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府發布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中新增事項提到,「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非公有資本或將受限,不得從事新聞相關產業。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在官網上公開徵求社會大眾對於該份清單的意見。
《清單(2021年版)》列有禁止准入事項6項,其中,今年新增的禁止准入事項第六項提到,「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對於非公有資本參與新聞採編播發等業務設立限制。
對於該事項的描述涉及了6個方面,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採編播發業務;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頻率、頻道、欄目、公眾帳號等。非公有資本也不得從事涉及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事件的新聞實況直播業務;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布的新聞,也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