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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殺妻焚屍案兇手獲死刑:妻子懷孕 1屍2命

7月30日上午10點,備受關注的「上海殺妻焚屍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被告人嚴某傑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被害人小劉的父母稱,這一判決是他們的期望,將到墓前將這一結果告知女兒,以告慰她在天之靈。

2020年11月19日下午2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嚴某傑殺妻焚屍案。記者專程趕到現場,並在第一時間採訪了受害人的代理律師,以及等在法院外面的受害人小劉的父母。

小劉的父母在接受記者的採訪時稱,嚴某傑殺死自己的女兒,還縱火焚燒屍體,當時女兒已懷孕,一屍兩命,手段極其殘忍,他們強烈要求法院判處嚴某傑死刑,並立即執行。

記者採訪得知,2020年3月29日8時許,被告人嚴某傑駕車至上海市浦東新區彭平路其岳父住處,向二樓臥室內的妻子小劉索要錢款用于歸還賭債,遭拒後至廚房拿水果刀採用威脅等方式再次索要,被拒後持刀戳刺小劉頸部致其死亡。為毀屍滅跡,嚴某傑在該臥室內用打火機點燃書本等物,引燃屋內物品後逃離現場,致該房屋二樓室內物品及樓房結構嚴重毀損。

被害人小劉生前照片

經鑑定,死者小劉系生前被他人用銳器戳刺頸部,造成左鎖骨下動脈破裂致大失血死亡,並且死後遭焚屍;樓下車輛物損價值人民幣34159元。嚴某傑作案後主動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該起訴書顯示,嚴某傑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20年3月20日被上海市警局浦東分局刑事拘留;4月3日,經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執行逮捕。

被告人嚴某傑在庭審中

2020年10月16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認為,嚴某傑以故意殺死1人,又以放火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分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追究刑事責任。在該起訴書中,檢察院認為嚴某傑有自首情節。而經警方鑑定,嚴某傑的精神鑑定結果完全正常。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紫牛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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