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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女子被丈夫殺害 3女兒簽名要求判死刑

 

  「江西女子失聯7個月後證實被丈夫殺害」一案有了新進展。4月29日上午,被害人陳某某的弟弟陳先生告訴瀟湘晨報記者,案件將於5月8日在江西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前他和家人向九江市人民檢察院提交了一份家屬期望判決死刑的申請書,申請書中有姐姐三個女兒的簽名,其中最小的女兒僅10歲。

  2020年4月5日,江西九江修水縣女子陳某某失蹤,11月11日,修水縣警局發布通報稱,陳某某丈夫楊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最終,在楊某某指認下警方找到了陳某某被掩埋的屍體,隨後楊某某被刑事拘留。

  指認現場視頻顯示,在一個小山坡上,楊某某被警方控制,帶著手銬的雙手不停抹淚。陳先生此前接受採訪時稱,姐姐和楊某某結婚近20年,育有三女一子,近年來夫妻關係不好,姐姐曾提出離婚,但楊某某要其拿出10萬元才同意,因此未果。事發幾日後,陳先生母親從外孫女處得知女兒失聯、其家中有血跡且楊某某拖地的情況,心生懷疑報警。

 

 

  楊某某在警方控制下指認現場 圖/受訪者供

  2021年3月24日,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追究被告人楊某某刑事責任。起訴書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2020年4月6日晚,楊某某與妻子陳某某在家中房間內因感情不和爭吵,楊某某用鈍器打擊陳某某頭面部致其當場死亡,後用蛇皮袋裝好屍體及衣物。次日凌晨5、6時許,楊某某將蛇皮袋埋於全豐鎮與路口鄉交界的石塔嶺路邊土坑內,又將陳某某衣物丟在距離埋屍地100-200米處的路邊山坡下,後騎電動車離開返回家中。經鑑定,被害人陳某某符合被他人用鈍器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

  陳先生介紹,去年4月,他和家人聯繫不上姐姐後詢問楊某某,得到答覆是「離家出走了」,他們覺得不對勁,「如果她去打工,是不可能不聯繫我的」,又從姐姐讀高中的大女兒處得知,楊某某曾在家中拖地,行為反常,並且在大女兒發現血跡後被楊威脅「不給她讀書」。

  案發後6個月,楊某某潛逃寧波、武漢等地,照常打工。11月初,修水縣刑事偵查大隊跟九江市警局和全豐派出所派人將楊某某從寧波帶回。隨後,楊某某交代了殺人的經過和藏屍地點。

  陳先生稱,姐姐生前在製衣廠打工,「一個月一千多塊錢」,四個小孩中最小的是8歲的男孩,事發後,三個女兒由他和家人撫養,男孩由楊某某父母撫養。

  4月29日上午,陳先生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庭審當天他們會帶著姐姐的三個女兒到場。不久前,他們向九江市檢察院提交了一份包括這三個孩子簽名在內的期望判決死刑申請書,並放棄民事賠償,「如果法院判死刑的話,這三個小孩子我還是撫養的。」 

 

  被害人陳某某 圖/受訪者供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瀟湘晨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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