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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員工COVID病例 亞馬遜付50萬美元和解金

加州總檢察長邦塔(Rob Bonta)周一(11月15日)宣布,由於向其員工「隱瞞了COVID-19(中共病毒)病例數目」,違反了該州的《知情權法》,電子巨頭亞馬遜已同意支付50萬美元和解金。

2021年5月20日,在西雅圖市的亞馬遜(Amazon)總部的商店外懸掛著一個該公司的標牌。

加州總檢察長邦塔(Rob Bonta)周一(11月15日)宣布,由於向其員工「隱瞞了COVID-19(中共病毒)病例數目」,違反了該州的《知情權法》,電子巨頭亞馬遜已同意支付50萬美元和解金。

加州法院的判決是該州去年生效的《知情權法》下的第一個此類判決,該法律旨在通過要求僱主及時向雇員和當地衛生機構披露中共病毒病例以及其它規定來加強工人的安全。

邦塔辦公室在一份聲明中說:「亞馬遜未能充分通知倉庫工人和當地衛生機構COVID-19的病例數,常常讓他們蒙在鼓裡,並無法有效追蹤病毒的傳播情況。」

邦塔在聲明中強調,加利福尼亞人有權知道可能接觸中共病毒的情況,以保護他們自己、他們的家人和他們的社區。「這一判決發出了一個明確的信息,即企業必須遵守這一重要法律。它有助於保護我們所有人」。

除了支付和解金用於執行加州的消費者保護法外,亞馬遜還需接受加州官員的監督,總檢察長辦公室將對其病毒通知進行為期一年的監測。亞馬遜承諾將修改其COVID通知系統,接受監管,並支付50萬美元和解金。

亞馬遜的一位發言人在一份電子郵件聲明中說,該公司很高興事情得到解決,「並看到總檢察長發現我們建築物的安全措施沒有實質性的問題」。

加州的《知情權法》由眾議院多數黨領袖戈麥斯·雷耶斯(Eloise Gómez Reyes)提出的,要求僱主在一天內通知員工其工作場所的中共病毒病例,告訴工人與大流行病有關的保護措施、福利、消毒和安全計劃,並在兩天內向當地衛生機構報告。

雷耶斯說,她的法案是在議員們聽說工人們沒有被告知他們可能已經被感染的消息後頒布的。後來,加州許多公司都遵守了規定,但有些公司「發現了漏洞,他們要麼沒有完全遵守,要麼選擇不遵守該法律」。

亞馬遜在加州雇用了約15萬人,其中大部分在該公司100個配送中心(fulfillment centers)工作,這是一個龐大的倉庫,用來包裝和運送訂單。

在整個大流行期間,亞馬遜一直面臨關於工人安全的投訴和批評。去年,因送貨和配送中心工作條件方面的違規行為,加州職業安全與健康部門對亞馬遜罰款1870美元。

紐約州總檢察長詹姆斯(Letitia James)今年2月對亞馬遜提起訴訟,指控其沒有遵守工作場所的相關規定。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新唐人記者李昭希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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