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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收緊查閱土地和公司註冊資料 查閱者資料可送警方

土地註冊處只在網上公布查冊新安排2021年10月26日©麥燕庭提供

號稱信息中心的香港,其政府將進一步收緊市民獲取公開資料的途徑,由下月起,任何人向公司註冊處和土地註冊處查閱相關註冊資料(簡稱「查冊」)時,均須提供姓名和身份識別資料,而查冊目的須與處方備存資料的目的相符,以及不會違反私隱條例,否則可被控以虛假聲明;相反,該處可能會把查冊人的數據轉交予執法機關跟進。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指港府做法違反公開透明原則,亦令查冊者承受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削弱新聞界的監察權力。

兩個部門的新安排,事先未經諮詢,亦沒有召開記者會解釋新規定,只是在昨(25日)天於其網站上公布及以電郵通知用戶,傳媒無法了解港府為何收緊查冊安排,特別是立法會剛收緊私隱條例,把「起底」列為刑事罪行,並賦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就此進行刑事調查和檢控,包括要求公司提交資料,已有效防止「起底」,甚至引起跨國科技公司憂慮正常業務受影響。

土地註冊處載有所有土地和樓宇買賣人的個人資料,處方聲稱為了保障私隱,由下月1日起,查閱土地紀錄者須提供辨識身份資料,例如姓名及身份證明文件編號,並確認無意及不會在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情況下使用查冊所得資料,亦不會將該等資料備存及讓公眾以與「紀錄宗旨無關之目的」去查閱。另外,查冊者必須符合查冊規定,其查冊申請才會被接納,例如該處備存土地登記資料供市民查閱,目的是防止秘密及有欺詐成分的物業轉易,及提供容易追溯和確定土地財產及不動產業權的方法。

公司註冊處的新安排與土地註冊處類同,由下月起,查冊者須在查冊前提供個人資料,並繼續按現行安排作出其查冊目的之聲明,以及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只能作聲明的用途。

香港記者協會昨晚發表聲明,對新查冊安排表示「極度失望」,指處方訂定新安排時,沒有確立記者因新聞工作使用查冊的權利,例如把「公眾利益」或「新聞用途」列為查冊目的之一,為記者帶來不必要的法律風險。該會主席陳朗昇解釋,私隱條例有保障新聞界的工作權利,但港府會以其他條款控告傳媒,以香港電台編導蔡玉玲為例,她就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進行調查報導時,須調查一輛現場車輛的車主資料以便採訪,但發現在運輸署查冊系統中的查冊目的已刪去原來的「其他」一欄,惟有剔選相近的「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一欄,結果成為首位國查冊而被控及裁定作出虛假聲明罪成的新聞工作者,罰款六千港元。他預料,新安排明顯加大採訪新聞的成本及傳媒工作者的憂慮,披露權貴的不法行為和不正當關係的調查報導會首當其衝,受惠的只會是那些不願被傳媒揭露惡行的人。

翻查資料,中外傳媒過去有不少報導均需倚賴公司及土地查冊,例如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2018年時被揭其家族在港擁有逾6億資產、前總理溫家寶2012年時被揭在任時利用家族成員斂財及隱秘財富事件、律政司長鄭若驊的屯門獨立

屋2018年時被揭發屬僭建,以及財政司長陳茂波2012年被揭發其任董事的公司購入多個單位作「劏房」出租牟利等。

港府收緊查冊已成趨勢,在兩個部門下月實行「查冊實名制」前,近年收緊查閱的公開數據計有生死紀錄、車牌數據、公司董事的聯絡數據和個人資料、選民數據等。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RFI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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