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港台 > 正文

【起底刑事化】傳科技巨企警告撤出香港 經濟學者:外企憂港營商環境趨近中國

李兆波強調今次事件正反映,國際企業面對香港日益增加的限制深感憂慮,恐營商環境與中國大陸無異。

外媒報導Google、Facebook、Twitter等美國科企巨擘被指私下警告,若港府將「起底」刑事化,將撤離香港。代表有關科企成員的亞洲網際網路聯盟(AIC)回複本台指撤離一說不準確。該聯盟認為修例後私隱公署有執法權,是「非常不尋常」。有學者分析認為,事件已衝擊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形象。(李智智報導)

就港府擬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以打擊「起底」行為,美國《華爾街日報》周一(5日)報導,Facebook、Twitter、Google等多間網際網路企業組成的亞洲網際網路聯盟(AIC)私下發函港府,警告若堅持實施修例,將計劃停止向香港地區提供服務。

AIC回複本台:成員有撤離計劃講法「不準確」

對於巨企私下警告港府撤離,亞洲網際網路聯盟(AIC)回複本台稱,指「有特定成員有撤離香港計劃」的寫法「不準確(inaccurate)」。Google亦回複本台時,要求按AIC的最新回復內容。

AIC的15個成員包括多間科網巨企Airbnb、Amazon、Apple、 Expedia Group、Facebook、Google、 Grab、LinkedIn、LINE、Rakuten、Twitter、 Yahoo(Verizon Media)、 Booking.com。

AIC曾去信私隱公署稱擴權「非常不尋常」

翻查資料,AIC於今年6月25日已去信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下稱私隱公署)專員,表明成員對「起底刑事化」非常憂慮,港府藉修例加大個人資料私隱公署檢控和搜證權力,當中擬訂明「任何人」和「任何處所」若不遵守公署刑事調查,即屬違法,變相仲介機構及其當地子公司、員工將有機會面臨刑事起訴。AIC要求與公署進行視像會議商議。

信中又稱,AIC認為私隱公署擴權「非常不尋常(highly unusual)」與「國際隱私發展不同步(out of step with nternational privacy developments)」,更稱「據聯盟了解,亞太地區中沒有其他司法管轄區有同樣做法」。

IT界方保僑:加重企業營商成本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向本台稱,大部分科企未有在香港設辦公室,故認為有關科企巨擘撤出香港的機會和需要不大。方稱,現時香港已足夠有法例處理侵犯私隱行為,修例難免加重企業營商成本。

方保僑說:《淫穢及不雅條例》、《版權條例》和「誹謗」條例等,政府機構可要求有關社交平台下架內容。Google、Facebook透明度報告亦顯示,他們一直與政府某程度上有合作。

國際企業:恐營商環境與中國大陸無異

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高級講師李兆波向本台稱,即使科企巨擘未來不撤出香港,惟今次高公信力的《華爾街日報》刊出報導,已衝擊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形象。

李兆波說:香港好像很多東西都要打交叉,不是那么正面,故中長期的打擊是不少的。2019年修訂逃犯條例、公司條例查冊,法例是要做,大家都知道要(國家)安全,但亦要了解作為一個國際城市、國際金融中心,能否在安全和營商自由度作平衡點,考慮所有持份者的需要。

李強調今次事件正反映,國際企業面對香港日益增加的限制深感憂慮,恐營商環境與中國大陸無異。李又提及,早前港府以國安法控告《蘋果日報》,該報因而被迫關閉,引來國際社會批評,故憂慮在港員工亦「無可厚非」,「因不知風險程度到哪裡,隨時有機會被抄家」。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周二回應事件:「從事網絡平台公司有關注,我相信私隱專員樂意與他們見面,聽下佢哋關注。」個人資料私隱公署專員鍾麗玲強烈反駁,重申修例只涉及非法的「起底」行為及公署的相關執法權力。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1/0707/1615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