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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通過要求科企向傳媒付費法案 多國或跟隨

澳大利亞國會周四(25日)通過法案,規定社交平台就新聞內容向澳大利亞新聞機構付費,這是全球首個同類規管法案,據報多個國家亦正考慮跟隨澳大利亞,立法規定社交平台向傳媒買內容。

澳大利亞聯邦議會2月25日通過法案,規定社交平台就新聞內容向澳大利亞新聞機構付費。(DENIS CHARLET/AFP via Getty Images)

在法案獲得澳大利亞國會通過後,澳大利亞財長費登伯格(Josh Frydenberg)及澳大利亞通訊部長弗萊徹(Paul Fletcher)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法案將確保傳媒機構能為其產生的內容獲得合理回報,有助維持澳大利亞的公共新聞行業的正當權益。

聲明亦表示,澳大利亞政府樂於看到谷歌及臉書與當地的傳媒機構在達成商業協議方面取得進展。而財政部將於該法案生效後的1年內檢視其執行情況。

最近幾個月,澳大利亞這個前所未有的新法律引發了一場激烈的辯論。臉書和谷歌都反對該法案的最初版本,該版本允許傳媒與社交平台企業進行個別或集體的談判,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雙方就要進行具有約束力的仲裁。

臉書甚至於上周關閉了澳大利亞客戶的新聞頁面,以反對這項立法。但是臉書本周早些時候表示,在澳大利亞對法律進行一些修改之後,臉書將恢復為澳大利亞客戶提供新聞內容。更改後的草案,包括以下條文:「必須考慮數碼平台是否通過與新聞傳媒機構達成商業協議,為澳大利亞新聞業的可持續性做出了重大貢獻」。同時,新草案強調「善意」調解,仲裁現在僅用作「最後的手段」。

臉書指出,在做出這些修改之後,新協議將使其能夠「支持我們選擇的發布者」。之後臉書亦透露,已經和澳大利亞主流傳媒機構Seven West Media達成協議,並計劃與其他新聞機構簽署更多協定。

同時,谷歌已經宣布與澳大利亞的傳媒組織建立合作夥伴關係,其中包括Seven West Media和傳媒大亨梅鐸的新聞集團。

澳大利亞是全球首個立法規管科企必須向當地新聞機構付費的國家,為其他國家立法監管社交平台樹立先例,加拿大及英國也正考慮參考澳大利亞模式採取行動。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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