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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雄:回憶新疆旅行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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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一個再教育營。

我和一個體育教師喝了一次酒。他人到中年,穿一身牛仔服,臉上有疤痕,給我的第一印象是知情達禮;碰杯時,體諒地表示我可以不喝白酒,不想喝就不要勉強。不過喝酒聊天中,聽他講的經歷,似乎他又是個別人眼中的「愛惹麻煩者」。比如,學校分配他下鄉兩年去「支持農村教育」,出發之前,他拿出好幾年積累下來沒給他報銷的八千元單據,表示報了銷才能走。那時鄉下來接老師的車已在外面等,校長沒辦法,只好在報銷單上簽字。學校會計說眼下沒那麼多錢,等他下次回來再給錢,他堅決拒絕,不拿到錢就不走。學校只好想辦法給他湊起了錢。不過他不是不講理,有他的理由。學校管報銷的都是漢人,平時去報銷,動輒說需要研究,總是拖延時間,然後不是這個不給報就是那個不給報,為這事經常得吵架。

體育老師說,他們校長是個三十多歲的女人,長得漂亮,是高層哪個領導的「馬子」,給她安排了這個位置。學校三分之二的老師是民族人,都是本科、研究生出身,為什麼不能當校長?整個學校沒有一個漢族學生,為什麼要有幾十個漢人在學校里當官?

體育老師的身材不算魁梧,但氣質剽悍。在生活中遇到和漢人的衝突,他的解決方法就是訴諸暴力。二零零四年,一個和漢人鄉書記有關係的漢人占了他表弟的土地,村長和村書記怕得罪鄉書記,不敢按真實情況在法庭作證。輸了官司的表弟沒別的辦法,只會哭,找他這個城裡的表哥幫忙。他出面再去打官司。那個占地的漢人先是在法庭上罵他,他就做出一副暴徒形象,發誓要殺死那漢人。結果漢人被他的氣勢壓倒,答應把土地還給表弟。他說還不夠,他幫表弟打官司耽誤的時間必須給工錢,一個課時五十元錢,一天算下來四百,要賠一萬多。最後漢人給了四千五百元。他全給了表弟。表弟分出二千元給他,他不要,讓表弟拿那些錢刻塊界碑立在地界上,還要拍下照片,防止漢人移動界碑。

這位體育老師講他的另一場打架,是他親戚的三歲娃娃在商場裡玩時,被三個漢人強說娃娃偷了他們的東西。他去了,一個人跟三個漢人打,商場裡一大群漢族保全治服了他,他臉上傷疤就是在和保全打鬥時受的傷。保全把他的一隻手在背後、另一隻手在脖後銬在了一起。他知道保全沒這個權力。等把他押到派出所後,警察讓保全把手銬去掉。他就是不讓取,雖然疼得要命也要一直帶下去。警察批評了那些保全,保全哭著向他道歉。他說道歉不行,賠一萬元,還要登報導歉。後來商場方面賠償了五千元給他,同時保證登報導歉。直到商場經理把錢放進他口袋,他才同意摘手銬。

體育老師這些打架都不是為自己,他說之所以要打架,不是他不會講道理,他漢話不錯,也善言談,只是事實讓他看到了再講道理也沒有人理睬,因此講理是沒有用的,莫不如乾脆不講理,就讓自己顯得像個暴徒,人們反而怕,對他的態度反而好,問題也才能得到解決。聽他講的,我都能理解,這些出自普通人的日常遭遇和糾葛不免讓我想到,當今世界的「恐怖主義」,是不是一定程度也出於類似的認識呢?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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