判處他們死刑。

每天「接客」10多次,珍珍回憶,疑犯他們用狠話威脅她。騙你來就是讓你賣淫,最好乖乖聽話,不然就打你。小飛還告訴她,別人問你多大,就說17歲,不然客人不給錢或跑了,就給你好看。據珍珍後來寫的自述稱,老闆曾用尖刀抵住肚子威脅她,若敢聯繫家人就殺光她全家,自己最多時一天接客四五次,疼痛難忍時老闆娘就她打針,最慘的一次是她被四個「客人」帶到外面輪姦。珍珍被迫賣淫後,鴇頭唯利是圖,想盡一切辦法取悅嫖客。嫖客也耍盡手段,滿足自己扭曲的淫慾而不惜踐踏人倫法律。

道德底線和人性的完全喪失與泯滅,這樣的社會無疑是岌岌可危的。透過這起特大強迫幼女賣淫案,人們在呼籲加大打擊整治力度的同時,也呼籲有關人把守自己最後道德底線,因為這是人類共有的生命線,是一切法治與和平、文明與進步的基礎。我們必須團結一致地去關注,而不能因為不堪,因為與自己無關,而將這個重要事件遺忘。我們必須堅決告訴孩子:法律會保護他們,但絕不保護犯罪的他們,他們要知法守法懂法。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行走那些新鮮事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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