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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方指成本上漲電費將漲價 通脹來臨令民眾雪上加霜

中國發改委表示,居民電價偏低,下一步將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也就是關乎十四億人的生活用電價格將上漲。時事評論人士認為,當年建長江三峽電站時,當局承諾電費可降至幾分錢一度,如今每度電費都在五毛錢以上,與居民家庭收入不成比例。

中國多家媒體報導,近日,國家發改委在答覆網民關於查詢時稱,「長期以來中國試行較低的居民用電價格,居民電價較大幅度低於供電成本,是因為工商用戶承擔了相應的交叉補貼。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中國居民電價偏低,工商業電價偏高。」發改委透露,「按照進一步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逐步緩解電價交叉補貼,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

官方的答覆引發網民負面評論。指當局壟斷價格卻說要「市場化」。江蘇宜興時事評論人士張建平,本周一(6月28日)對本台說:

「看到這段信息,給我第一個感覺是聽到鐮刀和磨鐮刀的霍霍聲音。如果說你(發改委)是市場經濟,上述說法(電費商品化)沒問題,(電費)要有市場屬性。問題是你建三峽電站,我們全民都是付錢的,包括能源、交通、電信通訊等都是所有的納稅人承擔。」

(網頁截圖)

武漢居民高先生也有同感,他對本台說,現在什麼商品都漲價:

「全都在漲價,食油價格連漲三次。記得建三峽大壩的時候說,三峽大壩建成老百姓的電費達到8分錢一度。現在為止,我們電費還是五毛三分多(一度),還有三峽大壩的建設基金從我們每一度電里扣,是他們說了算。」

據傳,中國當年建三峽建大壩,高官承諾建成三峽以後,居民用電要降到8分錢一度。

張建平說:「當時李鵬(國務院總理)怎麼承諾的,建三峽電站的時候說,今後居民用電8分錢一度。你是什麼時候落實。你建所有的交通、能源等這些基礎設施,都是拿我們納稅人的血汗錢去建的,你憑什麼跟我們說『商品屬性』?」

國企壟斷公共事業控制價格

新浪微博網民留言寫道,「水電煤及通訊、鐵路,你們全部包幹了,然後說價格偏低,價格上面說我們不市場化,壟斷做起來也沒見你們要市場化,雙標到不要臉」。另有網民說,前幾天鄰居換了電錶之後,感覺用電量比以前更多。

此外,國家發改委還提到,「為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少用煤取暖,《關於北方地區清潔供暖價格政策的意見》(發改價格〔2017〕1684號)明確,適宜『煤改電』的地區,要通過完善銷售分時價格制度,優化居民用電階梯價格政策,大力推進市場化交易機制等,降低清潔供暖用電成本。」

另據國家發改委官網介紹,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於2012年7月實施,對引導居民節約用電、合理用電發揮了積極作用,較好地體現了「保基本」的改革理念,促進了社會公平。2013年12月,國家發改委出台《關於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對相關制度規定進行了補充和完善。

電錶(記者喬龍提供)

多年前的用電分階制度早已跟生活水平脫節

而在當前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背景下,國務院於2021年2月出台《關於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要求「繼續落實好居民階梯電價、氣價、水價制度」。

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實施多年以來,已有不少民眾反映「定價跟不上生活水平提高」。

譬如,2020年9月,浙江媒體「小時新聞」曾刊發時評文章稱,「設立階梯電價的目的是為了在保障基本需求的同時,抬高用電大戶的用電成本,引導社會節約用電。在這個制度下,用電量能達到第三階梯的應該是極少數,可如今,我們身邊這麼多人紛紛反映電價過高,就需要引起重視了。」

文章強調,「現有的階梯電價標準是2012年7月1日實施的,距今已有八年的時間,當年的標準是根據當年的生活水平、用電量制定的。現在八年過去了,這八年也是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八年,生活水平在提升,家用電器普及,用電量勢必也在提升。」

事實上,江蘇、廣東等省份已在今年對居民階梯電價進行了調整。

據江蘇媒體「交匯點」2021年2月報導,記者從江蘇省發改委了解到,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居民階梯電價政策相關規定,江蘇結合省情實際,進一步完善居民階梯電價。據悉,新方案將於3月1日起開始執行。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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