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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機構:中國對外貸款交易條件異常機密 被要求先還中國錢

該框架要求同等對待所有債權人,包括私人債權人,但他指出,評估的合同大多禁止債務國在同等條件、以及和與其他債權人合作下重組這些貸款。莫里斯指出:「這一禁令非常引人注目,似乎與中國在G20峰會上做出的承諾背道而馳。」但他並稱,中國可能根本不會在貸款合同中執行那些條款。

美國研究機構周三公布的一份貸款資料庫研究顯示,中國與開發中國家簽訂的貸款交易條件異常機密,且要求貸款人在償還其他債權人之前須優先償付給中國國有銀行。

路透社報導,美國威廉瑪麗學院(College of William& Mary)下屬的研究機構AidData耗費逾三年時間編列的資料庫種,包含100筆中國與24個中低收入國家簽訂的貸款合約;由於冠病疫情對經濟的影響,這些中低收入國家有許多正陷於債務負擔加重的困境。

關注焦點在很大程度上已經轉向中國扮演的角色,目前中國是全球最大債權國,占全球官方雙邊債務總值的65%,這類債務規模數以千億美元計,範圍遍及非洲、東歐、拉美及亞洲。包括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教授吉爾本(Anna Gelpern)在內的作者在文章中寫道:「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官方債權國,但我們缺乏關於其貸款條款和條件的基本事實。」

位於華盛頓的全球發展中心(CGD)評論說,AidData、CGD、德國基爾研究所和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的研究人員們,將中國的貸款合同與其他主要債權人的貸款合同進行了比較,首次對中國對外貸款的法律條款進行了系統性評估。

他們在這份長達77頁的報告中說,他們的分析發現了協議的幾個不同尋常的特點,通過擴大標準契約工具來提高還款機會。

報告稱,這其中包括防止借款人披露貸款條款的保密條款,使中國的銀行比其他債權人更受益的非正式抵押品安排,以及承諾讓債務排除在集體重組之外--作者稱之為「非巴黎俱樂部」條款。報告還稱,這些合同還為中國取消貸款或加快還款提供了很大的迴旋餘地。

CGD的資深研究員、該報告的共同作者莫里斯(Scott Morris)認為,研究結果引發了對中國在20國集團(G20)中所扮演角色的質疑。G20之前達成了一項「共同框架」,旨在幫助較貧窮國家通過重組債務負擔來應對冠病疫情帶來的財政壓力。

該框架要求同等對待所有債權人,包括私人債權人,但他指出,評估的合同大多禁止債務國在同等條件、以及和與其他債權人合作下重組這些貸款。莫里斯指出:「這一禁令非常引人注目,似乎與中國在G20峰會上做出的承諾背道而馳。」但他並稱,中國可能根本不會在貸款合同中執行那些條款。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早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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