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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局書記出軌下屬妻子被殺:多次車上發生關係

因涉嫌殺害貴州黔東南州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原黨組書記羅某某,該局原職工陳某某12月7日下午3時在丹寨縣法院過庭,接受黔東南州中院的審判。

被告人出庭受審。

黔東南州檢察院指控稱,陳某某因發現妻子冼麗(化名)與羅某某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懷恨在心,今年7月2日上午持刀故意殺害羅某某致其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澎湃新聞從庭審現場及知情人士處了解到,冼麗是丹寨縣某局職工,2020年7月因下村幫扶檢查工作與時任丹寨縣雅灰鄉黨委書記羅某某認識。兩人後來確定為情人關係。截至案發,羅某某多次與冼麗發生性關係。案發前夜,羅某某深夜駕車送冼麗回家,被陳某某發現。回家後,陳某某毆打妻子使其承認了婚外情。

今年7月2日早晨,陳某某攜3把刀到丹寨縣教科局,持刀將38歲的羅某某殺害。經丹寨縣警局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羅某某系被銳器刺破心臟,造成急性大失血死亡。

檢方當庭發表公訴意見稱,被害人雖存在過錯,但陳某某在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的情況下,使用暴力導致兩個家庭破裂。他在工作單位有預謀地殺人,造成了社會恐慌,有酌定從重情節。陳某某認罪態度較好,有從輕情節。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責任,建議判處死緩。

為陳某某提供辯護的貴州群眾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平禹辯護稱,本案系因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義憤殺人,被害人存在重大過錯,對矛盾的激化存在直接責任,這也是本案發生的直接原因。陳某某的主觀惡性不深,人身危險性較小,屬於情節較輕。建議法院對陳某某判處3到10年的有期徒刑。

婚外情

冼麗與陳某某2014年認識,2017年5月兩人自由戀愛,2018年9月結婚。冼麗曾表示,她和陳某某之前感情很好,後來因為家庭瑣事偶爾有吵架,但陳某某從沒動手打過她。

今年7月2日凌晨,丈夫起疑後打了她,她與的羅某某婚外情最終暴露。

澎湃新聞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2017年,冼麗的單位幫扶丹寨縣雅灰鄉兩個村寨,羅某某時任雅灰鄉黨委書記,兩人雖然認識,但一直沒什麼交流。2020年7月底,幫扶工作迎接檢查時,羅某某加了冼麗微信,而後一直追求她。兩人成為情人後多次發生性關係,多是在車上,案發前夜兩人也發生了關係。

知情人透露,在發展為情人關係之前,冼麗、羅某某互相知道雙方的家庭情況,羅有妻女。

澎湃新聞從庭審現場獲悉,羅某某在和冼麗交往時,稱和愛人關係不太好,還說要和愛人離婚。但其妻子的說法是,他們夫妻關係比之前還好,兩人還準備要二孩。

澎湃新聞從庭審現場和知情人士處了解到,今年7月1日晚9時許,從丹寨縣教科局抽調到該縣組織部人才辦工作的陳某某,在單位加班時接到冼麗同事打來的電話,讓他代為通知被評選為優秀黨員的冼麗7月2日上午著正裝參加表彰活動。

隨後,陳某某給冼麗打了幾次電話,但都無人接聽;他又打電話給冼麗的同事,得知妻子和同事聚餐剛結束。其後,陳某某又給冼麗打電話,接聽後,冼麗說「在外面,一會就回家」。

加班到7月2日0時才回家的陳某某到家時,發現家裡沒人,懷疑妻子出軌,便進屋拿了一把黑色折迭卡子刀放在口袋裡,到樓下等。在樓下,陳某某坐進一輛紅色三輪摩托車,想看看究竟是誰送妻子回家。其間他又多次給冼麗打電話,其中一次接通後,冼麗說她在外面,馬上回來。

當天凌晨1點左右,一輛白色越野車在陳某某眼前停下,車是6月28日剛到縣教科局履新黨組書記的羅某某的,陳某某很熟。車窗放下時,陳某某發現車上只有羅某某和冼麗。

陳某某稱,當時他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為羅某某以前在他家吃過幾次飯,對他也比較好。

羅某某開車走後,陳某某等冼麗進屋才去敲門。進門後,陳某某質問妻子和羅某某什麼關係,冼麗一開始沒有承認,他開始動手打冼麗,後掏出褲袋裡的折迭刀逼問,冼麗最終承認了她和羅某某的關係。妻子承認後,陳某某更加生氣,打得更加嚴重,冼麗的手也被劃傷。

