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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案被告警察認罪 或面臨最高25年監禁

非裔喬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左)在警察德里克‧肖文(Derek Chauvin)執法過程中死亡,引發全美國範圍的騷亂事件。(Hennepin County Sheriff/大紀元合成)

美國明尼阿波利斯市(Minneapolis)前警察德里克‧肖文(Derek Chauvin)周三(12月15日)對侵犯喬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公民權利的聯邦指控認罪。

2020年5月25日,肖文在逮捕弗洛伊德的過程中,跪在弗洛伊德的背上和脖子上約九分鐘半,導致對方無法呼吸。弗洛伊德被救護車緊急送院後,很快被宣布死亡。

聯邦指控說,肖文在弗洛伊德被戴上手銬時跪在他的脖子上,從而剝奪了他的權利,弗洛伊德沒有反抗。據稱,弗洛伊德曾抱怨,他無法呼吸。

肖文被判二級非故意謀殺、三級謀殺和二級過失殺人罪。

周三,肖文身穿橙色短袖囚衣,雙手上銬出席公聽會,由警察帶入法庭。他在會議期間,他向法官認罪,並承認他在2017年一起案件的指控。

「(我)有罪,法官大人。」肖文說。

據法庭文件,肖文曾在2017年侵犯一名14歲非裔男孩的公民權利。在逮捕的過程中,在男孩沒有抵抗的情況下對他施暴。

當時他掐住男孩的喉嚨,用手電筒打他的頭,並用膝蓋頂住男孩的脖子和上背部,而男孩是俯臥的,戴著手銬,沒有反抗。

聯邦檢察官建議法官,對肖文判處最高25年監禁。

由於任何聯邦刑期都將與州刑期同時進行,如果法官給予肖文最高25年刑期,他需要在州刑期(約15年)結束後,再服刑6年3個月。

法官還沒有確定判刑日期。

其他三名涉案警察馬斯‧萊恩(Thomas Lane)、亞歷山大‧庫恩(J. Alexander Keung)和杜濤(Tou Thao,音譯)將於明年初進行審判。他們的罪名是協助和教唆謀殺罪。

弗洛伊德的家人和非裔少年案的當事人均出席了15日的公聽會。肖文的家人也在場。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新唐人記者陳北晨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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