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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終於公布了一些關於1月6日無罪的證據

近20年來左翼激進分子無數次以類似的方式進入國會大廈,對他們不同意的議案進行抗議,甚至還脅迫、謾罵議員,執法部門從來沒有對他們實施過任何逮捕和關押。正如我們從1月6日事件發生以來一再堅持的,我們堅定地認為:抗議者無罪!對他們的逮捕、關押和起訴乃是對抗議大選舞弊行為的愛國者的報復和對不同政見者的鎮壓,是地地道道的專制獨裁行為。

作者:Andrea Widburg/《美國思想者》/2021.10.19

編譯:約瑟/2021.10.20

發稿:2021.10.20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根據1月6日人們在國會大廈內外隨機拍攝的幾段視頻片段,保守派人士一直認為,那天進入國會大廈的人數相當多,是因為國會警察讓他們進去的。他們在那裡不是叛亂,甚至不是未經授權的入侵——一旦國會大廈的「守衛者」打開大門,他們就有權在那裡。現在來自國會大廈的官方視頻證實了這些片段是準確的。

10個月來,1月6日事件的被告們和保守派媒體一直要求司法部公布14,000小時的錄影,顯示當天在國會大廈發生的事情。一個致力於真相的政府和一個遵守政府必須向辯方提供無罪材料的原則的控方,早就會滿足這些要求了。

拜登的司法部是由更堅固、可能更腐敗的材料製成的。在法院命令之下,司法部才公布了部分錄影。我要指出的是,被告伊桑·諾丁(Ethan Nordean)提出索要依法有權獲得的材料的動議是不夠的。相反,包括CNN、《紐約時報》和廣播新聞網絡在內的「媒體聯盟」(Press Coalition)不得不在法官面前對該動議發表意見。(我碰巧認為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官面前,媒體的要求比被告的權利更重要。)

《動態消息》(BuzzFeed)發布了司法部最終製作的兩段40分鐘長的視頻,一段是外部視頻,一段是內部視頻,聲稱它們展示了「1月6日暴亂者從頭到尾的違法行為」。然而,我更相信朱莉·凱利(Julie Kelly)的言論和分析,而不是《動態消息》網站的說法,朱莉認為這段約35分鐘的視頻實際上講述了一個完全不同的故事:

視頻一開始,一名警官打開了通往國會大廈圓形大廳(Capitol round)的內門。圓形大廳位於眾議院和參議院之間。五、六名身份不明的男子從門裡出來,並在離開前與警官交談。這些人打開了外部的雙扇門,抗議者開始湧入大樓。諾丁的律師說,記錄顯示,他的當事人是在得到警方同意的情況下,在下午2點37分到2點38分之間進入大樓的。

攝製視頻的2部攝影機在國會大廈的位置

在接下來的幾分鐘裡,國會警察一直站在內外門之間的小走廊里。由於警方沒有試圖阻止,數十人進入。在某處,可以看到幾名警察與一群試圖進入的人交談。隨後,一名警察將另一名正在與抗議者講話的警察拉到一邊——這似乎是在阿什莉·巴比特(Ashli Babbitt)在議長大廳外被警官麥可·伯德(Michael Byrd)槍擊後不久——警察撤退了,抗議者跟著警察走了進去。

2:33:13 p.m. to2:35:58 p.m.

2:35:58 p.m. to2:37:49 p.m.

2:40:00 p.m. to2:41:59 p.m.

凱利解釋說,這段錄影與接觸過這些錄影的威斯康辛州共和黨參議員羅恩·詹森(Ron Johnson)對該事件的說法完全一致。他估計,錄影顯示,大約有309人在國會警察的許可下進入了國會大廈。

我們有35分鐘的錄影顯示警察與抗議者的合作,而不僅僅是幾段片段,這一事實讓人相信,司法部是在對那些並沒有比近20年來左翼抗議人士做的更過分的美國人進行報復,他們所做的事情就是進入國會大廈抗議他們所不同意的政府政策罷了。

如果說有誰應該被送上被告席,那就是那些做出判斷導致低水平安保的國會成員——從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到國會警察局長,再到任何參與這些決定的人。當他們知道華盛頓將有一個大型集會時,他們沒有採取更好的安保措施,這些人是令人難以置信的疏忽。或者說,他們故意協助誘捕川普的支持者,製造叛亂的假象,以鎮壓對拜登政府的任何反對。

現在發生的事情完全是反美國的:人們不是因為他們做了什麼而成為目標,而是因為支持了「錯誤的」政治候選人——而司法部正在通過隱藏潛在的無罪證據來協助這種對正當程序的完全否定。

原文連結:https://www.americanthinker.com/blog/2021/10/the_doj_has_finally_disgorged_some_exculpatory_evidence_about_january_6.html

本刊評論:

美國法庭庭審開始時的一項最重要程序是,控辯雙方都需要向法官鄭重起誓:只說事實和說出全部事實

拜登偽政府的司法部既然起訴進入國會大廈的愛國抗議者非法入侵國會大廈以及「叛亂」,那麼它就必須拿出所謂「非法入侵」和「叛亂」的證據,也應該包括含有可能證明愛國抗議者無罪的證據。這是司法部不可推卸的責任。

這670多位抗議者至今已經被非法關押了近10個月,而司法部罔顧法律,拒不回應被告律師關於公布國會大廈完整錄影的要求,直到法院因為媒體的介入,而不是因為被告主張的法律賦予的權利,裁定司法部必須公布這些錄影,他們才不得不交出。拜登的偽司法部已經執法違法在先。

如果說1月6日抗議者們提供的視頻或許可能避免了證明自己違法的內容,那麼國會大廈里的監控則應該是最公正的記錄了。然而國會大廈這短短35分鐘的監控錄影卻充分證明了視頻中的至少309名抗議者是在國會警察的允許下,和平進入國會大廈的,是完全合法的。既然他們沒有「非法入侵」,你就需要證明他們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但是司法部釋出的錄影也不能證明抗議者有任何損毀國會財產的行為,更談不上「叛亂」了。如果拿不出證據,他們就該被無罪釋放,而且應該為他們所受的迫害給與賠償。如果有誰確實損毀了公物,那也應該個案處理,不能因為個案而把所有進入國會大廈的抗議者誣陷為「叛亂者」。因此,對全體抗議者的指控完完全全是無中生有、強加於人。

近20年來左翼激進分子無數次以類似的方式進入國會大廈,對他們不同意的議案進行抗議,甚至還脅迫、謾罵議員,執法部門從來沒有對他們實施過任何逮捕和關押。正如我們從1月6日事件發生以來一再堅持的,我們堅定地認為:抗議者無罪!對他們的逮捕、關押和起訴乃是對抗議大選舞弊行為的愛國者的報復和對不同政見者的鎮壓,是地地道道的專制獨裁行為。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北美保守評論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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