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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版「無間道」,華男潛水身亡案另有隱情

近日,不少媒體都收到的一位讀者的來信投稿,稱在洛杉磯發生一起潛水學員因事故導致溺水而亡的事故。

有媒體用「誰說出去就吃官司」「這是他命短」等聳人聽聞的標題敘述了這件事情。引起了不少網友的反響。華人生活網也收到了該網友的投稿。

以下是該名華人網員寫的這次潛水死亡事故的全過程:

美國洛杉磯時間11月21日上午11:00,在Eagle Reef Santa Catalina Island潛水點,由SSA和ASD兩家潛店組織的兩天一夜Santa Catalina Island(聖卡塔利娜島)船宿活動中,在一艘名為Pacific Star(太平洋之星)的潛水船上發生了一起潛水學員身亡的事件,這名身亡人員是一名四五十歲的男性華裔Noah Ti。

這次船宿活動是為期兩天進行8次的潛水活動,第一天是四次白天潛水加兩次夜潛,第二天是上午兩次潛水。事故發生在最後一潛。發現時已經錯過最佳搜救時機。

召集潛水的微信聊天記錄:

以下聊天記錄中,可以看到此次潛水活動的參加者名單和床位分配,第八個就是遇難者Noah Ti:

以下的群聊中,是遇難者最後在群里的回覆:

在正確的流程下,返回船上要及時清點人數同時有一名船員要時刻觀察海面保證第一時間發現需要幫助的潛水員。

事發當天,Noah Ti和他的潛伴在氣瓶空氣剩700psi時從水下上升到水面,準備游回潛船,Noah Ti的潛伴回到船上做了登記,但是船員和JJ Lau教練沒有及時清點人數也沒有沒有盡到觀察水面這些相關職責。JJ Lau一直在船艙內玩手機。當船員發現Noah Ti沒有回來時所有潛水員都已經開始更換衣物整理潛水裝備。

船員最後在105ft左右深度找到了Noah Ti,回到潛船時身體完全僵硬,無生命跡象。潛水裝備無損,但是攜帶了30磅的配重。救護人員及時登船搶救也沒能挽回他的生命。

Noah Ti的照片

Noah Ti和他的潛伴都是10月31號剛拿到OW(開放水域潛水員)證,而將兩名沒有經驗潛水員安排在一起是JJ Lau教練一手操辦的。對於自己學員遇溺身亡一事,JJ Lau教練表示該學員簽署了免責聲明,事故與他無關同時說道此次事件是學員「命」的問題。同時威脅船上的所有人員不要向外界透露學員遇溺身亡的事件。

另一位目擊者講述當天情況

截止此時,我們並沒有發現任何參與當天活動教練本人的任何聲明,所有信息僅限於第三人口述。

然而,我們還是通過潛水同行找到了另一名參與當天活動的人,對當天事發描述和聲明,並表示願意為自己說的話付法律責任:

由於內容較長,我們為大家截取劃重點:

一,該人表示,有關「誰敢說出去就吃官司」「這是他命短」這兩句話,他並沒有聽到從JJ教練口中說出!事後還在群里安慰其他學員,為大家提供心理諮詢的建議;

二、關於提到的沒有清理人員人數這點,他表示穿上有明確分工,水手或DM最終清點(所有)人數,教練負責清點是他課程中的學生人數。當時穿上的DM在清點人數時已經發現少人,並且JJ教練當時也參與到了救援工作;

三、逝者和潛伴下水時剩下的700psi的氣體時符合休閒潛水的標準,並不存在,另外根據逝者使用的BCD提供的福利等級是34-40磅,均符合標準要求。在正常情況下應該會浮上水面;

四、目前警方還未給出最終的事故報告。

五、報料人應該是競爭對手針對性的糊弄、詆毀和誹謗。

 

 

潛水專家分析事故原因

關於此次事故的到底誰該負責?或許只能等待警方的判斷,我們也特地找到了有十多年潛齡的資深的潛水專家,在基於目前已知的信息下,分析事故發聲可能存在的原因。

-投稿人的描述有很強的傾向性,應該是競爭對手所為;

-商業潛水船,有船長、船員、潛水長,各司其職,教練的工作不負責清點人數和看顧非學員;(對於這點也應證了上述第三方的學員說法);

-30磅配種肯定多了,因為正常情況在20磅以內,他本人平時只需要6磅,雖然攜帶的配重少,但是潛水完回到水面的時候,需要佩戴50-60磅甚至以上的東西,因此配重多並不奇怪,很多新手中浮力不好的喜歡多帶些配重;

-水面攜帶大負重的時候如果發生這樣已經安全到水面後沉下水的情況一般就是BCD意外放氣;因為他本人也遇到過,這個時候必須對裝備熟悉,對緊急情況下的操作反應迅速,比如很快速下沉第一時間應該是去撈耳機頭,同時抽出負重的快卸拉手扔掉配重,在這個時候有時候還需要同時做耳壓平衡;

-個人猜測在水面潛水員放鬆警惕,二級頭摘下,BCD快卸閥門泄漏,新手在慌張之下找不到二級頭,找不到配重快卸拉手或者解配重皮帶所導致。如果熟悉裝備,應該可以快速解開BCD,熟悉的潛水員應該在十幾秒就完成脫去身上BCD,因為背心式BCD有四個快卸扣,一個魔鬼氈扣,都解開了BCD就可以完全脫離身體。新手在驚慌之下,很可能撈不到身後的二級頭,摸不到快卸扣,估計也沒有練習過快速脫裝備。而從水面沉入水下,只需要一兩秒鐘。

-因為潛水完回到水面,再下去也是正常行為,除非穿上的人都看到遇難者下沉,不然不會想到是出事。驚慌情況下,潛水員只有一分鐘的反應時間,溺水的話時間更短,顯然此次事故的溺水者是一名新手。

他表示,以上分析是建立在逝者氣瓶沒有氣的情況下,其實如果氣瓶有氣沉到水下,他可以直接按BCD傷的重啟按鈕就可以了,而且這兩個按鈕就在他身體的左前方,設計上很容易按到,所以他應該是氣瓶也沒有氣了無法給BCD充氣,重新建立正浮力。

總結:商業船隻這種低級失誤,接應潛水員上船的船員、Buddy、船長、潛導或者帶隊的潛水長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加上潛水者本人潛水經驗的不足,都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最終原因。

另外,據他所知,逝者並非是JJ教練的學員,只是上船玩的潛水員,一般情況下發生確實跟他關係不大。但因為是跟著商業船潛水玩,潛店發布組織信息,應該有連帶責任;

另外,我們還收到了一份曾經的學員,給我們發來的信息。

事已至此,目前我們唯有等待警方調查的結果,避免以後繼續發生同樣的悲劇。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華人生活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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