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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歌手黃耀明遭廉署拘捕

香港歌手黃耀明資料照。(文翰林/大紀元

8月2日,香港歌手黃耀明及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遭到廉政公署拘捕。

香港廉政公署官網8月2日發布了上述消息。廉政公署稱黃耀明及區諾軒二人涉嫌於2018年立法會補選中作出舞弊行為,向他人提供娛樂以誘使他人投票予候選人。

據悉,所謂的「提供娛樂」就是指黃耀明曾為區諾軒站台獻唱。

廉政公署稱,落案起訴34歲的區諾軒及59歲的黃耀明,同被控一項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指他們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1)(a)條。二人將於8月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2018年3月11日,香港立法會進行補選,港島區四人參選,包括區諾軒、伍迪希、任亮憲及新民黨的陳家珮,最後由區諾軒勝出。黃耀明曾於2018年3月3日出席區諾軒的造勢大會,在會上獻唱及發言。

區諾軒及黃耀明被指控涉嫌作出舞弊行為,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區諾軒,而有關娛樂為歌唱表演。」

8月2日上午8點,黃耀明在臉書還發文轉貼香港市民支援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的獄中書信:「不論法庭如何決定,話,我還是會繼續說的,這是我做人的底線和尊嚴。」黃耀明表示,「謝謝你的文章。必讀!」

黃耀明遭拘捕後,大量網民湧入黃耀明臉書留言,期盼黃耀明一定要平安。香港歌手何韻詩、藝人杜汶澤在社群媒體上表示關切,何韻詩除了轉貼黃耀明被拘捕的消息,還發了一連串表示憤怒的貼圖。

事後,黃耀明透過好友郭啟華回應稱「今朝清早被拘捕,現已保釋」。

黃耀明與劉以達在1980年代組成「達明一派」,歌曲的內容深刻,觸及政治、社會、情感等諸多方面。黃耀明因紀念「六四」和支持香港雨傘運動長期遭中共封殺。

自2019年6月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以來,黃耀明多次與市民一起走上街頭,表達訴求,譴責警暴。

2020年11月13日晚,「達明一派」在香港灣仔新伊館舉行「REPLAY」演唱會。當唱到《天花亂墜》中的「我諗我應該收聲」時,黃耀明表示:「我們不能收聲,因為我們是這個地方的主人!」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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