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吉林居民曝取暖費大幅上漲:不補交就停暖

近日大陸吉林省有民眾披露,當地取暖費大幅漲價,居民被通知補繳,否則不予供暖,原因是煤價上漲導致取暖費漲價。數月來,大陸煤炭價格持續居高,用於供暖的動力煤價格仍在每噸千元以上,從民眾披露的情況來看,價格上漲的負擔正由老百姓承擔。

近日吉林省有民眾披露,已經交完取暖費,又被通知補繳,否則停暖,原因是煤價上漲導致取暖費漲價。(微博截圖)

近日大陸吉林省有民眾披露,當地取暖費大幅漲價,居民被通知補繳,否則不予供暖,原因是煤價上漲導致取暖費漲價。數月來,大陸煤炭價格持續居高,用於供暖的動力煤價格仍在每噸千元以上,從民眾披露的情況來看,價格上漲的負擔正由老百姓承擔。

10月25日,吉林省長春市一家物業公司發通知說:「由於煤炭價格上漲,可心居物業所收取暖費按以前標準難以維持。經過與相關部門溝通後,收費標準上調為取暖費住宅樓45元(人民幣,下同)/平方米,商網50元/平方米,車庫48元/平方米。」

通知說:「已繳費的業主需在11月10日前補齊取暖費差額,未按時補齊取暖費差額的業主供熱公司不予開栓供熱。已開栓的住戶,不補繳熱費的關栓。」

(微博截圖)

該小區一位居民27日對《湖北日報》旗下的「極目新聞」說,他9月份繳納住宅樓取暖費的時候是27元/平方米,現在漲到45元,相當於每平方米上漲了三分之二,100平方米的房子需要補交1800元。

李先生質疑,是否上調取暖費應該聽取一下居民的意見,而不是企業張貼一份通知逼迫居民補交費用。

該小區一家商鋪的老闆介紹,他9月份繳納商用取暖費是34元/平方米,如果按照現在通知的50元,他的商鋪需要補繳2000元取暖費。

這位老闆表示,以前煤炭價格下跌時,取暖費沒有降價或者退費,現在煤炭價格上漲,就調漲取暖費,感覺有些不合理。

另據當地居民表示,這家物業公司負責的小區不止一個。目前官方沒有明確回復此事的進展。

此事引發大陸民眾關注。微博網民「懶散土狼」說:「什麼都漲了就是工資不漲」;網民「笑攬風雲動_睥睨大國輕」說:「什麼都越來越貴。」

微博網民「勤奮哥」說:「東北的冬季氣溫零下三四十(攝氏)度,不用暖氣會凍死人的。這和莆田系醫院上了手術台再逼著要錢有什麼兩樣???難怪年輕人爭先恐後逃離東北。」

(微博截圖)

上述情況並非首例。10月24日,長春市管轄的榆樹市一小區貼出補繳取暖費的通知,漲價後的價格是「民用住宅取暖費36元/平方米;商鋪、車庫取暖費42元/平方米」,漲價的原因是「取暖用煤價格大幅上漲」。

通知中還說:「請今年先期繳納熱費的用戶,(包括:民用住宅、商鋪、車庫)於本通知期限內(11月10日)按9元/平方米進行補繳。超期後再行繳費的,除按全額收取費用以外,將按每天加收應交總額1%的滯納金和每戶600元開栓費。」

(微博截圖)

在大陸,數月來因供應短缺,導致了煤炭價格持續飆漲。

《中國青年報》10月27日引述數據表示,今年8月下旬以來,(發電和供暖所用的)動力煤期貨價格由不到800元/噸,漲至1900元/噸,有些地方取暖用煤價格從之前的800元/噸漲到超過2000元/噸。

大陸從2020年12月下旬即爆出煤炭短缺,導致十多個省份「拉閘限電」。同月初,中共因澳洲呼籲國際社會獨立調查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的起源,全面禁止進口澳洲煤炭。

大陸連續多年是世界第一大煤炭進口國,澳洲向大陸出口的煤炭中,60%是動力煤。中共宣布禁止進口澳洲煤炭之後,轉而增加了印尼、俄羅斯的動力煤進口量,但引發煤價大幅上漲。

路透社引述數據顯示,與澳洲同等級的煤炭相比,俄羅斯煤炭價格要高出一倍。印尼能源與礦產資源部發布的10月份動力煤參考價格(HBA)為161.63美元/噸,創歷史新高;中國煤炭資源網從貿易商處獲悉,10月初印尼3800大卡巴拿馬型動力煤離岸報價是125美元/噸~130美元/噸,比9月末每噸上漲了5~10美元。

《中國青年報》27日報導引述一位山西民眾的話說,今年因為煤價上漲,煤炭供應緊張,她家只能暫時用電暖器取暖;甘肅、內蒙古等地居民在網絡平台上反映,今年冬季取暖用煤價格上漲,有些地方煤價最高達到去年同期價格的兩到三倍。

中共發改委從10月19日至今,接連發文要管控煤炭價格。儘管動力煤期貨價格因此連跌數日,更在27日收盤跌停(收報1144.6元/噸),創下近一個月低位,但是這個價位仍比之前高出數百元。

大陸幾家煤炭企業近日宣布設定煤價上限,但從價格來看,仍然幾乎翻倍。比如,中共國家能源集團煤炭經營公司、中煤集團、伊泰集團設定的上限是:發熱量為5500大卡的動力煤平倉價在1800元/噸以下;5000大卡動力煤平倉價在1500元/噸以下;4500大卡動力煤平倉價在1200元/噸以下;上述煤種之外的高卡動力煤價格不超過2000元/噸。

今年由於缺煤漲價,相繼有大約20個省份一度「拉閘限電」。隨後,中共在供暖季之前,從10月15日開始擴大了電價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大紀元記者張玉潔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1/1028/16649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