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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慶巨額遺產爭奪戰 他纏鬥三娘13年終落幕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左圖)與三娘李寶珠(右圖)和解。(資料照片)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與三娘李寶珠和解,將完成分配父親王永慶台灣遺產528億元(台幣,下同,約19.09億美元)。

鏡周刊報導,催生市值近4兆元台塑集團的經營之神王永慶,2008年過世後,子女歷經13年的爭產官司,直到今年7月30日才告段落,針對最後一筆1.1億餘元遺產如何分配進行協調,最後由王文洋等9名子女簽下和解協議;王永慶過世後在台遺產總額共528億元,扣除創下台灣最高紀錄的遺產稅120億元,剩餘408億元已全數分配完成。至於王文洋主張的海外6000億元遺產仍苦無突破。

本件王永慶的遺產官司,由王文洋主導,委請王永慶大房王月蘭的遺產管理人提告,要求分配父親存在渣打銀行的1.1億餘元遺產,目的是為藉此訴訟否定王永慶三房李寶珠合法配偶的地位,讓李寶珠不能以妻子身份參與分配。

據報導,依照規定,王永慶遺產先由大房王月蘭分走一半,另一半則由王月蘭與9名子女均分。後來王月蘭擁有的那一半遺產,已以協議方式,贈與二房楊嬌(已故)及三房李寶珠各74億餘元。依此協議,若查出有海外遺產,王文洋身為王月蘭唯一的繼承人及楊嬌長子,反而沒辦法拿到更多遺產,且還要與李寶珠一起分配,因此發動訴訟。

王文洋是二房楊嬌長子,父親王永慶在美過世後,大房王月蘭因沒生育子女,將對王永慶遺產權利委請王文洋處理,王文洋認為台灣是一夫一妻制,王永慶唯一的妻子是王月蘭,三房李寶珠當然沒權利參與分配,官司若勝訴,等於法院認證李寶珠不具王永慶配偶身份,自然無權再分配王永慶龐大海外遺產。

報導說,李寶珠則認為,1957年8月與王永慶在台北市舉行婚宴,當時是「儀式婚」,只要有公開儀式及兩個證人,不必向戶政單位登記,也算是合法婚姻,而當天席開兩桌宴請親友已有合法儀式,且她嫁入王家後,王永慶的生活是由她照顧,2008年王永慶赴美國訪視後在美過世,當時也是由她陪同照料,可以證明她是王永慶的合法妻子,有權參與分產。

這筆1億餘元的遺產是王永慶過世3年後,經渣打銀行通知台塑集團領回時發現,雖僅是王永慶財產的極小部分,但王文洋認為,這筆錢牽動海外6000億遺產的分配方式,因為能分到這筆遺產的人,日後也能參與分配王永慶的海外遺產,為此不肯放手,雙方爭執多年,在法官勸說下,對於王永慶國內遺產分配達成和解。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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