經司法鑑定,冼麗當天所受傷為輕微傷。

未能避免的兇案

7月2日凌晨3時許,因為擔心陳某某找羅某某麻煩,冼麗曾通過微信視頻告知羅某某,稱他們的關係被陳某某知道了,她被打傷住院,讓羅注意。這並未防止兇案發生。

12月7日,陳某某家屬告訴澎湃新聞,陳某某在發現冼麗的婚外情後,深夜打電話給父母和親戚,請求家人們幫他處理此事。平時性格溫和的陳某某當時情緒非常激動,要去找羅某某麻煩,但家裡人都勸導他不要去。但陳某某認為「不教訓羅某某他一輩子抬不起頭」。

對於陳某某的性格,冼麗曾表示,丈夫為人處世還可以,性格比較內向,不善於交流,也沒有不良嗜好。

陳某某在庭審現場辯稱,他在縣教科局工作多年,親戚朋友很多都在教育系統工作,妻子出軌的對象偏偏是局裡新任的黨組書記,這件事對他的打擊非常大。

陳某某有收藏刀的愛好,勸導他的親戚們在離開他家時搜走3把刀,這沒能阻止陳某某。

檢方當庭宣讀的起訴書稱,7月2日7時許,陳某某趁其親屬外出後換上迷彩服,帶上帽子、口罩進行偽裝,後將放在書房陽台上的兩把屠宰刀取出別在腰間,步行到教科局伺機教訓羅某某。發現羅還未到辦公室,陳某某隨即到羅某某住處樓下躲藏,伺機報復。後因怕人發現而重待時機。

起訴書稱,8時30分許,陳某某折返回到教科局,發現羅某某在其辦公室,遂沖入辦公室對羅某某進行捅刺。羅某某被捅傷後跑出辦公室,摔倒在一樓與二樓的樓梯間上死亡。

黔東南州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經丹寨縣警局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羅某某系被銳器刺破心臟,造成急性大失血死亡。

澎湃新聞從庭審現場和知情人士處獲悉,逃離現場後,陳某某將作案所穿的迷彩服、刀具扔在了離教科局幾百米外的一個樓盤空地上,隨後回到家中。陳某某換上結婚時穿的衣服外出吃過早餐後,到組織部辦公室上班,其後又讓朋友接他。

7月2日12時許,在朋友家中準備吃飯的陳某某被專案組抓捕小組抓獲歸案,次日他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同月16日被執行逮捕。

黔東南州檢察院認為,陳某某因發現妻子與羅某某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懷恨在心,遂持刀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方建議判處死緩

法庭上,公訴方在發表公訴意見時認為,陳某某穿迷彩服、有預謀多次踩點,持兇器對被害人行兇,導致被害人當場死亡的後果。從作案手段、情節上看,應該定性為故意殺人。

公訴方認為,陳某某故意殺人並造成一人死亡,但有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的從輕表現。此外,他有預謀殺人、在辦公場合行兇帶來了社會恐慌的情節,也符合酌定從重處罰。

同時,對於被害人與陳某某妻子婚外情的問題,公訴方認為,被害人有錯誤,但婚外情的過錯罪不至死。這個過錯也不是正在發生的緊急侵害,陳某某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向紀檢機關進行檢舉、舉報,尋求一個合法的途徑對被害人予以制裁。

公訴方還認為,通過證據材料來看,被害人與被告人的婚外情是相互吸引,並不是利用職權對下屬妻子進行霸占,被告人的行為存在很偏激的認識。被告人本來可以通過合法渠道解決的事情,但使用暴力的手段導致兩個家庭家破人亡。

公訴方表示,綜合以上情節,建議判處陳某某死刑,但不要求立即執行,緩期兩年執行,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對於公訴方起訴的罪名,陳某某及其辯護人當庭表示無異議。

但陳某某辯稱,他和妻子還沒有一兒半女,羅某某破壞其婚姻,對他的傷害無法用言語形容。羅某某的過錯,是案件發生的直接原因。他的主觀意思只是想教訓羅某某,把他捅傷住院,並非想造成羅某某死亡。他願意認罪悔罪,但懇求法院能從輕判決。

陳某某的辯護人、貴州群眾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平禹當庭辯護稱,本案系因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義憤殺人,被害人存在的重大過錯,對矛盾的激化存在直接責任,這也是本案發生的直接原因。

韓平禹認為,陳某某的主觀惡性不深,人身危險性較小,屬於情節較輕,他請求法院對陳某某判處3到10年的有期徒刑刑罰。

在聽完控辯雙方的意見後,法庭認為,因本案案情重大,需提交審委會討論,案件將擇期宣判。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澎湃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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