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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國安法審查電影 香港電影業神話能否延續?

港版國安法影響到香港社會多個層面,周五(11日)香港政府宣布,落實把國安法引進電影審查制度。如認為影片內容「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損害香港政府維護國安的行為,則應得出「不宜上映」的結論。有電影從業員認為,指引界線模糊,令業界日後避免拍攝擦邊球的題材。亦有學者分析,這次修例不止收窄電影從業員創作空間,亦會對電影投資者造成影響。

香港引用國安法審查電影

港版國安法影響到香港社會多個層面,周五(11日)香港政府宣布,落實把國安法引進電影審查制度。如認為影片內容「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損害香港政府維護國安的行為,則應得出「不宜上映」的結論。有電影從業員認為,指引界線模糊,令業界日後避免拍攝擦邊球的題材。亦有學者分析,這次修例不止收窄電影從業員創作空間,亦會對電影投資者造成影響。

電影《表姐,你好嘢!》對白:到時候,聯合聲明完了。一國兩制完了。基本法完了。

電影《無間道》對白:對不起,我是警察。

資料圖片:2007年2月26日,香港導演劉偉強與梁朝偉劉德華主演的電影《無間道》海報合影。(路透社

這些香港經典電影的情節,在新修訂的《電影檢查條例》,或者全部不合格。因為新修訂的電檢條例指引列明,檢查員應留意片中「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行為,或活動所描繪,以及留意被視作認為「認同、支持、宣揚、美化、鼓勵或煽動」等內容。如影片「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安罪行,例如煽動分裂國家、宣揚恐怖主義、或展示具有煽動性的刊物等,並考慮到影片對觀眾的影響,使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該影片便「不宜上映」。

除了禁止上映外,指引又列明可刪減部分影片內容,片中如有「暴亂、縱火、刑事毀壞」等破壞公眾秩序的暴力場面,而相當可能「鼓勵或煽動」觀眾仿效相關行為,片段則應被刪減。

指引又特別提到紀錄片,列明如果影片「聲稱」是紀錄片,或報導、重演與香港情況有密切關係的真實事件,令香港觀眾「相當可能」對影片內容有「較強烈的感受」,而相信片中全部內容。指引要求檢查員要更審慎,留意影片是否有偏頗、未經核實、虛假或誤導的內容,以及有多大可能令觀眾模仿。

資料圖片:2020年9月17日,香港一家電影院屏幕上顯示沃爾特·迪士尼影業電影《花木蘭》預告片。(路透社)

國安法界線模糊令從業者無所適從

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相關條文界線模糊,擔心影響香港電影業創作。他預計,面對條例帶來的不明朗因素,香港電影業將不會拍攝一些擦邊球的題材。

田啟文:「警匪片的會有,例如恐怖份子來港犯案,之後被你拘捕,都是有犯案的意圖,但這意圖是否構成,這些都不可製作?我們也不知道。這界線也是不清晰,如何危害國家安全呢?做了些什麼?例如說了一句對白,是否會危害國家安全?大家當不清晰時,大家就不做,這就是最安全,但這是否對香港電影業有好處?」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則認為,修訂將增加電影從業員的限制,令他們日後在創造上畏首畏尾。她說,修訂亦對電影投資者造成影響。

梁麗娟:「對香港電影從業員來說,會建立多了一些限制,以致他們未來拍電影的時候,都要畏首畏尾,或者要忌憚,就算你可以拍,但拍出來之後,過不了電影檢查,也就是說你拿不到播放證書,就不能公映。這樣會不會對投資者者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打擊。」

資料圖片:參觀者在香港一家博物館觀看李小龍功夫電影海報。(法新社

舒琪:80年代訂立電檢制度其一原則確保不因政治禁映電影

前香港演藝學院電影電視學院院長舒琪,在80年代曾有份參與電檢制度的立法工作,他向媒體憶述,在電檢制度立法前,管制電影放映的原則和守則只屬內部依據,並無法律依據,直到1988年政府立法,而當時設立《電影檢查條例》其中一個原則,是確保「政治」不能成為給刪減或禁映電影的原則,據他所知,立例至今沒有一部電影因政治因素而被刪減內容或禁映。被問到這次修例是否意味香港電影將被政治審查,舒琪表示不評論。

反送中題材短片未獲「證明書」取消放映

言猶在耳,一個民間舉辦的電影節周五(11/6)宣布,其中一套本地參賽短片《執屋》取消放映。主辦方在社會媒體交待,因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未能在放映前發出「核准證明書」或「拒絕核准證明書」,故取消在五場節目中放映該片。記者正向當局查詢求證,暫未獲回復。

這短片講述2019年秋天,反送中運動中一對小情侶的故事,當中提及兩代人的矛盾、黃與藍、撕裂與修補。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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