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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終審法院維持選管會DQ決定 21民主派人士被奪參選資格

澳門終審法院周六(31日)作出最後裁決,三組被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取消參選資格的上訴,維持拒絕接納的決定。

澳門終審法院維持選管會決定,21民主派參選人被DQ。

澳門終審法院周六(31日)作出最後裁決,三組被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取消參選資格的上訴,維持拒絕接納的決定。

歐盟發言人斯塔諾回應指,澳門當局取消21人參選9月立法會的資格,與澳門基本法保障的權利背道而馳,會損害政治多元化並限制民主的辯論。

斯塔諾說,歐盟呼籲澳門特區維護受保護的權利和自由,以便9月的立法會選舉,向來自不用政治光譜的候選人開放。

澳門終審法院的判決指出,提出上訴的三個組別,每組第一和第二參選人,包括現任和前任直選立法議員蘇嘉豪、吳國昌和陳偉智等六人,至少都參與了支持六四、零八憲章或茉莉花活動,已經有足夠事實證明他們涉及立法會選舉法所列規定,無被選資格。所以無需再分析或審查選管會提供的其他資料,或三份名單內其他參選人的資格,足以維持選管會原有決定,拒絕接納這三份參選名單。

被取消資格的參選人蘇嘉豪表示,不認同終審法院的裁決,認為個人同團隊都是依法效忠特區同基本法,亦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歷史會見證取消各組參選人資格的決定是錯誤的,令澳門民主的聲音消失,動搖公民的提名和投票選擇權。他形容澳門此刻如同在昏暗的房間內熄燈,但並不是世界末日,希望大家堅守崗位,繼續打拼。

陳偉智表示會接受裁決。因已盡力堅持到底,形容此刻是澳門最壞亦是最好的時刻,讓公眾看清形勢,但無論環境如何變化,仍會在建制外爭取和維護澳門應享有的言論自由。

另一組的第一參選人鄭明軒認為,裁決只取消首兩名參選人資格,但實質已令只有五名參選人的名單,因不足法定人數而全部被取消資格,形容只是花招,實際結果是意料之內。他會因應澳門政治生態的殘缺,透過其他途徑參與社會。

澳門選管會本月9日宣布取消民主派全部三張立法會參選名單的資格,共涉及21名參選人。選管會指他們不擁護澳門《基本法》及不效忠澳門特區,當中包括已出任澳門立法會議員29年的吳國昌。

三個被DQ參選資格的政黨,包括「民主昌澳門」、「學社前進」及「新澳門進步協會」。三個政黨認為當局的指控嚴重,要求解釋。並表示不會換人參選或退選,並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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