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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姑娘養不起3弟妹,無奈跳河

電影《我的姐姐》正在上映。影片中父母車禍身亡,留下成年的姐姐和年幼的弟弟,姐姐是否必須撫養上大學之後才出生的弟弟,引發網友廣泛討論。 近日,浙江杭州發生一起類似事件,相關話題還上了熱搜。

據浙江電視台報導,3月23日上午,浙江杭州的東新派出所接到報警:西聯橋上有一名女子跳河!疑似已經在水裡暈厥過去。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

抵達現場後,民警邱昌明及現場輔警從大橋的護欄翻了過去,連拉帶拽把女子拉回了岸邊!

所幸救援及時,經初步檢查姑娘並無大礙。

二十歲的她一邊打工

一邊要養3個弟弟妹妹

據了解,姑娘姓劉,雲南人,今年才二十歲,很小的時候父母離異,老家現在還有兩個妹妹和一個弟弟,都是十幾歲的年紀。

因為要拉扯弟弟妹妹長大,她很早就跟著老鄉出來打工,現在在杭州的商場裡賣服裝。生活的重擔全部壓在這個小姑娘一個人的肩膀上。

"其實我已經不止一次想過自殺了......"病床上,小劉一邊哭著,一邊將雙手拿出來給邱警官看,兩隻手腕上有數十道割痕。

邱警官看到小劉的遭遇心疼不已,一邊安慰著她一邊鼓勵她要珍惜生命。

在民警勸導下,小劉慢慢平靜下來,也放棄了輕生念頭。後來,她的叔叔和朋友都趕了過來,她答應邱警官,會好好珍惜生命,並對邱警官表示感謝。

看到小劉的經歷,

網友心疼不已:

也有人表示,

小劉的父母雖然已經離異,

但應該承擔起撫養責任!

劇情類似《我的姐姐》

律師發聲!

不少網友也說,跳河輕生的劉小姐正是現實版《我的姐姐》!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黃熊律師表示,根據法律對於監護的規定,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承擔。

他表示,若祖父母不具有能力,姐姐應承擔該義務。姐姐在個人選擇和法定義務之間,應該首先盡法定義務。若姐姐確實想去讀書,可以從有利於弟弟的角度出發委託他人監護。

不過,對於小劉遇到的問題,尚不知其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是否還具備撫養能力。有網友提出,希望政府相關機構和社會也幫幫他們!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杭州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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