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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監獄系統高官受賄9869萬 曾迫害法輪功

近期,中共湖北省紀委監委駐省自然資源廳紀檢監察組前組長王保平案再次開庭,他被追加起訴三起受賄事實,被指控受賄金額達到9869萬餘元人民幣。王保平曾因迫害法輪功,曾被海外追查國際追查。

2019年12月17日,王保平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被提起公訴。

在受賄的指控中,王保平在2004年至2017年11月期間,利用任漢陽監獄典獄長、黨委書記、湖北省監獄管理局紀委書記、湖北省國土資源廳紀檢組長等職,收受13家單位及個人賄賂人民幣1216.98萬元、2萬美元,共計人民幣1230.56萬元。

大陸財新網報導,王保平案曾於2020年1月、2021年1月在湖北黃岡中院開庭審理。今年9月23日,該案再次開庭,王在此前受賄1230萬餘元的基礎上,被湖北黃岡市檢察院追加起訴三起受賄事實,新增的受賄金額為8638.5萬元。他受賄的總金額達到9869萬餘元。

報導說,上述8628.5萬元主要來自王保平任職湖北省監獄管理局紀委書記及湖北省紀委派駐國土資源廳紀檢組織期間,指控的主要受賄金額涉及一宗在湖北武漢的城中村改造項目。

此外,王保平還被指控在湖北省監獄系統工作期間,他指使監獄工作人員將涉黑犯人沈繼忠(無期徒刑)安排在監舍外單間居住,單間內配備空調、電視、冰櫃等,並安排其他服刑人員為沈繼忠做飯。在沈繼忠未參加任何勞動改造的情況下,定期為其申報、審批行政獎勵。此後,沈繼忠被減刑至有期徒刑20年。

2010年12月,在任湖北省監獄管理局紀委書記前後,王保平還多次要求主持漢陽監獄工作的政委王洪鷹繼續關照沈繼忠。王保平還以沈繼忠是某領導「關係」為由,將沈繼忠調至武昌監獄服刑。2012年5月,沈再獲減刑11個月。

此外,王保平還被指控為在湖北服刑的河南省交通廳前廳長石發亮虛假申報重大立功,以此獲得減刑,並在石發亮假釋後收取賄賂。

2019年1月3日,王保平被調查。同年3月,時任漢口監獄黨委書記、典獄長王洪鷹落馬。

公開資料顯示,王保平曾長期在湖北省監獄系統任職。從1995年10月起,他先後任省監獄管理局教育處副主任科員;省監獄管理局辦公室政研科科長;省監獄管理局綜合信息處副處長;漢陽監獄典獄長、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省監獄管理局紀委書記、黨委委員等職。

從2015年2月起,王保平任湖北省省紀委派駐省國土資源廳紀檢組組長、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派駐省自然資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

此外,王保平任湖北省監獄管理局紀委書記、黨委委員期間,曾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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